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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位尺寸太小停不进车,哪个部门管?
      问题很多,无法非常详细整理,为了不崩溃,只整理一半不到的典型问题,所以欢迎大家到群里讨论!
     注:所有内容均来自各地同行交流,因地域差异,仅供思路参考,不建议直接应用!

1、整体规划方案,在分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关于人防工程的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分期时人防工程都是怎么办?人防出具了配建许可,但是分期申办工规证时,人防要是不优先开工,我们核发工规证有问题吗?

很多地方的人防反馈意见说是同比例,规划方案中有人防工程,即使前期开工的地面工程下没有人防,也要履行易地手续,验收后申请退费,是这样吗?

其实现在限制单个地块的用地面积,分期开发也限制很严格,即使是分期了,间隔时间也很短,而且可以提出第一期建设内容中必须包括人防工程。

《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规定》:分期建设项目不能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承诺防空地下室与整个建设项目同步竣工,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承诺的,记入相关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失信记录。

这个问题很多地方估计也没有高度重视,以前开发类项目很少是烂尾跑路的,现在不一样了,确实应该认真考虑避免出现。

2、如果现在要在山里打造一个旅游景区,要怎么审批?审批哪些?在山里建民宿,修路、搞商业。

编制村庄规划吧,不然规模小的,也不可能编一个风景名胜区规划啊。

3、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的距离有没有要求?

这个应该在规划编制成果里进行明确,具体项目的时候当然要看项目的生产内容和环评,按照逻辑规划实施层面不考虑这个问题,了不得适当考虑临用地界加设一点绿植。

有一个工业企业设计卫生防护标准,可以去找下看看。

4、车位规格不够,导致车停不进去。这是谁管?业主买了个车位,发现停不进去,现在到处反映。

住建部发布过一个《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这里有车位尺寸的各种具体要求

报规时候就会核实车位个数标准,验收时候要一致,至于尺寸不管。

各地对于车位的验收管理分在各个部门,规划、住建、物业都有,看地方规定吧。一般来讲是由住建审图的时候关注图纸,在验收阶段把关尺寸够不够,规划部门在工规证和规划核实的时候只管数量和位置。

5、铁路专用线属于什么用地?园区的那种专用铁路,服务整个园区的。

交通设施用地。

物流用地里面含有道路用地。

工业用地里面含有专用铁路。

6、绿地率不足也能异地建设?有这样的规定?

很久以前某些城市有这样的规定了,处理过类似遗留问题,在没有群众矛盾的情况下,也没有其他办法,才这样处理,前提就是销售完成了,不可能去拆已经销售入住的房屋,那么只能异地了,现在不可能再有这类情况了,不建议再搞这种政策。

7、现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单位是乡镇政府或文旅局,但涉及的用地是集体土地,请问可以怎样处理和办证?

如果该县市区已经纳入部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名单(一般一个地级市有一个县是试点),可以按入市程序,招拍挂办理手续,如果不是试点的话,手续不能办到该村以外的集体名下。

8、商业地块建设配建公寓,公寓的平面布局(户型及楼层平面布局)有要求吗?企业拿了整块的商业用地,拿一部地建公寓,用于企业员工居住和专家居住。该地块规划条件明确可以配建建服务型公寓;现在企业提供的公寓方案平面布局是典型的一梯两户的住宅(两室一厅一卫一厨房,带阳台)

不建议使用公寓这个词,很多地方都是禁止使用的,毕竟会误导群众,要特别明确是商业还是居住性质,商业用地上不建议使用宿舍用途,毕竟宿舍也是居住建筑。可以考虑商业酒店的性质,那就不能带厨房,甚至不建议做套房模式,甚至可以管控阳台,具体还是可以上出台相关细则,或者在规划管理技术规范里明确。

9、汽车城项目仓储用地贴着商业建有什么文件要求吗?一宗地有仓储物流有商业。

仓储物流用地的性质往往和商业很容易混淆,商业是对外经营,访客很多进到用地和建筑内部,而且仓储物流用地主要进货物进来,仓储用地的地价比较低是一个原因,建筑物特征管控弱也是一个问题。关键是用地布局不合理,如果布局在城市对外交通好,但是人流少的地方就好一点,如果人流比较多,改为商业是很必然的事情。

10、个人捐赠的人行天桥需要办用地规划许可证吗?方案审查主要审查限高以及其他的吗?

用地分层出让+5m~+10m,也需要办理用地规划许可,方案审查按照规划条件和技术规范。

11、撬装式加油站需要办理消防审查及验收,审查前置条件是规划许可证,单独撬装加油设备又无法办理规划许可证,怎么解决?

南京市将加油(气)站用地内建设撬装式加油(气)站纳入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处理

用地手续该办还得办

设备不用办,如果有地下基础,属于构筑物,实在要办就办个构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单的处理方式是在总平面图上表示一个该设备范围占地位置就可以了。

分清楚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的概念很重要,请大家在规划博客站内搜索。

现在不都在优化营商环境麽,可移动的临时设施都豁免了,建议大家学习厦门、南京的文件,很详细,减轻规划管理人的压力。

12、政府批而未供用地,是否可以做停车场或者物流园使用?

用地应当按照规划使用,规划上不是停车场或者物流仓储用地,实际不供地,即使是临时使用,其实也会影响规划实施。但是实际上不供地的临时占用,不办任何正式手续的临时改变用地性质,只要没有新建建筑物构筑物是很多的,也没有人管。

13、在某无物业小区,某居民住一楼,在自家房前用铁栅栏(无基础)圈占50-平方米独自使用,属于违反规划的违建吗?现在是城管和规划部门都说这种问题不归自己管辖,如果让群众走诉讼又有推诿的嫌疑,从城管角度是否履行了全部职责?如何处理?

无基础的铁栅栏,好像确实不算构筑物,不建议按城乡规划法执行,建议按照市容市貌或者相邻通行权来解决。

可以从解决消防隐患的角度去拆除。

社区做做工作吧,说服教育沟通为主,各职能部门法律依据不充分确实很难强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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