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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诚峰:再论宋代的三公官

在中国古代官制史上,三公官始于传说中的“参天子,坐而议政,无不总统”之角色,[1]实际所指不一,设置无常,至唐宋多数时期已仅为虚衔。宋代三公官的基本情况是:北宋初沿袭唐制,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以后,三师之名退出历史舞台,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或三少。[2]

学者对宋代三公诸官的研究不算多。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指出:三公官在北宋前期为虚衔,系宰相、使相、亲王等加官;元丰新制,三公、三师为寄禄官;政和二年改三师为三公,又增三少,为真相、次相之任;宣和七年(1125),三公三少仍为寄禄阶官,不预政事,讫南宋不变。[3]田志光在论及北宋前期宰相系衔时指出,三公三师在北宋前期可为宰相之本官。[4]对于短暂存在于宋徽宗政和二年至宣和七年的三公为真相之制(公相制度),笔者亦有所讨论。[5]

以上诸论对于宋代三公、三师、三少诸官的认识各有所得。不过,要完整、深入地认识宋代三公官的性质、功用,一定要将其置于宋代复杂多变的结衔体系之中。只有在完整的结衔体系之中,才能解释在今人看来仅为虚名的三公官在宋代制度中有何“实质”意义。本文首先将分析宋代三公官的双重性质——既可以是加官,也可以是本官、寄禄官,这并不是因时代而变,乃是因身份有别。此点前人已触及,本文冀论说更为完整。其次,本文将讨论这两种性质之间的转化及其在北宋末到南宋政治史上发挥的作用。


一、再论宋代三公官的性质:加官、本官/寄禄阶


综合前人之论,宋代的三公官性质变化颇多:加官、本官、寄禄官、宰相衔。本官或称正官,是北宋元丰改制(1080-1082)之前的概念,是北宋前期文官最基本的品位标志。寄禄官或曰寄禄阶、阶官,则是元丰改制以后至南宋的概念,取代了原来的本官作为文臣最基本的品位标志。加官基本可视为一个冗余概念,即不在有明确定性的品位或职位结衔之列。

宋代的三公官为加官、本官、寄禄官、宰相衔这些说法都是成立的,需要明确的是其成立的条件:不但要考虑到时代的变化,更要考虑到官员的身份。因为《宋会要辑稿》以三公官“并为宰相、亲王、使相加官”,[6]故本文的讨论从此出发。

(一)三公官之于宰相、使相

宋代宰相的名号在北宋元丰改制、北宋末至南宋前期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使相衔则以元丰改制为界,前后不同。

在元丰改制前,北宋的宰相衔为中书令、侍中、同平章事,又以同平章事为主,中书令则从未授予实任其职的真宰相,而是为使相之衔。[7]再者,因为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并不在元丰改制前的本官序列(即“文臣京官至三师叙迁之制”[8])中,而是只有某些宰相才会兼带,故也可将其视为宰相特有的兼官衔。[9]对应于三个相衔,北宋前期的使相衔主要即节度使带中书令、侍中、同平章事。[10]

元丰改制后到政和二年(1112)以前,宋代的宰相衔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政和以后到北宋末的宰相衔为太宰兼门下侍郎、少宰兼中书侍郎;南宋初年的宰相衔则是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后是左、右丞相。除了这些宰相,还有一些地位高于宰相的实际掌政者:北宋元祐(1086-1094)时期以及南宋的平章军国重事、平章军国事,北宋徽宗朝的公相(三公为相)。以上这些,都可视为北宋元丰改制后至南宋时代的宰相。元丰改制以后的使相衔则固定为节度使带开府仪同三司。

对于这些宰相、使相来说,三公官意味着什么呢?


1、北宋前期:本官

三公官可为元丰改制前宰相之本官,此田志光已经指出。值得提出的是,《宋史·职官志》所载北宋前期本官叙迁之制云:

右仆射转左仆射,左仆射转司空,司空转司徒、司徒转太保、太保转太傅、太傅转太尉、太尉转太师。[11]

而且,在北宋前期的职事官官品令中,司空为正一品。[12]因此,三公为本官,这是有明确条文的常制,并不限于宰相之本官。当然,本官能升至三公的,其差遣进至中书宰相、枢密院长官也不就奇怪了。
以三公本官为相者,有些是三公、同平章事,有些是三公、侍中。笔者所见如范质(911-964)、王溥(922-982)、吕蒙正(946-1011)、王旦(957-1017)、冯拯(958-1023)、丁谓(966-1037)、吕夷简(979-1044)、韩琦(1008-1075)皆是,不一一赘述,仅以韩琦为例稍加分析。

