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专家:谢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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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某人在高速公路规划线内,占用原基本农田栽名贵树木(桂花树),企图索要高速公路征地赔偿。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网友:草原雄鹰)
由于此人以偷栽方式骗取高额的青苗补偿费,其行为已构成诈骗,当然不能获得补偿;如若得惩,可按诈骗情形和后果追究其治安或刑事责任。
如果此人栽种名贵树木时此地已不是基本农田,那么自然无法适用《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规定。同时,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对违反该款规定的行为设置行政处罚。在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的地区,有关部门可以未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之由不予发放相关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款。此外,该村可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即承包义务)之由,限制其今后分配承包地的权利,严重者可收回其承包经营权(看承包合同中相关规定与各地处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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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农民集体土地被征收,大部分农户按承包面积领取了补偿分配款,小部分农户认为补偿标准太低不肯确认面积并领取分配款。请问,农户承包面积需要公证吗?(网友:旺旺仔)
集体土地征收后,市、县政府在组织征地实施中,需要公正、准确地勘测土地面积以计算农户补偿安置款。为防止面积丈量争议,需要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勘测,并请该农户到场(如其拒不到场不影响勘测,但若其提出漏了某承包地块时当重新勘测),由村内正派、公道、有威望的人士3人以上进行见证。公证并非强制要求,只是其证明效力较强而已。如果对补偿安置标准(数额)有争议,可申请市、县政府协调或通过行政复议、诉讼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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