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方针方略的重要一环。要推进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把警示教育转化为受教育者如履之心,转化为守纪遵规之行。
把警示教育成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将警示教育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集中施教,成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以案为鉴,身边的案例就是最好的“清醒剂”,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关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让震慑更直观、警示更深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教育党员干部不断锤炼党性、磨炼心性,树立廉洁自律风向标。
用巡视巡察抓住以身试法的“活教材”。紧盯重要节日是违纪违法问题高发的时间节点,各级纪委需紧紧扭住巡视整改和专项治理不放松,把政治巡视深化下去,把专项治理深入下去,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以案为戒,真正使每轮巡视都成为政治看齐、警醒教育、整肃立规之巡视。
让廉政宣讲补足党员干部的“精神钙”。 坚持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所、站)为依托,各类志愿服务队深入广场、社区、家庭等宣传阵地,以点带面开展廉洁宣讲活动。把党纪党规、《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向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解读和宣传,引导其牢固树立纪法意识,强化底线思维,自觉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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