治平四年(1067)正月神宗登基后,韩琦以定策功进迁,制词云:

推忠协谋同德守正亮节佐理功臣、开府仪同三司、行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兼译经润文使、上柱国、魏国公、食邑一万一千七百户、食实封四千二百户韩琦……可特授守司空、兼侍中、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兼译经润文使、魏国公、加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仍赐推忠协谋同德守正亮节佐理翊戴功臣,散官、勋如故。[13]
升迁之前,韩琦的散官是开府仪同三司,本官是行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差遣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宰相)。升迁之后,陈振已正确地指出,韩琦此时并无同平章事衔,而以侍中为宰相,是为差遣;[14]他的本官则已变为守司空。而据上引“文臣京官至三师叙迁之制”,由尚书右仆射转守司空,系越过尚书左仆射而超转。
北宋前期以三公本官为枢密使者,可以文彦博为例。文彦博从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七月为枢密使,一直到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四月罢。此间他较为完整的结衔见于司马光所作《除文彦博制》:

可特授依前守司空、检校太师、兼侍中、兼群牧制置使、行成都尹、潞国公、充枢密使、剑南西川节度管内观察处置桥道等使,加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仍赐推忠协谋崇仁同德赞治守正保运亮节佐理翊戴功臣,散官、勋如故,主者施行。[15]

按司马光任翰林学士是神宗初的事(熙宁三年二月除枢密副使)。文彦博此时既是使相(剑南西川节度、侍中),又是实任其职的枢密使。此次迁除的变化很小,只是加了功臣号、食邑、食实封,其他皆依旧。其“守司空”衔的性质,据《宋宰辅编年录》:“(治平)四年(1067)九月,(文彦博)自行尚书左仆射除守司空。”[16]可知守司空是本官无疑。

除了文彦博,曹利用(971-1029)是个颇有意思的例子。曹利用本属武阶,大中祥符七年(1014)七月,以检校太保为枢密副使,又属于“不带正官”的特例。[17]此后,他不带正官以加官检校太保、检校太傅、检校太尉在枢密院任执政多年。[18]但是,天禧五年(1021)三月,因天章阁成,辅臣进秩,时为枢密使的曹利用“为右仆射”。[19]李焘在小注中引范镇《东斋记事》云:“曹利用先赐进士出身,而后除仆射……不知镇何所据,附传、正传俱无之,当考。”[20]但正是范镇的这一记载,解释了曹利用何以能“为右仆射”——他本来以武阶迁,必须赐进士出身成为文官,才能得到右仆射这一文臣之高级本官。这样的话,天圣三年(1025)十二月“曹利用自枢密使加司空”,[21]其实是他的本官升入三公之列,他当时较为完整的系衔是:枢密使、保平军节度使、守司空、侍中、景灵宫使、兼群牧制置使,[22]还有检校太师为加官。[23]与文彦博类似,既是使相(保平军节度使、侍中),又实任枢密使。

既然对于宰相、枢密使来说三公官皆为本官,那么当其差遣发生了变化之后,其作为本官的三公又作如何理解呢?
宰执有时会得到进一步的荣宠,仍预政事。庆历三年(1043)三月,吕夷简罢相,其制词云:

推忠协谋经邦同德守正亮节佐理翊戴功臣、开府仪同三司、行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上柱国、许国公、食邑一万七千六百户、食实封六千九百户吕夷简……可特授守司空、监修国史、兼译经润文使、加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仍改赐推诚保德翊戴亮节宣忠崇仁协恭守正功臣,每有军国大事,与中书门下、枢密院同议以闻。[24]

在这个例子中,吕夷简本官由行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超左仆射而升为守司空,其差遣由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监修国史变为监修国史、兼译经润文使、与中书门下·枢密院同议军国大事。经此除授,吕夷简身份超越普通的宰相、枢密使,类似于北宋后期出现的“平章军国重事”,故而其除拜在《宋史·宰辅表》中被列入“宰相进拜加官”,此制也被《宋大诏令集》收入“进拜门”。
更多的情况下,宰执罢政后往往以使相的身份出判某州府或任其他的荣誉性使职,正可以由此讨论文臣使相所带三公官之性质。

