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实例】 某县电力供应公司,根据当地电力供应市场需求,决定在本县溪德乡鹤壁村建设一座变电站,需要占用该村耕地6亩,未利用地12亩。某县政府国土局受理了该电力公司的申请,受理后一年时间没有为其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准手续,导致该公司变电站项目建设无法实施,电力公司起诉国土局行政不作为。 【关键词解析】组卷报批程序 市县政府为实施项目占用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土地,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全面负责征收土地的实施工作,依据不同的审批方式,分别组卷上报有批准权的机关。 1、单独选址组卷报批程序 第一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第二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三步: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将审查所需的材料及时送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四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日内审查完毕。 2、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组卷报批程序 第一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二步: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将审查所需的材料及时送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第三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日内审查完毕。 本案法院认为:依照单独项目选址报批程序,电力公司提出申请后,县国土局对电力公司递交的材料认为齐全且符合条件决定受理后,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但是县国土局受理后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属于行政不作为。 申请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五类项目建设,与政府为实施城市规划按批次征收土地程序,除项目单位申请外其他组卷程序基本一致,按批次征收土地的供地项目由市县政府确定,报批时无需按项目上报。 【法眼点睛】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可见单独选址征收土地是一种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行为,该申请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补充耕地等法定条件。国土局审查后决定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对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用地申请受理后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受理后不做具体工作的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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