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告诉你
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分钟
就能开出
你一定不相信吧
也许还会有这样的想法
哎,那国税君就只能说
时代日新月异
咱们要紧跟节奏呀!
“互联网+自助代开”模式
就能轻松实现
你不敢想象的事儿
今天,国税君就给大家讲讲
具体该如何操作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所辖范围内的已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经营者。
1、打开IE浏览器,进入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网址http://wsbs.hb-n-tax.gov.cn/)。将CA密钥或已开通网上办税功能的金税盘(税控盘)插入电脑USB接口,点击【CA证书登录】按钮,输入密码。(如图1、图2)
(图1)
(图2)
2、点击右下方【代开专用发票】进入系统
3、选择取票方式,可自行选择【柜台取票】或【自助机取票】。
纳税人选取【柜台取票】就进入了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界面,点击【凭证管理】-【申请代开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按照要求填报表格提交资料。(如图3、图4)
(图3)
(图4)
填写要求:
1、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有效税种登记信息,便于纳税人填写代开申请表的信息(有效税种征收率只能选择3%);
2、销售方信息系统自动带出,允许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修改(除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3、购买方信息由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4、绿色背景为必录项目;
5、注意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中销售单价和销售额都为含税销售额;
6、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纳税人为营业执照)原件图片必须作为附件上传;
7、如需办理红字发票或作废发票,请在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提交审核后,待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后台审核。纳税人可通过【申请记录】模块查询已提交申请事项办理状态,待状态显示为“已办结(通过)”,纳税人即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纳税人为营业执照)原件在指定窗口取票。
纳税人选择【自助机取票】,则进入了自助终端“增值税发票代开申请”界面,纳税人点击【新增】,按照要求填报表格提交资料。(如图5、图6)
(图5)
(图6)
填写要求:
1、有效税种征收率只能选择3% ;
2、销售方信息系统自动带出,允许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修改(除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3、购买方信息由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4、注意在“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中单价和金额都为含税金额;
5、如需办理红字发票或作废发票,请在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提交完毕后,会弹出6位数随机码,并且审批状态为“预审中”,待国税机关后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状态变为“预审通过”。纳税人即可携带身份证及随机码到所属分局大厅自助终端取票,自助机取票支持三方协议扣款与POS扣款,请确认帐户内余额充足。
1、进入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网址http://wsbs.hb-n-tax.gov.cn/)。直接点击界面中部右侧的【代开专用发票】进入系统。
2、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法人身份证号码最后六位),验证码
3、点击【凭证管理】-【申请代开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按钮,如图所示:
系统弹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界面,纳税人按照代开发票要求填写相关栏目,上传税务登记证件的影像附件,点击【保存】,并点击【提交审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中的信息上传至税务机关后台审核确认,如图所示:
提交审核后,待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后台审核。纳税人可通过【申请记录】模块查询已提交申请事项办理状态,待状态显示为“已办结(通过)”,纳税人即可凭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纳税人为营业执照)原件在指定窗口取票。
资料来源:武汉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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