前面提到的曹利用,任枢密使时即是使相,天圣七年(1029)罢政时,“以保平节度使、守司空、检校太师兼侍中判邓州”。[25]即除了差遣从枢密使变为判邓州外,“余官如故”。[26]本官、使相身份都没有变化。前述文彦博于熙宁六年(1073)罢枢密使:“自剑南西川节度使、守司空、兼侍中罢,授守司徒、兼侍中、河东节度使、判河阳”。[27]罢政后仍是使相,本官从守司空升为守司徒。

再如韩琦,前已提及他以守司空、侍中为相,治平四年(1067)九月以使相出判相州:

可特授守司徒、检校太师、兼侍中、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淮南节度、扬州管内观察处置营田等使、判相州军州事、同群牧兼管内劝农使、加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仍改赐推诚保德崇仁(宗)[守]正协恭赞治亮节翊戴功臣,散官、勋、封如故。[28]

可知韩琦本官由守司空升为守司徒,罢相后获得了使相衔(淮南节度使、兼侍中)。
再以熙宁三年(1070)的曾公亮为例,其罢相制云:

推忠协谋同德守正亮节佐理翊戴功臣、开府仪同三司、行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兼译经润文使、上柱国、鲁国公、食邑一万二千一百户、食实封四千二百户曾公亮……可特授守司空、检校太师、兼侍中、使持节孟州诸军事、行孟州刺史、河阳三城节度、孟州管内观察处置河堤等使、集禧观使、仍改赐推诚保德崇仁守正协恭忠亮翊戴功臣。仍诏大勅系衔在曹佾上。出入如二府仪。五日一奉朝请。[29]

曾公亮罢相前的本官为行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罢相后本官升为守司空,并以使相(河阳三城节度使、兼侍中)身份任集禧观使。
因此,以上所述前宰执为使相所带的三公官,只不过是其任宰执时本官的沿用或者进迁。总而论之,前述北宋前期的文阶臣僚,无论身份是宰相、枢密使、使相,还是特殊如吕夷简与中书枢密院同议军国大事,他们所带三公官皆非加官,而是叙迁的最高级本官。这里的关键在于他们以文阶叙迁。

2、元丰改制(1080-1080)以后:寄禄阶

元丰改制以后,寄禄官/寄禄阶/阶官成为官员最基本的品位标志。根据元丰改制时所制定的《以阶易官寄禄新格》,元丰后最高的寄禄官就是开府仪同三司,而改制前的使相之相衔即换此官。[30]

但这是有问题的。龚延明已经指出,三公官在元丰改制以后至南宋皆为寄禄官;张祎亦注意到,开府仪同三司因为乃使相之衔,故经常不被视作普通寄禄官。[31]有一个例子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两点。

北宋哲宗元祐三年(1088)四月,吕公著同平章军国事:

金紫光禄大夫、守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上柱国、东平郡开国公、食邑七千一百户、食实封二千三百户吕公著……可特授司空、同平章军国事、加食邑七百户、食实封三百户,余如故。[32]

吕公著由普通的宰相(守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进至同平章军国事,这是其职事(官)的一大变化。另一大变化,就是带了三公官衔司空。而这个司空,是由其寄禄官金紫光禄大夫升迁而来的,此见于宰相吕大防的奏议:

以臣愚见,只欲因其旧官而优假之,但进一官,作特进,依前令充右仆射,加以平章军国事,即烦劳职事悉已蠲免,亦不至阙事。如未合圣意,即乞罢右仆射,进两官,作司空,平章军国事,仍令三省、枢密院各令议军国事条目闻奏,余依文彦博已得指挥。[33]

吕大防提到,吕公著的金紫光禄大夫“进一官,作特进”,这符合寄禄官阶叙迁之制。但吕大防又说“进两官,作司空”,这就说明:特进两阶之上的开府仪同三司,确实并不被视为叙迁之阶,而三公乃是北宋后期的最高寄禄官,与北宋前期一样,是最高级文阶。
与吕公著相似的例子是文彦博。元丰五年(1082)司马光作《洛阳耆英会序》,其中文彦博的系衔是:河东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守太尉、判河南府兼西京留守司事、潞国公。[34]这一系衔中,守太尉是文彦博的寄禄官,而河东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标明了其使相身份。文彦博的寄禄官后又进为守太师,进而在元祐元年(1086)四月平章军国重事:

河东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守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太原尹、致仕、上柱国、潞国公、食邑二万五千一百户、食实封一万六百户文彦博……可特授太师、平章军国重事、加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四百户。仍令所司备礼册命。[35]
在平章军国重事之前,文彦博寄禄官为守太师,无职事(致仕),外加使相身份(河东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平章军国重事后,落守为正太师,职事为平章军国重事,使相的身份与系衔也就随之落去。

