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民交叉”案件,已经成为当前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特别疑难的问题。它特指某种行为究竟应当被作为犯罪处理,还是认定为民事违法性质不明、“难办”的情形。其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相互交织,案件类型往往较为复杂。
与此同时,刑民交叉案件还涉及程序和实体两方面的问题。
程序上,律师要同时或先后应对多家办案机关,而各个机关之间办案程序相互独立,并且往往前机关的办案行为对后机关具有天然的效力或巨大的影响力,想在后程序中推翻前程序的认定难如上青天。
因此,掌握刑民交叉案件的程序处理规则,把握好刑事程序和民事程序的操作顺序极为重要。
实体上,律师要同时考虑保护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利益,谨防“名胜实败”或者“人财两空”的结果。
实务中,律师对程序的选择也会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能否得到妥当保护。因而,不论是对刑事律师,亦或民商事律师而言,都要全面掌握刑民交叉案件中的程序和实体这两大实务要点。
从程序上来说,刑民交叉案件应该先刑后民、先民后刑、还是刑民并行?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如何准确界定“同一事实”,从而科学地制定诉讼策略?
在实体问题中,律师如何在复杂交易结构中认定被害人的身份?如何从民事“前置法”中寻找辩护空间?
民法上的损失认定在刑事案件中如何运用?
围绕上述难题,6月13/14日晚19:00,智拾网诚邀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旸律师,就相关话题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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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收获
1.掌握先刑后民、先民后刑、刑民并行的处理规则
2.掌握刑事退赔、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民事起诉的运用要点
3.掌握复杂交易结构中被害人身份的认定
4.学会如何从民事“前置法”中寻找辩护空间
5.掌握民法上的损失认定在刑事案件中的运用与借鉴
课程大纲
程序篇:刑民交叉案件程序处理规则及实践标准
一、刑民交叉的概念与具体类型
1.程序及实体视角下的刑民交叉
2.刑民交叉的具体类型
二、先刑后民、先民后刑、刑民并行的处理规则
1.基本原则:同一事实先刑后民、不同事实刑民并行
2.先刑后民:以涂某某、邓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案为例
3.先民后刑:以韩某、简某保险诈骗案为例
三、准确界定“同一事实”,科学制定诉讼策略
1.“九民纪要”认定标准
2.区分同一事实的三类常见易混点
四、刑事退赔、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民事起诉的运用要点
1.刑事退赔VS 另行民事起诉
刑事案件判令追缴、退赔后,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几类情形
2.刑事退赔VS 附带民事诉讼
(1)占有型损失:追缴、责令退赔
(2)损害型损失:附带民事诉讼
3.另行民事起诉VS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不构罪;刑事撤诉;刑事一审未提附民;刑事诉讼中未提附民
4.刑民交叉全面追损方案要点
实体篇:民事法律关系对犯罪事实认定的影响及应对
一、处理刑民交叉实体问题应把握的三大原则
1.法秩序统一
2.刑民法律关系相对独立
3.生效判决预决力影响范围相对有限
二、复杂交易结构中被害人身份的认定
1.民事视角的受损方与刑事视角的被害人
2.如何认定特殊类型案件中的被害人
3.如何认定表见代理关系下的被害人
4.如何认定连带责任关系下的被害人
三、如何从民事“前置法”中寻找辩护空间
1.前置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制约刑事违法的判断
2.前置法的处罚范围限缩刑事处罚的范围
3.前置法上的权利归属影响犯罪成立与否
四、民法上的损失认定在刑事案件中的运用与借鉴
1.民事、刑事视角下损失认定的差异
2.不同类型犯罪中损失认定的方法
3.根据损失认定特点寻求案件突破口
讲师介绍
韩旸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北京市、湖北省首批
“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韩旸律师,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某部法制局特邀专家,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专家智库委员暨客座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高级研修课程讲师;受聘担任北京市、湖北省首批“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浙江省衢州市、湖北省黄石市、襄阳市首批“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多次被《Legal 500》《亚洲法律杂志》(ALB)等全球知名法律服务评级指南授予荣誉称号。
韩律师在企业、家族及个人法律风险合规、财富管理、企业控制权争夺、危机应对、企业及企业家权益保护、刑民行交叉案件处理、刑事辩护与代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长期关注、研究相关领域的法规政策和执法实务,在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税务、环保、反商业贿赂等领域的研究颇为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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