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 民间借贷纠纷常见法律问题

前言

民间借贷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如今,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其中发生在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具有当事人诉讼能力不足、案件事实多样、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本文就为大家带来民间借贷基本法律知识的讲解。

01

如何确定自然人间成立了民间借贷

法律关系?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应在本质上达成法律上的借款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依据基于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对于最常见的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通常借贷关系双方会约定其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本金、借期、利息等主要内容,但是法律并未限制借款合同的具体形式。从司法实践来观察,最常见的形式有:借条(借据)、欠条、借款合同、口头借款以及通过微信等新型电子数据形式达成的借款合意。


02

原被告双方在此类诉讼中完成举证责任?

    对于出借人来说,需要证明其与借款人之间存在借款的合意,并且要求原告已向被告实际交付借款款项,就是需要提供借款合同+转账凭证的基础依据。相对应的,出借人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进行举证:

       1. 双方在日常的短信、微信等文字聊天记录中有反映或者透露出彼此之间存在借款合意,且被告对借款金额、利息等进行过确认的意思表示。

       2. 被告表示过还款承诺或者在其他场合作出过具有法律效力的陈述。

       3. 存在其他合理理由不需要贷款人专门出借款项。

       4. 符合日常生活逻辑的小额现金交付。

 对于被告来说,若不同意承担原告诉请的还款责任,则需要证明原告所提供的双方未达成一致的借款合意是无效的,或者双方之间的款项往来是基于其他法律关系。

       首先,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受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约束,若被告能够证明借贷合意的达成欠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行为人欠缺基本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则原告依然需要对双方之间就诉请款项存在借贷合意进行举证。

       其次,若原告提供了客观的转账凭证证明其向被告支付了款项,并据此要求被告还款的,若被告能够举证证明已经归还的,原告依然需要对自己的诉请承担举证责任。

       再次,若被告能够举证证明双方之间的款项系基于其他法律关系产生的,原告依然需要对自己的诉请承担举证责任。


03

如何计算借款人欠付的款项总额?

自然人之间确认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时,需要对双方已经发生的款项往来进行结算,区分款项性质是本金、利息或是其他无关款项。在计算欠付的款项时需要考虑剩余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主张权利所付出的成本。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可以约定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而利息的约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即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四倍。

但实践中,出借人为谋取高额利息,会将原来的本息进行结算,之后按照新的总额出具借款凭证并计算利息,在此情况下,若前期利息计算合法,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若有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计算入后期借款本金。但无论如何计息,借款人在借期内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得超过以原始本金为基数按LPR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期利息和原始本金之和。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若款项存在出借时即扣除利息的情况(俗称“砍头息”),该部分利息应当在本金中进行扣除。

对于约定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若双方对于本息支付时间和性质没有约定,借款人向出借人归还的款项,应首先冲抵利息,超过部分再抵充本金。

需要说明的是,若双方在借贷中约定了利息、违约金或其他款项,该些款项的总额不得超过利息的法定上限。


04

如何确定所借款项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民间借贷中较为常见的问题之一,出借人一般都会将夫妻双方共同诉为被告,对于夫妻是否应当共同承担债务,应当从以下几点考虑:

首先,对于夫妻双方均签字确认或者都明确表示承担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其次,对于夫妻一方借贷的款项,应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人所借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 不能证明借款为个人债务或者属于《婚姻法》规定的例外情形的,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 婚期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经济独立,一方短时间内连续借贷且无法证明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

综合上述情况,即第一步判断夫妻双方是否作出了共同债务的意思表示,第二步则是审查款项是否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

关于该两点的举证则需要结合夫妻双方的经济收入状况、日常生活消费、家庭所涉的经营情况和各方之间的沟通内容来综合判断。


05

该如何判断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是否

无效?

借贷中常见的可能影响到借贷效力的情形有:非法集资、诈骗、套路贷、高利转贷、职业放贷人等。总结来说以上行为存在涉嫌刑事犯罪或者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情况。其中,最为常见的有职业放贷人、套路贷、非法集资、赌债等非法债务,对于以上情况需要区分来看。

1. 职业放贷人的行为本质是高利放贷,通过私下约定高额利息以及复利计息、频繁高额结算新借条、收取砍头息等形式进行放贷,此类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处理相关纠纷;部分不被认定为刑事犯罪的,该借贷关系依法也应被认定为无效,若出借人在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的,借款人应返还实际借得的本金并支付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利息。

2. 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此类活动中通常涉及到伪造文件、文书,暴力胁迫等手段,民间借贷只是违法犯罪的表面名义,此时民间借贷关系无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由公安部门对其中涉及刑事犯罪的部分进行处理,而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也需要分别处理。

3. 非法集资常见于近几年的P2P投资行为,当投资产品无法兑付时,受害人会依据投资行为中业务员或者公司的还款承诺、亦或名义上的借款合同主张还款。此时应当首先确认相关公司是否因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刑事罪名而被处理,如果相关案件已经进入了刑事程序,公安部门会根据被查处公司的账目统计犯罪金额、受害人数,对于出资人的款项会在刑事案件中通过追缴的方式进行处理,并根据审理情况返还给受害人,该笔款项若已经在刑事范畴内得到了处理,就不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

4. 赌债等非法债务。依据法律规定,赌债、毒债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借贷行为无效,即不受法律保护,以赌债等名义起诉到法院要求偿还的,法院不予处理。但同时应当注意的是,在赌博中,向他人借款并打下欠条,欠条上写的是因为其他原因,而借款人主张是赌债的,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若举证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06

出借人、借款人死亡的,民间借贷

法律关系会如何?

出借人去世后,借款债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其继承人有权向借款人主张归还借款。

借款人死亡的,借款人的子女有继承借款人的遗产,则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有限还款责任,如放弃继承或者无财产可供继承,则无需承担。


07

如何理解什么是结算型民间借贷?

自然人之间往往存在多种多样的民事法律关系,各方当事人基于其他复杂法律关系的结算、长期往来款项的对账或者是基于其他隐蔽目的给予而出具借条的情况屡见不鲜。对于此类民间借贷纠纷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1. 双方之间确实存在长期的民间借贷关系,双方对账后进行的结算,如符合法律规定,即视为对债务金额有效确认。

2. 基于买卖、劳务或者侵权等法律关系出具了结算单,“借款人”初步证据证明可能存在不实情况的,法院则不能简单地按照结算内容进行处理,依然需要按照双方实际的买卖、劳务或者侵权等法律关系进行认定,以便更为真实客观地解决双方纠纷。

3. 对于并无实际款项交付的人情债,可能基于情侣之间的示好、朋友之间的帮助等目的而出具的结算等。若“借款人”进行否认借贷m的,“出借人”仍需对双方发生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进行举证。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民间借贷所涉法律问题汇编
一文看懂:民间借贷类案件的法律处理
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裁判观点之本金和利息(下)
以委托贷款形式经营放贷是否影响合同效力
民间借贷的常见法律问题 | 法通识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