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事前通知工会,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
 
}
问题的提出

工会在我们国家,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存在。小点的公司不存在,中间的公司有扣“工会费”,只有大型公司和外企才有工会福利和工会保障,所以劳动法律法规中涉及工会职能的篇章,通常对大多数人都是陌生的。

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事若关己,打破砂锅问到底。《劳动合同法》中有两个条文,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也是这几年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明显升高的原因之一。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和预告解除都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通知工会只是一种法律程序。如前所述,工会在我国普遍感知不强,所以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都不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去通知工会。

随着普法范围的扩大,这两条法律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尤其是在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被辞退后,反过来仲裁用人单位未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以获得一笔赔偿金。

相反的裁判

支持赔偿金的观点:法律是严肃的,裁判要严格依照现行有效法律,不需要法律解释。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即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不支持赔偿金的观点:法律要考虑法理和现实。经济赔偿金的法律意义在于限制和约束用人单位的恣意解除劳动合同,保护劳动者权益,未通知工会属于程序瑕疵,不影响结果正义。现实情况是很多企业连工会都没有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更是闻所未闻,所以没有提前通知工会,无须支付经济赔偿金。

这两种相反的裁判思路就这样一直存在于实践中,直到2021年1月1日。

司法解释的折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正说、反说、折中说,我们的法律最喜欢折中说,可能是认为比较符合辩证法吧。

从司法解释的条文来看,其实还是倾向于不支持赔偿金的,虽然表面上认为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实际上突破了法律规定中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除非用人单位蠢到家了,否则只要做好事后补正,就可以正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未建立工会,公司单方解除也需通知工会?仲裁裁决被中院撤了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工会,是违法解除吗?
太险了!员工伪造病假记录被开除公司差点赔15万,二审神逆转!
HR必读: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通知工会吗?工会不同意怎么办?| 劳动法行天下
【劳动实务】《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第十二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事先征求工会意见但可在...
工会在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过程的三项权利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