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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黄庭坚诗学思想和书法理论互通与互补(一)

论黄庭坚诗学思想和书法理论互通与互补(一)

    黄庭坚注重诗学思想与书法理论的精神互通,“免俗”是其文学、艺术观中一贯主张和核心思想。山谷以重“韵”作为品评文艺作品的标准,在形式上则求“拙”。诗论同书论中有通过诗、书外在现象来达到本质的观念,通过字句推敲、点画模拟来实现精神上相似, “自成一家”是他一生中对诗、书的不倦追求。山谷晚年的诗、书创作形成了互补,成为其情感表达的双重载体。

词:黄庭坚学思想;书法理论;互通互补

中图分类号:I2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448200602-0000-0

黄庭坚是北宋著名的诗人与书法家,其诗学思想与书法理论有着紧密的联系。诗歌以语言为工具创造意境,书法则用线条为手段营造笔墨意趣,二者虽是不同文艺部类,却存在着深刻的内在统一性,所谓“异质同构”,都是同一创作主体精神的外在展示。本文拟从黄庭坚论艺术的几个关键词语、乃至美学范畴的梳理出发,对其诗学思想和书法理论的一致性和矛盾性作以论述,以求得对黄庭坚整体文艺思想的把握。

 

  诗书本一律  精神实互通

 

苏轼曾云“诗画本一律,天工与清新” [1](《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二首》其一),在黄庭坚这里则为“诗书一律”。山谷作为诗坛巨匠和书坛大家,对诗、书均有自己独到体悟,因此往往将二者紧密联系在一起,有意沟通文学与艺术。在评书时,常参以诗歌具有的内涵和意境;赏诗时,又往往同时关注书法对展现诗歌内容的作用。如山谷评价书家之东坡,犹如诗家之李白,具有豪放飘逸、不事雕琢、自然天成的特点。苏轼《黄州寒食帖》被誉为“天下第三行书”,是东坡尚“意”书风的典型代表,黄庭坚的《跋东坡书〈寒食诗〉》则与东坡此帖形成双璧:

东坡此诗(虞山毛氏汲古阁《津逮秘书》本《山谷题跋》卷八、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山谷集·别集》卷十一均作“书”,然台北故宫博物院藏东坡《黄州寒食帖》黄庭坚题跋真迹为“诗”,今据帖改。)似李太白,犹恐太白有未到处。此书兼颜鲁公、杨少师、李西台笔意,诚使东坡复为之,未必及此。他日东坡或见此书,应笑我于无佛处称尊也。[2]

山谷将东坡《寒食诗》比作李白诗,并且说太白恐怕还有“未到处”,则是将东坡诗中那种展示本体真性情同李诗任性抒怀对照,认为二者是相同的。文学与艺术作品必然蕴含着创作主体的精神气质,虽表现载体不同,但内涵是一致的,都是主体性格特点、学识修养、审美观点、社会经历等等的显现。黄庭坚认为,文学与艺术是相通的,尤其是同一人既为书法家又是诗人,那么他在书法与诗歌中展现的面貌必有相同或相似之处。而东坡此帖乃是一时天真发溢而成精品,“诚使东坡复为之,未必及此”,艺术灵感稍纵即逝,东坡“书”也像太白诗一样,靠自由挥洒之真性情而写成。

黄庭坚推崇苏轼书法自然天成,任性而为,还进一步直接将东坡书比作李白诗,如在《跋东坡书》中评价道:

        东坡书如华岳三峰,卓立参昂,虽造物之炉锤,不自知其妙也。中年书圆劲而有韵,大似徐会稽;晚年沈著痛快,乃似李北海。此公盖天资解书,比之诗人,是李白之流。

此处说的更清楚,书家东坡是“天资解书”,所以将其比作诗人李白,缘自二人都是自然天成,不事雕琢。而这里将“书”与“诗”对照,两种不同的文艺部类,在展现创作主体精神时是互通的,都是主体内在精神意蕴的外在显现。黄庭坚认为苏书中那种豪放飘逸的内在气质同李诗中的气质相似,都是二人情感世界的外在映照,这样就在精神层面上沟通了诗与书,找到了二者内在的契合之处。

