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爱有天意,下面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此帖为朋友间的讨论,大家对新婚姻法中:关于婚前财产为登记人所有这条规定的看法。这里主要讨论的房产问题,许多人认为这一规定,女方总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而男方对家庭的责任心恐怕会大幅降低,对女方极为不公平!这只是讨论的一部分,对此你又有何高见,欢迎留言点评!
婚姻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再好的女人也架不住生活琐碎的消耗,选对象一定要考虑清楚!不要用所谓势利绑架女孩,没有经济基础支撑的家庭,是对自己、家庭以及后代的养育不负责任,没有做好财务和心理准备,就不要组成家庭养育孩子。婚后的女人养孩子,经营家庭会失去美丽、身体走形,工作家庭疲于奔命!而男方如果此时变心,女方会非常被动,唯有此时你会发现拥有一套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才是最靠谱的。
夫妻在吵架时,中国男人最爱对女人说的话就是:你给我滚!那时你还有尊严吗?你往哪里滚?......所以,支持女孩们结婚前能够将住房协议公证为共同财产再结婚。试想连这个保障权益都没有,还能够安稳的生活在一起?法律保护不了自己,婚前先自我保护,宁缺勿滥不提倡裸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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