因此,元丰《以阶易官寄禄新格》以开府仪同三司为最高阶是有误导性的。恰恰开府仪同三司并非叙迁之阶,特进之后即以三公为寄禄阶官。概因北宋前期的三公官虽为职事官,但本无职事,所以不用像其他本官一样需要易以新的寄禄阶,故而就不在《以阶易官寄禄新格》之列,但确为寄禄官。
政和二年(1112)九月,三师三公改为三公三少,只不过是以三少取代三公而已,其性质并没有改变。政和二年改制前,宰相之一的何执中由特进、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迁为司空、依前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36]即其寄禄官进一官。政和二年九月改官制,十一月,何执中即由司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改为少傅、太宰兼门下侍郎;后来又进少保、少师,最终以太傅致仕。[37]徽宗朝其他如蔡京、王黼、郑居中、余深、邓洵武,都是三公、三少官为宰相或枢密院长官。

这其中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蔡京、王黼“公相”的本质。蔡京进入三公之列在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五月,这是他第一次任相期间:

左银青光禄大夫、守尚书左仆射蔡京特授司空,行尚书左仆射,进封嘉国公,抚定鄯、廓赏也。[38]

所谓“抚定鄯、廓”,即湟水流域的唃厮啰政权在宋的打击下解体,宋将其纳入统治。正因有此大胜,蔡京的寄禄官由左银青光禄大夫超金紫光禄大夫、特进而升至司空,诚属非常之恩。大观年间,蔡京第二次任相时,其寄禄官进一步升迁至太师:

大观元年(1107)十二月,司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蔡京除太尉,以广南西路夜郎、康居之属纳土。二年正月八日,太尉、尚书左仆射蔡京为太师。[39]

这样的话,当政和二年(1112)蔡京第三次入主大政的时候,他的寄禄官已是文臣之极品——太师。

当时的蔡京并未被授予正式的相衔,而是超越普通宰相的重臣:
太师、楚国公致仕蔡京落致仕,三(月)[日]一至都堂治事,每日赴朝参。[40]

这样的一个角色,类似于元祐期间的太师文彦博平章军国重事、司空吕公著同平章军国事。但是,出于政治路线的对立,宋徽宗朝未采用元祐之制以平章军国(重)事结衔。政和二年九月的官制改革就以“公相”解决了此问题:

宜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以左辅、右弼、太宰、少宰易侍中、中书令、左右仆射之名。旧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及尚书置令,并罢。

新官公、少若除,三公即为宰相,合不带太宰、少宰、左辅、右弼之任,三少、特进以下即带太宰等官称治省事。[41]

此次改革设置了新的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后改称三少),且随即宰相就分为两种:一种是三公,不带其他相衔,称“总治三省事”,但本质上即以太师、太保、太傅平章军国重事,实际三公实际仍可被视为寄禄官;另一种是普通宰相,可能是三少或更低的寄禄官带太宰、少宰兼门下、中书侍郎。宣和五年(1123)五月,宰相王黼因收复燕云加太傅、总治三省事,如蔡京之例。[42]

宣和六年十二月,本已致仕的蔡京再度出山,以太师领三省事,但终因老疾目盲,故于宣和七年四月复致仕,且徽宗下诏:“三公止系阶官,更不总领三省。”[43]这样的话,三公成为纯粹的寄禄阶,此后但凡有此种超越普通宰相的重臣,或以平章军国事系衔。三公为最高寄禄阶官之制延续至南宋时期,最高者如秦桧、史弥远、贾似道皆至太师,不赘述。
以上讨论说明,无论官员的职任,三公官在元丰改制前是文臣叙迁之最高本官,在元丰改制后是文臣最高寄禄阶官。一言以蔽之,三公官对于以文阶叙迁的臣僚而言皆非加官,而是最基本的品位符号——本官、寄禄阶。
一旦涉及到武臣,结论就不一样了。

(二)三公官为亲王加官

在宋代,亲王加三公官很常见,其性质也一定要在完整的系衔之中才能得到准确的理解。元丰改制前可以宋太宗子赵元俨(985-1044)为例,元俨于仁宗乾兴元年(1022)仁宗即位时有一次升迁:

皇叔、推诚保顺同德守正翊戴功臣、保平·定国等军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开府仪同三司、守太傅、兼中书令、行陕州大都督、使持节同州诸军事、行同州刺史、上柱国、泾王、食邑一万五千五百户、食实封五千八百户元俨……特授守太尉、尚书令兼中书令、使持节陈州许州诸军事、行陈州许州刺史、充镇安·忠武等军节度、陈州许州管内观察处置河堤等使、进封定王,加食邑一千户、食实封六百户、赐赞拜不名、功臣散官勋如故。仍令所司择日备礼册命。主者施行。[44]

在升迁之前,元俨是保平·定国等军节度、守太傅、兼中书令、泾王,升迁之后是镇安·忠武等军节度、尚书令兼中书令、守太尉、定王。

要理解这些系衔,必须略及宋代最高级的宗室叙迁之制:

节度观察留后(转节度使,特旨转左、右卫上将军。)
左、右卫上将军 节度使(转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转节度使兼侍中。)
节度使兼侍中[45]

元俨的系衔已经超出了这里的常规之制。但可以明确的是,在最高级的宗室身上,节度使兼相衔(即使相)是其最基本的品位标志——叙迁之阶。

这样就可以理解乾兴元年元俨结衔的变化了:元俨之“阶”由保平·定国等军节度兼中书令进至镇安·忠武等军节度使、尚书令兼中书令;王号由泾王改定王;至于“守太傅”至“守太尉”,只不过是加官升迁。纵观元俨的一生,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其加官由检校三公升至三公的过程:检校太保—检校太傅—检校太尉—守太保—守太傅—守太尉—太师。[46]

元丰改制之于亲王之叙迁,最大的变化就是使相衔从节度使·同平章事或节度使·侍中换为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其他则无实质改变,三公官仍然是由检校三公官升迁而来的加官。比如元丰三年(1080)官制改革后:

泰宁·镇海等军节度使、检校太尉、同平章事、岐王颢,守司空、开府仪同三司、依前泰宁·镇海等军节度使、进封雍王。[47]

对于宋英宗子赵颢(1050-1096)来说,元丰三年九月的这次换官主要变化有二。一是使相衔由节度使·同平章事换为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二是加官由检校太尉升为守司空。元丰改制后,赵颢更为完整的结衔见于他元丰八年(1085)十二月的进太傅、移两镇制:

皇叔、成德·横海等军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守太保、开府仪同三司、真定尹、持节沧州诸军事、沧州刺史、上柱国、扬王、食邑一万一千一百户、食实封三千七百户、赐赞拜不名颢……可守太傅、依前开府仪同三司、京兆·凤翔尹、扬王、赐赞拜不名、充永兴·凤翔等军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勋官·食邑·实封如故。[48]

赵颢由成德·横海等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变为永兴·凤翔等军节度、开府仪同三司,这仍属于“阶”之叙迁。而守太保至守太傅的变化,则属加官之迁转。

政和二年(1112)改三公、三师之号,对于亲王而言亦没有什么本质的改变。比如后来的钦宗赵桓(1101-1161),他在政和三年(1113)正月时的结衔是:“皇子、武昌军节度、鄂州管内观察处置等使、守司空、开府仪同三司、持节都督鄂州诸军事、鄂州刺史、上柱国、定王、食邑八千七百户、食实封二千八百户”。[49]武昌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是其使相衔,而守司空为其加官。这一制度延续至南宋。
结合前文所论,同为使相,文臣使相所带三公官为本官或寄禄阶,亲王使相所带三公官则是加官。这种差异的本质乃是身份差别:文臣使相以原有的本官衔为基本品位标签,而对亲王来说,使相衔本身就是其基本的品位标签。
在宋代官僚体制中,以使相为阶的不止亲王,还有最高级的武阶官。北宋前期亲王从节度观察留后转节度使,又转节度使同平章事、转节度使兼侍中,其实与北宋前期最高阶武臣的叙迁是一致的。因此,北宋前期亲王以外的武臣使相若带三公,亦必属加官。

这样的例子不多,主要出现在北宋初。如名将王景(889-963)、符彦卿(898-975),入宋以后皆曾为使相(节度使兼中书令)且以三公为加官。[50]其他的例子,一般是归附或名义上接受宋朝羁縻的周边政权首领,如前吴越国王钱俶、南平王高保融、定难军节度使赵德明,都曾接受宋朝的使相加三公之衔,不赘述。除了这些特例,北宋前期一般的武臣使相未见有生前加官至三公者。最高如名将曹彬,终于镇海军节度使兼侍中、加检校太师而已。[51]至徽宗朝,亲王之外的武阶官才正式以三公为加官,此留待下节再谈。