    黄庭坚将书法与诗歌联系起来,寻求二者在精神气质上的相通之处,除评价东坡书外,对其他书家也是如此,如《题蔡君谟书》:“君谟书如蔡琰《胡笳十八拍》,虽清壮顿挫,时有闺房态处。” [3]蔡琰《胡笳十八拍》叙述罹乱,情真意切,以一个饱受磨难的女子和痛失骨肉的母亲角度来写,有闺房气是正常的。黄庭坚评价蔡书,不是从书法技术层面入手,而是从字中展现的内在气韵着眼,将书法与诗歌之深层内涵从点画、文字中提升出来,在精神层面作以比较,其最终落脚点仍是创作主体的人格气质。   

黄庭坚认为若字写得不好,而文章好,那么书名也会远播;若书法好,而文章又好,则如虎添翼,自可流芳百世。前者代表人物欧阳修,山谷在《跋永叔与挺之郎中及忆滁州幽谷诗》中写道:

欧阳文忠公书不极工,然喜论古今书,故晚年亦少进。其文章议论一世所宗,书又不恶,自足传百世也。

后者代表为苏轼,黄庭坚对苏轼的书法与文章都推崇备至,认为东坡的书法配备上文章,更是光耀无比,优秀的文章,卓越的书法集于一身,自然千古流传。山谷多次称许东坡之书法与文章的兼擅并胜:

        (东坡)至于笔圆而韵胜,挟以文章妙天下,忠义贯日月之气,本朝善书自当推为第一。数百年后,必有知余此论者。[2](《跋东坡墨迹》)

        古来以文章名重天下,例不工书,所以子瞻翰墨,尤为世人所重。今日市人持之以得善价,百余年后,想见其风流余韵,当万金购藏耳。[2](《跋东坡书帖后》)

余谓东坡书,学问文章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之间,此所以它人终莫能及尔。[2](《跋东坡书〈远景楼赋〉后》)

黄庭坚明确指出,苏轼“学问文章”之气融注到笔墨之中,文章、书法相得益彰,自然会名垂青史。文学艺术有其内在契合点,不仅在创作技巧上互通有无,在情感表达上相辅相成,在流传上也相互映照,相互促进,“诗书一律”,密不可分。

后人评价黄庭坚的书法,也往往同其文章、诗歌相结合,可谓正合其意。如张耒在《鲁直惠洮河绿石研冰壶次韵》中就写道:“黄子文章妙天下,独有八马森幢旒。平生笔墨万金值,奇煤利翰盈箧收。…… 新篇来如札箭,劲笔更似划沙锥。”[4]宋人邓肃榈集》卷25曾将蔡、苏、黄之书比作杜甫、李白之诗,正中山谷下怀:“君谟如杜甫诗,无一字无来处,纵横上下,皆藏古意,学之力也。苏、黄资质过人,笔力天出,其太白诗乎?深得其趣者,自当观其优劣矣。”认为苏、黄书法出色,更有利于他们文章诗歌的传播,同时指出二人“资质过人,笔力天出”,类似李白诗,也是抓住了书法同诗歌在内在精神气质上的联系而说的。但黄庭坚书绝不似李白诗,与其说是天分,不如说是勤学苦练的结果。文学艺术本不可分,尤其是集文学家、书法家于一身的文人,其文学与书法作品的内在联系更是非常紧密,书法内涵与文学意韵相辅相成,形成了创作主体完整的人格精神。文学与书法因各自表现载体的不同,在表达创作主体精神气质、情感等方面各有优长:文学借助语言载体,表现的内容更直接、明了一些,书法则更自由,不受社会政治、伦理道德等约束,表情达意更具隐蔽性,所以北宋文人善书者较多,也是看重书法在抒情达意方面的优势。

 

  可以百为不可俗  求拙重韵自闳深

 

在黄庭坚的文学观与艺术观中,力求“免俗”是其一贯主张和核心思想。山谷的反叛性格、求“变”思想,最终目的都是要“免俗”,这种思想贯穿于做人和作诗、书中。黄庭坚还以重“韵”作为品评文艺作品的标准,在形式上则求“拙”,在方法论上有自己独特体悟。

