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
为引导广大女性
学法、知法、用法、守法
切实提高依法
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小编精心准备了
5起保护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例
作为一份特殊的节日礼物
送给广大女性朋友
1.为家庭付出较多的一方,离婚时可请求经济补偿——家务劳动价值受法律保护
一、基本案情与裁判结果:
郭某女与刘某男于2009年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儿子(10岁、5岁)。在婚姻存续期间,刘某男沉迷酗酒、打牌等恶习且多次因酒驾被公安机关查处,并依法判处刑罚,郭某女婚后悉心照顾家庭、抚育子女、照料老人,承担了较多的家庭事务。婚后双方因琐事产生矛盾,感情确已破裂,一审法院经调解无效后依法准予双方离婚,并根据《民法典》1088条规定,判决刘某男支付郭某女离婚经济补偿金20000元,同时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事宜进行确定。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判决结果适当,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典型意义
家务劳动虽然没有薪酬,但对家庭生活和社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其价值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家务劳动补偿属于一种独立的诉讼请求,是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以外,对家庭劳务付出较多的一方给予的经济救济和平衡,弥补付出较多义务一方因照看子女、照料老人、照顾家庭等投入的精力以及失去的自我更好的发展机会。
本案中,两级法院支持女方离婚经济补偿请求并依法确定补偿数额,有力保护婚姻中在家庭劳务、照顾子女和老人等方面付出较多一方的合法利益,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
2.妻子无收入来源,丈夫应履行扶养义务——夫妻具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基本案情与裁判结果:
二、法律依据
三、典型意义
3.妻子患有疾病,丈夫应当支付离婚经济帮助——生活困难一方可以请求离婚经济帮助
一、基本案情与裁判结果:
王某男与张某女于2001年登记结婚,王某男两次以感情破裂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均认可分居十几年。一审经审理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双方离婚。张某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另查明张某女身患疾病、经济困难,故而依法确定由王某男给予女方2万元经济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当存在夫妻离婚后一方生活将陷入困难情况时,由具备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对其给予适当的帮助,以保护困难一方的基本生存利益不受损害。
本案中,二审查明女方张某确实身患精神疾病、经济困难,综合考虑具体案情、双方生活及经济现状,确定由王某男给予张某女两万元经济帮助金,有力保护身患疾病且经济困难女方基本生存权益。
4.丈夫实施家庭暴力,离婚时妻子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一、基本案情与裁判结果:
在短暂的六个月婚姻中,杨某男三次殴打王某女,王某女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一审庭审中,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法院依法准予双方离婚。结合杨某男实施暴力程度和女方所受损害,一审法院确定杨某男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判决其支付王某女损害赔偿20000元,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法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将夫妻共有的车辆判归王某女所有。杨某男不服上诉,二审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审理程序合法、裁判结果正确,予以维持。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其他重大过错。
三、典型意义
夫妻本应互敬互爱,和睦相处,但遗憾的是,夫妻之间实施暴力给其中一方造成人身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现象仍然存在,家庭暴力问题作为离婚案件的重要诱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家庭的稳定与和谐。
本案就是典型的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件,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无过错方的离婚请求和离婚损害赔偿,同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依法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对家庭暴力这样违反法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给予法律上否定性评价。
5.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妇女人身安全——对暴力行为说“不”
一、基本案情与裁判结果:
二、法律依据
三、典型意义
“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下称《通知》),从检察机关依法做好支持起诉、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惩治犯罪、司法救助、诉源治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对检察机关全面保障妇女权益提出具体要求。
点击了解详情↓↓↓
01
报警记录是关键
02
就医记录要保留
03
立字为据有保障
04
求助记录可利用
05
拍照录像莫慌张
关于家暴你还应该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