上文的讨论已经说明,随着官员身份的变化,三公官的性质亦不同:对文阶官而言是本官、寄禄阶官,对武阶官(包括亲王)而言是加官。三公官这种既为阶官、又为加官的二重性,在北宋后期到南宋的政治中起了特殊作用。

二、北宋后期至南宋“三公官”的妙用

北宋徽宗朝至南宋,武阶高官所带的三公官本是加官,但一批人因某些契机落去系衔中的某些部分,则三公官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从加官变为寄禄官。而一旦以三公为寄禄官,则本来的武阶高官就会摇身一变,具有朝廷“顶级文臣”的身份。这种变化并未发生在亲王身上,因为一批特殊的武阶官已突破了北宋前期的天花板,得以加三公之衔。

(一)北宋末的童贯与蔡攸

童贯本是宦官。宋代高品宦官与武选官阶是重合的,即由遥郡至正任,最高为节度使。那么节度使之上应如何升迁呢?朱熹有一段话:

祖宗之法,除三孤三公者,必须建节,加检校太子少保、少师之类,然后除开府仪同三司;既除开府,然后除三孤三公。南渡以来,如张、韩、刘、岳诸武臣犹是如此。今则不然,既建节后,便抹过检校,径除开府,至三孤三公矣。[52]

朱熹所说,专指诸王、武臣,只不过他说的制度并非“祖宗之法”,而是在北宋徽宗时才定型的制度。根据这一制度,节度使之上先加检校官,然后是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使相),接着是节度使带三公官衔。下面分别分析。

首先,节度使加检校官确实是北宋的旧制,这从《宋大诏令集》卷九四至一〇五的将帅、军职、武臣制词可以很容易看出。但元丰改制以后,检校官除检校三公官外皆废,故此后节度使所加的检校官就从检校三公官始(朱熹误云加检校太子少保、少师)。比如武将刘法,政和四年(1114)四月以保大军节度使加检校少保,政和八年八月又升加检校少傅。[53]

其次,节度使兼检校三公官后,并非即除开府仪同三司(使相),而是继之以节度使兼太尉。童贯在政和前期由武信军节度使、检校太尉“为太尉”。[54]据政和四年十二月《制》:

太尉、武信军节度使、充中太一宫使、雁门郡开国公、食邑四千户、食实封一千一百户童贯……[55]

可知童贯“为太尉”,乃是以武信军节度使带太尉之衔。要注意的是,此时的太尉已经不再是三公官了,而是节度使之上的武选一品之官。[56]童贯以检校太尉升太尉,但政和以后的常制应该是武臣累加至检校少师则拜太尉。[57]
童贯于太尉、武信军节度使之后,才获得使相衔(节度使加开府仪同三司)。据政和六年(1116)九月《制》:

太尉、武信军节度使、充中太一宫使、直宣和殿、陕西·河东路宣抚使、雁门郡开国公、食邑四千五百户、食实封一千三百户童贯……可特授检校少保、充护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依前中太一宫使、加食邑五百户、食实封三百户、差遣封如故。[58]

可知童贯成为使相之后,又加以检校三公官——因为少保乃三公官之最低者,可知其政和六年九月的检校少保衔乃是除使相后新加的。由太尉、节度使升为使相的例子,还有高俅从太尉、奉国军节度授开府仪同三司、奉国军节度使。[59]

在此基础上,史料中所见童贯后来的系衔就可以看得更为清楚了。

(政和七年六月)己未,童贯加检校少傅、威武军节度使……以明堂成推赏也。[60]

此指童贯的加官由检校少保迁检校少傅,节度使军号改为威武军。其开府仪同三司仍旧,由下面的材料可见:

(政和八年)八月四日,新除检校太保、江宁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领枢密院事、陕西·河东·河北路宣抚使、成国公童贯,特授太保、河东节度使,改封泾国公,以进筑夏国三城赏也。[61]

这是指童贯由检校太保、江宁军节度使升太保、河东节度使,这正是朱熹所说的“既除开府,然后除三孤三公”。

自太保、河东节度使之后,童贯的系衔中便不再带开府仪同三司:

(宣和元年,1119)七月十日,太保、河东节度使、领枢密院事、陕西·河东·河北路宣抚使、泾国公童贯,特授太傅、山南东道节度使。

(宣和)三年八月十三日,太傅、山南东道节度使、领枢密院事、江浙淮南等路宣抚使、益国公童贯,特授太师、剑南东川节度使,进封楚国公。平方腊也。[62]