最早对黄庭坚的“韵”作出深入阐释的是他的后学范温,保留在《永乐大典》卷807《诗》字下所引其《潜溪诗眼》一则佚文[5],被钱钟书先生誉为“吾国首拈‘韵’以通论书画诗文者”[6],实堪重视。范温是范祖禹之子,秦观之婿,所谓“《唐鑑》”和“‘山抹微云’女婿”,吕本中《紫微诗话》载范温“从山谷学诗”,王明清《挥麈余录》卷3王偁亦“有才学,好与元祐古文家游”。这则长达2000言的佚文,是范温与王偁讨论“韵”的对话记录。讨论即从“山谷之言曰:‘书画当以韵为主’”开始,范温又以逐一驳论的形式来推进自己的观点,真是一篇少见的精彩文论。第一,驳王偁“不俗之谓‘韵’”,因为“俗者,恶之先;韵者,美之极”,两者分属于不同性质,伦理道德人格与审美不能相提并论;第二,驳王偁“潇洒之谓‘韵’”,因为“潇洒者,清也,清乃一长,安得为尽美之韵乎?”也就是说,“韵”乃“美”之集大成,而不是如“清”那样只是个别的美的要素;第三,释驳王偁“笔势飞动,可以为‘韵’乎”之疑,因为“夫生动者,是得其神。曰‘神’则尽之,不必谓之‘韵’也”,也就是说“生动”只是“神”,对于“韵”,尚未达一间;第四,释驳王偁“如陆探微数笔作狻猊,可以为‘韵’乎”之疑,范温认为,能“数笔作狻猊”,只算“简而穷其理”,也算不得“韵”。此后范温提出“有余意之谓韵”的命题,并从“韵”原由声音发生的角度,着重论证“凡事既尽其美,必有其韵”和“备众善而自韬晦,行于简易闲淡之中,而有深远无穷之味”为“韵”的两个条件。但他立即补充说明,“既尽其美”即“美之极”只是充足条件,而“有余意”即“声外之音”、言外之意才是“韵”的必要条件。准此,“近时学高韵胜者,唯老坡”,而“山谷书气骨法度皆有可议”,并非十全十美,但他却能“偏得《兰亭》之韵”,这是因为“山谷之悟入在韵,故开辟此妙,成一家之学,宜乎取捷途而径造也”,这犹如“释氏所谓一超直入如来地者”,在某一关键点上能达到“超然神会,冥然吻合”,也就具备“韵”了。

在范温看来,“韵”应是具有独立性和极致性的审美范畴,它显然与笔画、线条或句法、字眼并不处于同一层面上,而是指超乎形态以外的一种情蕴韵致之美,能提供无限的体悟、鉴赏的空间。我们知道,在中国古代文艺批评史上,宋代正处于以论“气”为主转而为论“韵”为主的时期,黄庭坚论“书画(进而扩展至诗文)以韵为主”的思想以及范温逻辑缜密的理论阐释,具有突出的历史意义。

 

(一)、“免俗”:山谷的人格目标和艺术追求

然而范温对“不俗之为韵”的全盘否定,尚可斟酌。“不俗”属于人格品位的价值判断,“韵”是美学范畴,两者不可混用,这是不错的;但“不俗”也是一种人格美,则与“韵”往往有相近、相通的一面。“雅”是“不俗”,“韵”也是一种“不俗”。这在黄庭坚的言论中也能找到不少例证:

    诗颂要得出尘拔俗有远韵而语平易。[2](《与党伯舟帖七》)

    张志和《渔父词》雅有远韵。[7]

在北宋文人中存在着“雅俗之辨”,忌俗尚雅是宋代士人雅俗观念的核心,但 “并非只有非此即彼的单一选择,而是打通雅俗、圆融二谛,才是最终的审美目标。”[8]而黄庭坚并不是求“雅”,他追求的是“免俗”。黄庭坚融合儒道佛三家思想,形成了自己既坚持操守、又超脱放达的人生哲学,并以做人为喻来说明,他在《书嵇叔夜诗与侄榎》中写道:

        叔夜此诗豪壮清丽,无一点尘俗气。凡学作诗者,不可不成诵在心。想见其人,虽沈于世故者,暂而揽其余芳,便可扑去面上三斗俗尘矣,何况探其味者乎?……余尝为诸弟子言:“士生于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或问不俗之状,余曰:“难言也。视其平居无以异于俗人,临大节而不可夺,此不俗人也。士之处世,或出、或处、或刚、或柔,未易以一节尽其蕴,然率以是观之。”

这种“不俗”是表现在人的内在品质上,而不是外在的言行举止上,是人的精神本原。山谷提倡“免俗”的“俗”不是一般的“俗气”,而是受到佛教思想的影响,尤与大乘中观学派的“真俗二谛说”颇有相通之处。此派佛教学说旨在借助“二谛”来调和世间和出世间的对立,但也在断定世俗世界的世俗认识虚幻性的同时,又从另一角度来肯定它们的真实性,为佛教之深入世俗生活提供理论依据。这种思想和思维方式深深地为宋代士人所习染,山谷也深谙此理,并将“俗”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当时社会的流俗,一个是内心精神方面的卑俗。

