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年底要注意的三个分录自查

风险问题一

年底了,你账面上是否存在计提了应付自然人股东的分红而未付的情况?

账务处理:

借:利润分配——提取应付股利  100万元

贷:应付利润——王总          100万元

注意:

只要计提到了股东个人名下,不管是否有钱支付,都应按税收法规规定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

(国税函[1997]6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

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风险问题二

年底了,你账面上是否存在股东个人大额借款挂账的情况?

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股东王总 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

注意:

股东从企业借款,一定要注意年底12月31日之前让股东归还借款,否则面临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参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以下简称158号文件规定,对于个人股东从企业获得的借款,在借款年度不归还而又未用于生产经营,可以视为个人股东从企业取得的红利分配,个人股东依照视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风险问题三

年底了,你账面上是否存在当年实际发生了支出但是没有取得发票的情况?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10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装修队  100万元

注意:

对于这部分尚未取得发票的实际支出,可以采取预提的方式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一定要在次年汇算清缴5月31日之前取得合规发票,否则没法税前扣除。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这笔账务处理为何存在分红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未分配利润的财税处理
昌尧讲税:''已分配,未支付''的股东利润,财务先做账就得先缴税!
【案例】股权转让:连带债务各方该如何纳税
股东个人2019年2月份从企业借款200万元自用,次年3月份还款了,是否2019年还有20%股息红利...
股东借款未归还的账务处理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