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经王安石变法,宋朝由治而乱。
这其实很难说,
到宋仁宗时,宋朝的府库已经穷的叮当响了。因为五代时期留下来教训,宋朝面对辽和西夏没有天险可守,他们不敢轻易打仗,也不敢轻易解散军队,只能养着越来越多的兵。
再加上宋朝的文官制度、赵姓王的恩荫、王族的花销...
这一切,看起来只要有钱就行,所以,王安石变法目的就是搞钱,
也许变法一开始,还能打着救民水火的旗号,但“敛财”的机器一旦启动,目的就会变得很单纯:钱。
上次聊过青苗法,今天聊聊免役法。
1、宋朝的差役系统
宋朝有个很奇葩的差役系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首富责任制”,即,谁家最有钱,谁就要“服差役”。
在这个制度下,宋朝的子民们被分成了一二三四五等,一旦被“认证”为一等户,马上就会有官家的人带着账册闯到你家里来,然后在账册上如实的记录下你的财产,这标志着你能为朝廷做出多大的贡献...
被选中的人家称为“衙前”。
衙前的职责说起来很简单,当朝廷需要的时候,你出钱出力就行。而朝廷“需要”的范围是很广的,大到中央下来视察的招待费,小到修一条路、贴一个告示......这些都需要衙前出钱出力。
你会发现宋朝的首富都富不过三年,在差役系统下他们很快就被榨干了。然后从一等户降到三四五等,而之前的二等户“荣升”为一等户,接着是官家的人带着账册闯进来,开启下一个轮回。
为了避免被榨干,这些符合条件的家庭通常会选择以自杀、分家、卖掉或抛弃自己土地的方式来降低自己的户等。
“土地不敢多耕而避户等,骨肉不敢义聚而惮人丁”。
2、免役法
免役法是朝廷用钱雇人,来做之前衙前做的事。乍一听好像合理一些?其实没有。
朝廷雇人的钱从哪来呢?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一、从满足差役的家庭征收税款,这叫免役钱;
二、从酒坊、河渡设施固定期限内的特许权所得的钱;
三、对那些拥有地产和财富,但是自己不具备服役义务的家庭征税,称为 助役钱。
你会发现,一和二其实没有本质区别,只是名字不同而已,这就意味着曾经受法律保护的那部分人,本来不用出钱,现在也不得不出钱了。
不管是免役钱还是助役钱,一旦变成一种税收,必然会不可遏制的被推广开来。果不其然,没多久,助役钱就从“有产阶级”推广到了“无产阶级”,全民助役!
司马光等人反对王安石变法,主要原因就是儒家反对“与民争利”。
在他们看来,一个国家收入的上限是固定的,朝廷想要钱,那就要节约自己的开支,而不是伸手向百姓要钱。
宋神宗也挺郁闷的,本来想借王安石变法成为一代明君,结果看到钱财滚滚而来的时候,早忘了自己为什么要变法了。
先这样吧,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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