黄庭坚为了创立自己的书法风格,首先要与流俗不同,写出自己独特的个性。他认为“俗”是书法一大弊病,一定要革除,在《跋东坡蔡州道中和子由雪诗》中写道:“此字和而劲,似晋宋间人书。中有草书数字极佳,每能如此,便胜文与可十倍,盖都无俗气耳。”山谷并没有从东坡书之点画着手,而将是否“俗”作为评价的标准,推崇东坡书的“无俗气”,认为这是此帖的佳处所在,可见山谷对此的重视程度。而黄庭坚本人在书法创作中,更是力求去掉这种“俗气”。据《砚山斋杂记》卷2《书纪》载:

山谷草书青莲《秋浦歌》一卷,后自跋云:已所作草书举世并谓佳,独钱穆父以为俗。反自思省,尽改去俗,则世人见之则又不谓佳。嗟乎!去俗之作,安能责俗人赏识?此政宜世人不识为佳。王子敬有言:外人那得知!诚然矣。

山谷接受钱勰(穆父)建议,去除了己书之“俗”(即社会流俗),时人却不以为佳,可见“俗人”是难以欣赏 “去俗之作”。他本人也是时加锤炼,追求一种独特的审美价值,所以在点画上过分张扬,以一种略显夸张的形式表明个性。尤其是在晚年,其书更是以夸张的点画形式来张扬个性,与“流俗”分道扬镳。

黄庭坚认为本性“不俗”才能在诗、书中“脱俗”,他在一些诗中也表达出这样的观点,如《次韵高子勉十首》其六:“一无俗气,相期林下同。”[9]《再次韵兼简履中南玉三首》其一中云:“句中稍觉道战胜,胸次不使俗尘生。”可以看出山谷对于诗中“不俗”看作是主体精神的外在反映,注重为人之“不俗”。另《再用前韵赠子勉四首》其二:“行要争光日月,诗须皆可弦歌。”对个人品行的要求亦极高。前引《书嵇叔夜诗与侄榎》中以做人为喻,认为“不俗”最主要的是指作家的主体精神,而非一些外在形式的标新立异,只有“临大节而不改其志”,才能守住根本,也才是真正与流俗区分开,发而为诗、书才能“不俗”。

又如他在《题意可诗后》中云:

宁律不谐而不使句弱,用字不工不使语俗,此庾开府之所长也,然有意于为诗也。至于渊明,则所谓不烦绳削而自合。……说者曰:若以法眼观,无俗不真;若以世眼观,无真不俗。渊明之诗要当与一丘一壑者共之耳。[10]

“法眼”、“世眼”,也即是“真谛”、“世谛”,山谷从对佛家中观学派的体认和发挥中,深刻地把握陶诗“与一丘一壑者共之”的真不离俗、即真即俗的自然契合之境,正是这一点,才使陶翁高出庾信,而不是简单地追求“不使语俗”。山谷还反复强调,此种诗品之极诣,来源于人品,他在《次韵答王眘中》中云: “俗里光尘合,胸中泾渭分”,又在《戏效禅月作远公咏》中云“胸次九流清似镜,人间万事醉如泥”,只要自身保持高雅襟怀,尽可和光同尘,并进而认为只有从卑俗低微的尘世生活中才能寻求真谛,才能“免俗”。

黄庭坚在评论他人诗文作品时,也往往从其人格精神着眼,“人”若“不俗”其诗亦“不俗”。如《跋范文正公诗》、《跋欧阳公〈红梨花〉诗》、《跋王荆公禅简》中对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诸公诗文评价均首先着眼于他们的高尚人格,认为其人格精神“不俗”其作品才“脱去流俗”,显得卓尔不群。山谷同时还指出,诗、书的好坏完全取决于主体精神的“俗”与“不俗”,如《姨母李夫人墨竹二首》其二:“小竹扶疏大竹枯,笔端真有造化炉。人间俗气一无,健妇果胜大丈夫。”诗中对李夫人所画墨竹进行评赏,但结语仍归为李夫人有如大丈夫般胸襟开阔,首先是缘自人之“不俗”,才至所画墨竹之“不俗”。山谷以主体精神之“免俗”为文艺思想核心的观点表达得十分清楚。

 

