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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全省大局平稳

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全省大局平稳
全省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9个地区和单位工作做法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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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与会代表在许昌市魏都区参观考察

    □记者李向华胡斌/采访整理宁晓波/图

    10月27日,全省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经验交流会在许昌市召开。会议期间,许昌市魏都区、南召县、济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9个地区和单位通过专题片的形式,就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进行介绍交流。本报将这9个地区和单位的工作做法进行了采访整理,今日集中刊发,以飨读者。

    1

    许昌市魏都区整合各类资源构建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

    许昌市魏都区作为全市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示范区,坚持“百姓至上,和谐为本”,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通、左右协调”的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

    该区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建立了区级矛盾调解中心,设置了专门机构和编制,入驻了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专业调解室,设立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调解服务室和诉调对接工作站。该区在街道、社区建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室),将调解组织延伸到网格、楼院,健全了区、街道、社区、网格、楼院(居民小组)五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组织,探索出化解矛盾纠纷新路子。

    魏都区还打造了便民服务、矛盾调处化解、居民听证议事、网格管理、信息交流互动和志愿服务互助六大平台,建成了四级党建服务、社会治安防控等九网合一的群众服务网络。

    魏都区引入第三方调解,建立健全了诉调、检调、公调、访调相互衔接的多元调解机制、制度20余项,设立了物业、医患、婚姻、劳动争议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培育了基层“和事佬”品牌调解员队伍,实施“三官一律”进社区,推行“两代表一委员”接访制度,形成了诉调对接中心、社保对接站、交通事故对接站、维军社会法庭等特色品牌。

    2

    全省法院系统完善诉调对接参与社会治理

    近年来,全省法院系统初步形成以“党政领导、司法担当、社会参与、多元联动”为特征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省法院在全省基层创设社会法庭,从农村、社区聘请德高望重、热心公益、群众认可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等担任特邀调解员,调解基层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损害赔偿等多发矛盾纠纷。社会法庭以“不收费、不结怨、不烦琐、不上公堂”的优势,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诉讼之外,共调处纠纷272681件,法院给予司法确认26563件,赢得了群众的欢迎和党委、政府的赞扬。

    全省法院系统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调解工作,3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12785件。新乡县法院与县妇联、民政局共同设立家事调解中心,配备4名特邀调解员,成立以来调解家事纠纷25件。新郑市法院与该市老干部局合作,选聘5名退休老干部,专设“夕阳红调解室”,调处纠纷253件。

    经过多年探索实践,全省法院系统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初显成效,呈现“一升两降”态势:诉讼外调解案件数量和比例逐年上升;涉诉信访案件量持续下降;民转刑案件数量逐年下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来豫调研期间,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3

    南召县白土岗镇93名百姓调解员挑起调解重担

    南召县白土岗镇把村民中德高望重、群众基础好、具有法律常识、热心调解工作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和老族长等基层知名人士动员起来,让他们担任特邀调解员,借助他们贴近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群众心理上易于接受等优势,为群众解决难题,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发挥百姓调解的独特作用,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

    百姓调解具有植根群众、贴近百姓、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减少诉讼对抗等特点,既节约了化解矛盾成本、又具有效率高的独特优势,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南召县白土岗镇党委、政府认真总结百姓调解经验成果,要求各村把百姓调解员纳入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中,并对百姓调解员的产生、运行机制、奖励措施进行了深化完善和规范。

    目前,该镇共有百姓调解员93名。他们依据法律法规、乡规民约、道德规范、公序良俗,调处邻里瓜葛、家庭矛盾、土地纠纷等方面的问题,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协商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该镇通过百姓调解化解矛盾纠纷856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45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4

    焦作市解放区三级平台对接联动化解调处矛盾纠纷

    焦作市解放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设置柜台式接待区、调解服务区、领导接访室、调解超市等工作阵地;在街道层面,严格按照“六有四统一”标准,全部建成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在社区、村层面,按照“三有两统一”的标准,全部建成社区(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室。

    该区信访局工作人员全员进驻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同时整合司法局法援科、基层科力量进驻中心,教育、环保、劳资等13个专业调委会与中心无缝对接。公安派出所建立公调对接工作室,区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室,与三级平台对接联动,形成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强大合力。

    在街道和社区,解放区大力培植民间调解力量,把各街道、社区、楼院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调解员选聘为金牌调解员,建立以个人名字命名的“马大姐热线”、“老崔说事”、“老范说事”等专门调解室38个。该区通过政府购买岗位,招聘老党员、老法官、老警官、老律师、老干部等威望高、素质强的资深专业人士,组建了150人的专职调解员队伍,同时动员全区300名社区专职巡防队员、460名网格员、1500名楼院议事会成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5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1211”工作机制预防化解涉军矛盾纠纷

    郑州市管城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涉军人员的稳定工作,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全省率先创立了“1211”工作机制。

    一个中心:以区民政局为依托,建立一个服务中心,直接解决涉军人员在乡镇办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化解带有普遍性矛盾。

    两级服务站:以乡(镇)民政所、办事处街政科和村(社区)为依托,分别建立32个两级服务站,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

