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发生在诉讼前的调解。诉前调解是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纠纷解决的非诉渠道,法院在案件受理前委派专门的资深调解员或者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通过委派调解员进行电话或面对面调解,
调解成功后可由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无需再进入复杂的诉讼程序,从而经济、便捷地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平和化解矛盾,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一项法律制度。
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一) 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二) 劳务合同纠纷;
(三) 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四) 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五) 合伙协议纠纷;
(六) 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也就是说,调解首先应当尊重当时人双方的意愿,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必要调解的可以不经过调解程序。
诉前调解有以下优点:
1.程序便捷。诉前委派调解线上、线下相结合,电话调解、线上调解居多,调解时间不超过30天,调解成功,可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直接进入诉讼程序,无需等待。
2.人员专业。主持调解的调解员为退休法官、律师、市总工会调解员、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
3.效力确定。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可在线申请司法确认,经审查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以法律文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无需进入诉讼程序即可达到一次解纷目的。
4.收费更低。按照“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收费管理办法,诉前委派调解案件调解成功的仅需缴纳案件诉讼费的1/4,减轻当事人负担;调解不成功的,不收取调解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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