(二)、重“韵”:山谷品评文艺作品的标准

黄庭坚所推重之“韵”已非单纯的字句、点画,他同时强调主体内在学识修养对诗、书创作的影响,在品评书法时常常提及“韵”字,将字是否有“韵”作为一个重要标准。如他《题东坡小字两轴卷尾》评价苏轼书:“此一卷多东坡平时得意语,又是醉困已过后书,用李北海、徐季海法,虽有笔不到处,亦韵胜也”。另在《跋常山公书》、《跋崔公巽所藏石刻》、《跋周子发帖》中批评王著、周越二人书“无韵”,原因是二人胸次不够宽广,并不是功夫不到或笔法不好。那么怎么能做到“书不病韵”呢?山谷《跋周子发帖》认为应“胸中有书数千卷,不随世碌碌”,此处所重之“韵”涉及到书家内在学识、修养等,而非点画等外在介质

黄庭坚在《论书》中又进一步指出二者关系:“笔墨各系其人工拙,要须其韵胜耳。病在此处,笔墨虽工,终不近也。”山谷认为每个人字的“工拙”与否并不是最根本的,重要的是以“韵胜”,把内在之“韵”放在首要位置。他所追求的“韵”是指通过点画等外在媒介传达出来书家内在的修养、精神,是含蓄的,不一定能明确言说但能感受到,即范温所云“有余意”。

    黄庭坚重“韵”思想在评论文艺作品时都是一致的,在《题北齐校书图后》中指出 “书画以韵为主。” 《题摹〈燕郭尚父图〉》又云:“凡书画当观韵……此与文章同一关纽,但难得人入神会耳。”山谷将书画中所倡导的“韵”,引申到文章中,以是否能达到“引而不发”之境界,是否具有内在回味作为评价文艺作品的标准,赋予了文学艺术以立体感觉,而非平面化的。欣赏者在欣赏这些文艺作品时,应着力揣摩其中蕴含之深意,去探求“言外之意,味外之旨”,去体味“韵”。不论是山谷还是东坡,都能够找到文学与艺术相通之处。东坡提倡“意”,山谷追寻“韵”,究其根源,都是作家主体精神在作品中之体现,至此才能够透过作品表面去探求创作主体丰富的内心世界。也只有真正了解了创作主体的精神世界,才能认识到其作品真正价值。

黄庭坚以多读书、提高主体学识修养来获得和孕育“韵”。前引“若使胸中有书数千卷,不随世碌碌,则书不病韵”,指出通过多读书可提升书家内在学识修养,那么展现在外在点画上就“不病韵”,也就“不俗”了。黄庭坚认为作诗同写字一样,只有多读书,才能“不俗”,通过山谷对他人诗作评价可以看出这点:

余尝评景文胸中有万卷书,笔下无一点俗气。[2](《书刘景文诗后》)

非胸中有万卷书,笔下无一尘俗气,孰能至此?[2](《跋东坡乐府》)

力学,有暇更精读千卷书,乃可毕兹能事。[2](《书舅诗与洪父跋其后》)

词意高胜,要从学问中来尔。[2](《论作诗文》)

从上引材料可以看出,山谷认为作诗要以学问为基础才能有“韵”,才能“不俗”。他一方面推崇陶渊明的“自然”,另一方面又强调学问修养,其实二者已形成了矛盾,陶诗往往不加修饰,任性而为,山谷也反对雕琢,但又强调学识,要进行不露痕迹的模仿和修饰,也试图掩盖模仿和修饰的痕迹。山谷又提出以“拙”来同流俗“巧”相区分,“拙”即不加雕饰,任性自然,但如何将“万卷书”、“学问”化为“拙”,同时在平淡自然的形式中彰显出来,则颇费思量了。

黄庭坚指出,诗人具有了深厚学识修养再发而为诗,则能应对自如。他在《答秦少章帖六》中云:“文章虽末学,要须茂其根本,深其渊源,以身为度,以声为律,不加开凿之功而自闳深矣。” 另《答王子飞书》中云:“读书如禹之治水,知天下之络脉有开有塞,而至于九州涤源、四海同者也。” 又《答洪驹父书三首》中云:“凡作一文,皆须有宗有趣,终始关键,有开有阖,如四渎虽纳百川,或汇而为广泽,汪洋千里,要自发源注海耳。”黄庭坚认为要想作好文章一定要“茂其根本,深其渊源”,也就是多读书,提高学识修养,好的文章就会自然显现出来。而在这个过程中就像“四时之运”、 “九州涤源、四海会同”一样,自有其内在规律,不能急于求成,要循序渐进。

对于山谷以重“韵”来免“俗”的观点,清代刘熙载认识得非常清楚,他在《艺概》卷5中云:

黄山谷论书最重一“韵”字,盖俗气未尽者,皆不足以言韵也。观其《书嵇叔夜诗与侄》,称其诗无一点俗气,因言士生于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是则其去俗务尽也,岂惟书哉!

