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问我这样的问题:停工留薪,医疗期的,这两个是一回事吗?到底是什么意思?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医疗期的事。
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间,在该期间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换句话就是,在这个期限内,员工是有“保护伞”的,但是出了这个保护伞的保护范围,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
简单的说,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休息的时间;医疗期是指员工非因负伤而休息的时间;前者说的是因为工作而受伤需要休息的时间,而后者是员工自身的疾病需要休息的时间。
医疗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什么时候届满呢?
《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医疗期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当累计病休时间等于医疗期时则说明医疗期已经届满。
实务中医疗期管理主要有:1、医疗期期限出现错误 2、病假与医疗期没有区分清楚 3、医疗期工资发放错误 4、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调岗不合理 5、用人单位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限先于医疗期满。
实务中病假管理主要有:1、用人单位对员工请病假,能不能不批 2、用人单位指定医院 3、员工请假没有履行程序,或者是用人单位根本就不存在请病假的程序,以至于让员工钻漏洞,天天请病假,我们俗称是“泡病假”4、员工持假病假条请假。
首先我们要明白,不是所有的病假都有医疗期的,如果一个员工连续性休病假,是包括公休日、节假日
医疗期期限:
累计工作年限 | 本单位工作年限 | 医疗期限 | 累计周期 |
<10年 | 服务期<5年 | 3个月 | 6个月内 |
服务期≥5年 | 6个月 | 12个月内 | |
服务期<5年 | 6个月 | 12个月内 | |
≥10年 | 10年>服务期≥5年 | 9个月 | 15个月内 |
15年>服务期≥10年 | 12个月 | 18个月内 | |
20年>服务期≥15年 | 18个月 | 24个月内 | |
服务期≥20年 | 24个月 | 30个月内 |
医疗期的员工享受4个权益:1、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42条) 2、员工在医疗期内,病假工资、救济费各医疗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3、医疗期满,但员工病假超过医疗期的,用人单位享有解除权,但需提前30天通知义务或支付一个月工资(N+1)(劳动合同法40条)4、劳动合同到期,但是医疗期还未满,合同期限应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劳动合同法45条)5、特殊疾病医疗期最少是24个月,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病假待遇:就目前为止,各地规定不一,在执行上有差异,有些地区按职工工龄和工资一定比例支付;有的地区按照职工工资一定比例,还有的地区是按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约定而发放。
敲黑板律师操作指引
1、员工天天请病假(泡病假)或者是提供虚假的病假条怎么处理?首先用人单位自己得有一套严谨、完善和病假管理方案,一定要有明确的请假审批手续流程,这所以这样就是为了加大员工请假的难度,用人单位也要明白,并不是员工只要生病了就得给医疗期的。要明白如果请假了,还能取得高工资,那员工的惰性就是用人单位惯出来的,所以用人单位在拆分薪酬架构时,把病假工资待遇约定至最低。
2、如果怀疑一个员工手中的假条是假的,用人单位先暗兵不动取证,把员工所提交的假条拿到开具假条的医院(医政科)进行核实和询问。(卫健委官方网站上查询医生的资质)
3、派人陪同“生病”员工到医院陪诊复查。
4、调查员工在请病假期间活动,并固定证据。
5、如果核实了员工所提交的假条确为虚假的,用人单位应结合规章制度处理员工。
思维导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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