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中提到了几个,即“我”,天子,也就是王,尹吉甫,张仲。很明显“元戎十乘,以先启行”的不是尹吉甫,而是作者。由此也可推知,作者是追随尹吉甫出征。诗的五六章是歌颂尹吉甫的章节,而四五章“元戎十乘,以先启行”、“戎车既安,如轾如轩”明显为一体,四章及前三章表达又十分连续,因此本诗为同一人所作。即诗中的“我”。
本诗是作者追随尹吉甫出征,然而诗中却用了“王于出征,以匡王国”、“王于出征,以佐天子”,王在诗经中无疑单指周王,天子无疑也是周王,而从诗的文本来看,“王于出征”,不是周王出征,而是我出征,或者我追随尹吉甫出征。由于后文的尹吉甫出现的相当突兀,而本诗又是歌颂尹吉甫的诗,因此这个王当释为尹吉甫,本处或许是传抄错误,或许是作者用字错误。从作者用“修广”来形容四牡,以及诗中对我、尹吉甫和张仲的处理来看,作者的笔力确实不够好,用词也不够严谨,使整首诗的节奏十分混乱。
诗中“闲”,即阑,训练。比物四骊,闲之维则,即将四匹黑马拴在一起,根据驯马法对它们进行训练。四牡既佶,既佶且闲,即四匹公马已经备好装具,已经备好装具并且训练有素。
共武之服,旧释为恭武之服,即恭行武事。案作者受命跟随尹吉甫去伐玁狁,本身就是行武事,在此点出,似无必要。而共武之服,是用来安定王国,与上章的“我服即成,以佐天子”同义。因而两个服也应当同义,考虑到同时满足这两章的解释,服应当释为装备。共武,参考《韩奕》“虔共尔位”,用法与本诗相同,因而共可释为恭。故共武之服,当释为一丝不苟地准备好作战的装备。
诗中织文鸟章,白旆央央,央央,诗经中有《出车》“出车彭彭,旂旐央央”、《六月》“织文鸟章,白旆央央”、《采芑》“旗旐央央,方叔率止”、《载见》“龙旗阳阳,和铃央央”,要全部解释这五句诗,当释为铃声,即这些旗帜上的铜铃发出的央央声音。本诗所描述的即旗帜上纹路交织,绣着鹰隼图案,系着垂旒飘带,铜铃央央作响。
张仲孝友,自《毛传》注“善父母为孝,善兄弟为友”后,后世全都因循。而本诗是作者追随尹吉甫伐玁狁,自叙且歌颂尹吉甫赫赫武功的诗,最后一句突然来歌颂张仲的孝顺,未免与全诗太不协调。而孝从爻从人,本义为卜人,因而当释为恭敬,即立有大功的尹吉甫归来燕饮宾客时,张仲贵为卿士,也出席宴会,对尹吉甫表达恭敬与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