从这两条材料来看,童贯从太保、河东节度使进为太傅、山南东道节度使,又进为太师、剑南东川节度使,皆未有开府仪同三司之衔。

通过刘法、童贯等例子,可以拟出一条北宋末年武臣极品叙迁的路线:
节度使 节度使+检校三公官 节度使+太尉
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使相)+检校三公官 节度使+三公官

与北宋前期的普通武阶官相比,童贯突破了最高至使相加检校三公官的天花板,以节度使加三公的方式得以更进一步。

对于童贯来说,使相虽然是殊荣,而如前所述,因为再无其他更为基本的品位标签,故使相衔能清楚地说明其武选官的身份。但童贯以节度使带三公之衔后,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同时期的高级文臣也有类似的结衔——郑居中少傅·武威军节度使、余深少傅·镇西军节度使。[63]童贯与他们在系衔上就非常接近,加之其领枢密院事、宣抚使之职任,其身份究竟是宦官、武官还是文官,就具有高度的模糊性。

更重要的是,一旦进至节度使加三公,那么只要落去其中的节度使衔,三公的性质就会发生质变:

(宣和五年五月)癸亥,童贯落节钺,依前太师。[64]
(宣和五年七月)己未,太师、兼领枢密院事、神霄玉清万寿宫使、陕西·河东·河北路宣抚使、徐豫国公童贯,依前太师、(除)[徐]豫国公、神霄宫使致仕。[65]
(宣和六年八月)乙卯,童贯落致仕,领枢密院事。(落剑南·东川节度使,除依前太师、领枢密院事、兼充神霄玉清万寿宫使、陕西·河北·燕山府路宣抚使、进封徐豫国公。)[66]

可知宣和五年(1123)五月以后的童贯,但凡领枢密院事,则只带太师衔,而不带节度使衔。从太师、领枢密院事这一系衔上,已丝毫看不出其宦官(武阶官)身份,而是与文彦博以太师平章军国事、吕公著以司空同平章军国事,蔡京以太师总三省事、王黼以太傅总三省事这些事例一致。

因此,童贯不仅突破了一般的武阶官最高至使相加检校三公官这一天花板,更在突破之后(节度使+三公官),又以落节度使衔的方式,使三公官衔成为自己最基本的品位标签,与最高级别的文臣三公一致。由此,童贯在身份上完成了从宦官(武阶官)向顶级军国之臣的转变。

与童贯不同,蔡攸(1077-1126)本是文臣,崇宁三年(1104)正月赐进士出身,为校书郎,[67]最终也升至太保、领枢密院事。[68]但从迹象看来,蔡攸并非通过文臣寄禄阶升至三公,而亦是从加官之三公转而为阶官之三公。政和七年(1117)六月,蔡攸为朝议大夫、宣和殿大学士。[69]自朝议大夫起需经13阶方至特进,然后才能至少保进入三公官之列,绝非岁月可至。但宣和四年(1122)正月蔡攸就获得了少保之衔,[70]这一定是走了捷径。

按《宋史》蔡攸本传云:
初置宣和殿,命为大学士,赐球文方团金带,改淮康军节度使。[71]

蔡攸“改淮康军节度使”,应是经历了一次文资换武资,如此方能理解其此后的进迁。宣和元年(1119)九月,“以淮康军节度使蔡攸为开府仪同三司。”[72]这样的话,蔡攸较轻易地获得了使相头衔。

宣和四年(1122)正月,蔡攸又得进迁:

四年正月七日,淮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蔡攸,特授少保、镇海军节度使,依前开府仪同三司,直保和殿。[73]

宣和四年八月,蔡攸的系衔仍是少保、镇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74]宣和五年六月:

辛亥,蔡攸领枢密院事。(自上清宝箓宫使、兼神霄玉清万寿宫使、兼侍读、河东·河北宣抚使,落直保和殿,依前少师、安远军节度使除。)[75]

也就是说,蔡攸在宣和四年八月至五年六月间,已落去开府仪同三司衔,成为使相之上的三公、节度使(少师、安远军节度使)。再进一步:

(宣和五年)九月,落节钺,[依]前官少师、领枢密院事。七年六月,除太保,进封燕国公。[76]

因此,自从蔡攸授淮康军节度使之后,至除少保之前,史料中再也没有提到他的任何寄禄阶。他的升迁过程是:淮康军节度使——淮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镇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少保——少师、安远军节度使——少师——太保。依次为节度使、使相、使相加三公官、节度使加三公官、三公官,其三公官并非寄禄阶升迁所至,而是像童贯一样通过落去节度使衔而获得。

