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中政国誉聊政采: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容易造成“采购文件被废”
userphoto

2022.07.15 山东

关注

政府采购活动中,根据相关法规,如果评审委员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同时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书面说明情况,待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也就是所谓的“采购文件被废”。导致“采购文件被废”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探讨一下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导致“采购文件被废”的相关问题吧!

这些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就会导致“采购文件被废”!

一、将资格条件设置为评审因素。采购文件编制过程中,很多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比较容易反的错误就是将某项资质同时设置为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如某案例中:某园林中心工程采购项目已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为资格条件,但仍在评审因素中规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的得2分,一级得3分。”这种就是典型的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相同的情况,是不合理的,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资格条件是“刚性”条款,不满足的供应商,其投标将直接被判为投标无效。评分因素属于“柔性”条款,不满足的供应商,只是会被扣掉相应分值,不会直接导致其投标无效。同一个项目中,某项要素既作为资格条件又作为评审因素,是自相矛盾的做法。即某项要素作为资格条件了,就不能再作为评审因素。

二、价格分未依法设定。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原则”中规定,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价格分20分,商务分20分,技术分30分,服务分30分(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各占10分)。这种情况主要是价格分设定不合理,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价格分的比重设置,应遵循有关法规要求。如果价格分的分值比重不合法定的范围,那么采购文件本身就存在违法的事实了,及时心存侥幸招标文件没有被废,也可能会面临被质疑成功导致项目重新招标的风险。当然,不同的采购方式,分值设置上会有一定的差别,但都必须遵循《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三、设置了差别或者歧视待遇条款。比较常见的案例如:某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评分标准要求“2019年以来,每承担1个投资额3亿元及以上工程造价审计或审核业绩项目得4分”。某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要求“具有1个银行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得3分”。某工程采购项目要求“获得3A级信用企业得3分”。这些都是典型的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者歧视性待遇,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总得来说,评审因素设置应考虑合法、合规、合理性的原则。主要体现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六种情形:

1、评审因素应当量化;

2、不得歧视中小企业;

3、不得设置倾向性或具有排斥性的要求或指标、资质等;

4、应合理考虑技术参数中实质性条款及重要参数条款;

5、需求与评审因素相适应;

6、已取消的资质等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编后语: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评审因素如何才能合理设置、科学量化,避免出现“采购文件被废”的问题,是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需要慎重对待的。综合评分法中除价格部分外、技术(服务)和商务评分中既有客观分项又有主观分项,两者之间应把握好合法、合规性的问题。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头条|87号令来了!这四大要点IT供应商必看!
权威说法|想要正确适用87号令吗?请先搞懂这31个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
政府采购百问
对当前采购项目废标率居多成因的分析
关于招标文件"条件设置"的23个问题,知道了不吃亏!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