    一个联络员队伍:每个村级服务站从辖区涉军人员中选聘一名联络员,登门服务,向上级反映服务对象的诉求,同时提供精神慰藉、人文关怀。

    一个信息平台: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办和村(社区)服务站各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将辖区涉军人员的信息和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全部录入电脑系统,实现数据信息可及时查询、动态管理和统计分析。

    管城区在实施“1211”工作机制中,注意做到解决实际困难与当地党委政府相结合、具体帮扶与共建单位相结合、预防和化解矛盾与调解中心相结合、不稳定因素处理与有关部门相结合。自机制推广以来,该区发现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2000余件,帮助涉军人员解决实际困难700余件,涉军矛盾和不稳定问题逐年递减。

    6

    三门峡市湖滨区小小调解室发挥大作用

    近年来,三门峡市湖滨区为了进一步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要求各乡镇(街道)在村(社区)推广建立个人品牌调解室,发挥“区域名人”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坚持情理与法理兼顾,提升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

    湖滨区在全区的老党员、老模范、老政法干警以及村干部中间,发掘有威信、有影响、有经验、有技巧而又热心调解的“区域名人”,并支持“区域名人”建立个人品牌调解室。

    湖滨区把个人品牌调解室当作矛盾纠纷调处系统的前沿阵地、重大敏感时期的情报站,把调解员当作信访人的感情联络员、心理疏导员。特别是在重大节庆日和敏感时期,“个人品牌”调解室都会主动收集倾向性、苗头性信息;在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会审时,也都邀请这些“区域名人”出谋划策,明理释法,夯实了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目前,全区共建立个人品牌调解室67个。

    据统计,近年来,全区个人品牌调解室共参与处理拆迁问题400余起,调处重大信访疑难案件56起,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500余起,全区信访总量连年下降。今年以来,全区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同比下降87.5%。

    7

    栾川县庙子村推广“六字工作法”邻里和谐一家亲

    近年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栾川县庙子村结合实际对“村规民约”进行细化,在矛盾纠纷调解和依法处理工作中,总结了一套适合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六字工作法”,即“宣、排、联、包、奖、惩”。

    宣:重视法制宣传。该村投资15万元建立法制文化广场,将法制条例、“村规民约”等编成通俗易懂的“顺口溜”,印成手册免费发放。

    排:设置民调信息员。该村及时了解矛盾隐患,每周召开矛盾排查例会,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联:横向联系。该村联合退休乡镇干部、法律工作者、县人大代表等组成矛盾调解专家组。纵向联系。该村联系信访、司法、国土等多个职能部门,纵横结合,自下而上彻底解决矛盾纠纷。

    包:包案到底。该村按照村组干部分包到位,责任到人,做到“事起必管,事起必结”。

    奖:该村每月固定向民调信息员发放工作补助的同时,若该村得到了季度“零上访村”的奖励资金,则全部发放至民调信息员。

    惩:运用惩戒,强化责任。该村针对信息员不认真排查致矛盾上交,造成上访的,视情况扣发相应的工作补贴,加强民调人员的工作责任感。

    8

    偃师市人民调解进驻法院化解矛盾纠纷

    偃师市委政法委于2014年4月中旬成立市人民调解进驻法院办公室,通过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协调、司法局选聘培训、法院管理使用。市司法局选派一些有责任心、热心公益事业、曾在政法战线上工作过的老同志长年入驻,市法院派出两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予以指导。

    偃师市出台一系列制度,对市委政法委、法院、司法局、各镇区等单位在诉调对接工作上的职责职权进行界定,明确调解员选任和考核管理办法,成立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宅基纠纷、民商事纠纷等4个调解室,实行全程跟踪调解。

    该办配有5间办公室、两台调解用车;调解员每人每月1600元基本工资纳入市财政预算。市委政法委出台《调解员考核管理办法》,并将调解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综治暨平安建设绩效考核,定期对各乡镇支持诉调工作情况考核奖惩。该市依据结案数量、调解质效等情况,对不称职的调解员予以解聘,对优秀的给予表彰。调解员每调成一起案件,政府出资至少补助300元。

    截至目前,该办共受理调解案件293件,成功结案228件,调成率达78%,且无一反复,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18万多元,挽回经济损失869万元,信访量直接下降40%以上。

    9

    济源市劳动人事以公开促公平争议仲裁院以调解促和谐

    济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以来,实施了劳动争议当事人选择仲裁员办法、办案监督制度、突发性群体性应急预案等,制定了《仲裁委员会职责》、《仲裁院职责》等10多项具体制度,使该院工作作风、仲裁员选任、具体办案规则有章可寻。

    该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将仲裁程序流程图、受理条件、仲裁须知等上墙公示;制作宣传画册和相关版面,向社会传播,对群众公示,向百姓公开;联合司法局,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困难职工提供劳动仲裁、法律援助一条龙服务。

    该市16个镇(街道)都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全市535个大中型企业、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都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形成了多形式多层次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体系。

    该院成立4年多来,共成功调解案件3671起,案件调解率达到70%,涉及金额近亿元;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612起,涉及金额435万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受理群众来访65328人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581起,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100%,帮助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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