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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六甲海峡和新加坡海峡航行的船舶注意了!

Steamship保赔协会被问及诸多除无害通行和过境通行外,有关在马六甲海峡和新加坡海峡及相关水域作业的问题,该地区的邻近国家及其管辖权所属令船舶经营公司十分担忧。

BIMCO最近的一篇文章指出,这主要是由于司法管辖区的重叠,以及对司法管辖区如何实施有一些混淆。

概括这篇文章的内容:

船舶可以进行无害通行或过境通行(除非安全航行或因不可抗力或遇险需要停泊,应不停船或下锚持续快速通行)。

除上述无害或过境通通行,为了避免与管制当局发生潜在冲突,在执行以下操作计划时应格外小心:

- 漂移或减速以调整预计到达时间和等待靠泊指示等;

- 下锚;

- 船对船(STS)操作(在锚地或航行中)

- 港外限制(OPL)操作(船员更换、贮存、食物供应、修理、检验等)

通常,位置和遵守适当的报告要求可能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不遵守监管当局要求的经营公司可能会面临:

- 扣船

- 罚款

- 逮捕

计划通过马六甲海峡和新加坡海峡或进入该地区的主要考虑事项有:

- 避免无害通行和过境通行以外的行动;

- 如果计划在该区域内的活动,应确认正确的管辖权或所属当局,即属于新加坡,马来西亚还是印度尼西亚;

- 避免辖区重叠,如有疑问应进行检查;

- 在接近管辖范围时,应确定明确的安全界限,密切监察船舶的位置,并采取适当行动,避免侵犯其他监管当局的管辖范围;

- 在前往该区域之前,事先就船舶动态意向(活动/地点/持续时间等)进行沟通,并征得所有适用管辖区的有关当局的必要批准。如有任何变化,应提前(如果是计划好的)或立即(如果是计划外的)沟通;

- 在整个过境过程中,应保持AIS系统的运作。如未能或不能,应立即通知适用的沿海国。

BIMCO相关文章可以在以下链接中找到:

(以下链接都需要复制到浏览器中才能查看)

https://www.bimco.org/news/safety/20200709-shipowners-increasingly-risk-sanctions-in-malacca-and-singapore-region

其他参考资料:

国际: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简称UNCLOS),特别是第18、19、37-44条;

- 《国际海上生命安全公约》(SOLAS)有关AIS的规定见第五章第19条;

- 2015年12月2日国际海事组织第A.1106(29)号决议(船上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修正指南),链接如下:

http://www.imo.org/en/KnowledgeCentre/IndexofIMOResolutions/Assembly/Documents/A.1106(29).pdf

新加坡:

- 03/2019号港口海事通告(新加坡西部港口过界船舶的报告程序):

https://www.mpa.gov.sg/web/portal/home/port-of-singapore/circulars-and-notices/port-marine-circulars/detail/f6b36390-f2d7-4cad-a697-973af0fa2080

- 06/2019号港口海事通告(新加坡海事及港口管理局港口限制-暂停)

https://www.mpa.gov.sg/web/portal/home/port-of-singapore/circulars-and-notices/port-marine-circulars/detail/8ba8ee52-d18e-4e52-a657-acb0a6a6cf85

- 08/2019号港口海事通告(禁止在指定锚地之外下锚):

https://www.mpa.gov.sg/web/portal/home/port-of-singapore/circulars-and-notices/port-marine-circulars/detail/eacc4131-45e7-4baa-895b-9bdcdd9bead1

- 65/2002号港口海事通告(船上操作使用AIS系统的指南)

https://www.mpa.gov.sg/web/portal/home/port-of-singapore/circulars-and-notices/port-marine-notices/detail/pn02-65

马来西亚:

- 1952年商船条例》(第491B条)

https://www.ilo.org/dyn/natlex/natlex4.detail?p_lang=&p_isn=89550

- 马来西亚航运通知MSN 5/2014(船舶在马来西亚水域从事的活动时需海事处处长提交通知):

http://www.marine.gov.my/jlm/pic/article/service/notice/msn/2014/NPM052014.pdf

印尼:

- 2008年第17号法案

http://translate.google.com/translate?client=tmpg&hl=en&langpair=id|en&u=http:/hubdat.dephub.go.id/uu/962-uu-nomor-17-tahun-2008-tentang-pelayaran

(来源:Steamship保赔协会;原文题目:WARNING - Navigating Malacca and Singapore Straits;原文发布日期:2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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