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国土资源报数字报:地籍调查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如何登记
地籍调查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如何登记
  问:在土地登记实践中,经常遇到地籍调查成果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的情况。请问,土地登记的面积为批准面积还是地籍调查面积?

  河北省栾城县国土资源局 刘宏义 

  答:正如信中所指出的,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地籍调查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的情况是经常存在的。在土地登记时,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

  对于地籍调查中四至界线与批准的用地界线一致的情形,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发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上的四至界线与实地一致,但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的,按实地四至界线计算土地面积,确定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根据这一规定,如果依法批准用地的文件中规定的用地范围界线清楚,并与地籍调查中的实地范围界线一致,而界线内的面积不一致时,可以按照地籍调查面积予以登记发证。这里主要是指因测量或计算误差造成面积不一致的情况,如果属于当事人间恶意串通等人为原因造成面积差别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再确权登记。

  对于在地籍调查中实地四至界线超出原批准用地界线外占土地的情形,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历史阶段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依法进行处理后,按处理结果确权登记。对于因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工作失误造成调查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的,应及时进行部门间的沟通,尽快更正;对于因用地者的原因造成面积不一致的,要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政策和不同的情况区别对待。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 钟京涛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确权简报
《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规划第二十七条释义
宗地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及具体操作办法
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细则
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