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水果批发商L老板找到我们律师称,欠款人Z长期拖欠其货款,经过多次催要,欠款人Z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故L老板委托我们律师通过起诉的方式追回货款。
办案律师在查阅L老板提供的证据时发现,欠款人Z与L老板交易期间,曾多次使用名为X的账户向L老板支付过部分货款。此处事实立即引起了办案律师的高度重视。为此,办案律师立即开展查询工作,通过查询得知,欠款人Z在与L老板交易之前,已经有多起被执行案件,其账户早已被多家法院查控,欠款人Z早已是失信被执行人,即黑名单成员。欠款人Z为了转移财产,才使用X的账户从事交易活动。而且出借人X出借账户的时间恰恰是欠款人Z已被列为黑名单之后,具有协助欠款人Z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主观上存在严重的过错。
基于上述事实,办案律师在接受L老板委托后,向法院起诉时,不但要求欠款人Z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同时要求出借账户的X也承担同样的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在法院审理后,依法支持了办案律师提出的诉求,判决欠款人Z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出借账户的X承担连带责任。
在法院作出的判决书生效并在履行届满后,欠款人Z和出借人X仍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确定的支付义务,故办案律师前往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两名责任人的财产。
本案在执行阶段,法院依法查控了这两名责任人的财产,并将他们的财产依法扣划到法院,经法院作出裁定后,将两名责任人应付的欠款本金和违约利息全部划转给L老板,让L老板实现了应得的财产利益。
【律师评析】
本案在庭审时,办案律师就郑重提出,如果欠款人Z不积极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那么,我方将联合其他执行案件的债权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欠款人Z承担拒执罪的法律责任。因为欠款人Z在明知自己有多起被执行案件没有结案的情况下,通过使用他人账户从事交易结算活动,明显是一种规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应当承担拒执罪的法律责任,望欠款人Z认清法律风险,积极履行债务,避免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
如果本案在执行阶段真的无法实现债权,追究欠款人Z承担拒执罪的维权工作将会拉开序幕,警示并依法追究他承担刑事责任。
通过本案温馨提示各位债权人,在发现欠款人用他人账户结算款项时,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为将来开展的维权工作奠定证据基础:
1、查清欠款人过往是否有被执行案件,是否已是黑名单成员。
2、查清出借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并结合出借时间和欠款人被列入黑名单的时间,推定出借人是否主观上有协助欠款人逃债的过错。
3、检索受理案件的法院以及上级法院过往关于出借人出借结算账户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相关案例,制作成案例检索报告提供给法院,供法院在审理时参考。
对于欠款人已是黑名单的案件,可以说是维权工作中较为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债权人应当采取像本案这样通过扩大债务人范围等有效措施依法开展维权工作,争取早日实现应得的财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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