山谷不但在书法中力求“去俗”,在诗歌创作上亦是如此。他追求之“数万卷书气象”也尽情展现在诗歌中,所以才有“以才学为诗”。以山谷为首的“江西诗派”在诗歌中展示才学,其实也是山谷重“韵”思想在文学创作上的贯彻,是追求作家内在学识、修养的一种体现。山谷认为做到这点,诗歌便也能够 “免俗”,达到“自成一家”目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山谷在书法上学古人又能跳出古人,着重展现自己主体精神,诗歌上也学古人,但外在的遣词造句上学得过多,与自己的诗学思想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背离。

 

(三)、求“拙”:山谷文艺作品的形式特点

黄庭坚为了“免俗”,甚至在诗、书中有意求“拙”,以与时人之“巧”相区别。“拙”是技术层面的,是其追求“免俗”与重“韵”的手段之一。山谷通过对诗歌与书法外在字句、点画“拙”的追求,来寻求一种新的审美方式,表达独特审美感受,形成与众不同的诗风与书风。

黄庭坚认为时人作书,缺乏一种内在精神,过于追求外在形式的华美,为了摆脱流俗,他提倡字要“拙”,在《李致尧乞书卷后》中云:“凡书要拙多于巧。近世少年作字,如新妇子梳妆,百种点缀,终无烈妇态也”。指出流俗书风就象新娘子梳妆一样虽形式上艳美,但却没有内在神韵。烈妇之“态”其实就是一种感觉,一种精神面貌的展现。山谷求“拙”目的是与时俗分流,自成一种风格,清人黄炳堃对此赞叹有加:“点缀妆梳百种施,终无烈妇不凡姿。何如拙笔多于巧,此是涪翁自得师” [11](《希古堂诗存》卷5177页)“自得”二字准确道出山谷追求“自成一家”目的。山谷所求之“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笨拙,而是为了与时俗的“巧”立异,正如清人杨恩寿在《宋黄文节公草书真迹赞》中所写的:“纵而能收,放而能留。用拙非拙,似流非流” [11](《眼福编·三集》卷2360页)其实黄庭坚的字能如此收放自如,在拙与巧之间随心所欲,原因在于他以“韵”、“意”为主,“笔”为辅,着重表现内在精神。观山谷之书,点画不合法度的现象颇多,线条并不流畅,这乃是他有意求“拙”之结果。  

黄庭坚在论诗时也有意求“拙”,注重诗中与流俗不同之处。如《评意可诗后》中论陶渊明诗:巧于斧斤者多疑其拙,窘于捡括者辄病其放。孔子曰:‘甯武子其智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渊明之拙与放,岂可为不知者道哉?”又在《书陶渊明〈责子〉诗后》中云:“观渊明之诗,想见其人岂弟慈祥,戏谑可观也。俗人便谓渊明诸子皆不肖,而渊明愁叹见于诗,可谓痴人前不得说梦也。”山谷认为陶诗之“拙”是出于本性自然,是主体精神的真实表达,与流俗迥然不同。这样“不俗”的诗歌作品同自己“去俗”之后的书法作品一样,不能被“俗人”所接受和认同。另《李致尧乞书书卷后》中所云:“无智人前莫说,打你头破百裂”,《砚山斋杂记》卷2中所载山谷语:去俗之作,安能责俗人赏识?”俱是指此意,是黄庭坚由衷的感慨,均表明了山谷在诗歌和书法方面特立独行、力求免“俗”的思想。

黄庭坚所求之“拙”并非笨拙之意,而是追求一种本真自然,不要刻意地去雕琢修饰。他在《与王观复书三首》其二中明确指出:“简易而大巧出焉,平淡而山高水深,似欲不可企及。文章成就,更无斧凿痕乃为佳作耳。”主张诗文要少“雕琢”之功,追求一种“简易”、“平淡”,这样就与流俗区别开来。而这样的“拙”才是主体真实性情的表达,是作诗文的根本所在,这与范温所推崇的“行于简易闲淡之中,而有深远无穷之味”是一致的。山谷在《论作诗文》中不满王定国诗的“巧”,认为其诗少“本”,也就是缺乏主体精神。从山谷把“拙”与“巧”对举来看,他认为只有“拙”才能真实、自然,才能真正表达作家真实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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