因此,童贯和蔡攸皆在节度使加三公官后落节钺,以三公官领枢密院事。此途给了童贯、蔡攸这样本来很难进入军国大臣之列的亲信之人以后门,无疑可视为徽宗朝政治制度崩坏的一个例子。但是,这一制度在南宋却发挥了意想不到的作用。

(二)南宋的大将与权臣

三公官在南宋所发挥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大量建功立业的武将都通过节度使加三公的形式获得了褒奖,正是朱熹所谓“既除开府,然后除三孤三公。南渡以来,如张、韩、刘、岳诸武臣犹是如此”。其次,更为重要的是,有些非常特殊的武将或武臣,因落节钺而得以三公官处置军国大事,任枢密使副、平章军国事:在张俊、韩世忠、岳飞身上,这种身份的转换得以收其兵权;在韩侂胄身上,这种身份的转换使其得以走向专权的前台。
以岳飞为例。在绍兴十一年(1141)和议以前,岳飞的品位系衔变化如下:[77]

绍兴四年八月,清远军节度使
绍兴五年二月,镇宁·崇信军节度使
绍兴五年九月,检校少保、镇宁·崇信军节度使
绍兴七年二月,太尉、武胜·定国军节度使
绍兴九年正月,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
绍兴十年六月,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

很清楚,岳飞正是沿着节度使—两镇节度使—节度使+检校三公官—节度使+太尉—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使相)—节度使+三公官这一道路升迁,这也就是徽宗朝所开辟的武臣极品之路。其他的南宋诸名将,都沿着这一路而进,最高的如张俊最终以三镇节度使加太师。[78]

绍兴十一年,宋高宗与秦桧收夺韩世忠、张俊、岳飞三大将之兵权:

四月壬辰,韩世忠自扬武翊运功臣、太保、横海·武宁·安化军节度使、淮东路宣抚使除枢密使;张俊自安民靖难功臣、少师、镇洮·崇信·奉宁军节度、淮西路宣抚使除枢密使;岳飞自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湖北·京西路宣抚使除枢密副使。[79]

此即以枢密使、副之位换诸大将之兵权。据岳飞的几份辞免恩命劄子,可知他当时以“少保、枢密副使”结衔,[80]进而也可知韩世忠与张俊分别是太保、枢密使与少师、枢密使。因此,他们三人皆经历了一个身份上的重大变化:原来是三镇或两镇节度使加三公官,是为大将;收兵权以后则是三公官加枢密使、副,从武将一变而为军国大臣。这一转换的桥梁就是三公官:从作为加官的三公官转而成为寄禄阶之三公官。

最后略论韩侂胄。史料很简略地记述了韩侂胄获得三公官衔的过程:

(庆元)四年(1198)五月二日,保宁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韩侂胄为少傅。(五年九月一日为少师,进封平原郡王,改永兴军节度使。
六年十月三日,为太傅。嘉泰二年十二月十五日,为太师。)[81]

这非常符合一个高级武阶官的晋升路径,即由使相再升迁至节度使加三公官。

此后嘉泰三年(1203)八月的一条材料提到:以太师、永兴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平原郡王韩侂胄为郊祀礼仪使。[82]可知韩侂胄此时已经升至节度使加太师,已经是徽宗以后武阶之极了。这种结衔方式与南宋诸大将是一致的,看不出权臣的迹象,甚至比不上张俊以三镇节度使加太师。

但是,韩侂胄于开禧元年(1205)七月任平章军国事:

韩侂胄自太师、永兴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平原郡王,拜平章军国事。[83]
经此除拜之后,韩侂胄的系衔是什么呢?叶绍翁《四朝闻见录》正好留下了一份开禧三年(1207)的《罢韩侂胄麻制》:

太师、平章军国事、平原郡王韩侂胄……可罢平章军国事,依前太师、永兴军节度使、平原郡王,特授醴泉观使,在外任便居住,食邑实封如故。[84]

这份麻制可能是杀韩之后才制造的,不过其中所述系衔必无疑问。从中可见,韩侂胄平章军国事期间,已落去永兴军节度使衔,只以太师平章军国事(“罢政”后又加永兴军节度使)。可为佐证的是,开禧二年(1206)七月,以明堂大礼,命太师、平章军国事韩侂胄为大礼使。[85]因此,随着节度使衔的落去,韩侂胄的太师衔,已然由加官而为寄禄阶官,他的身份就由原来的武臣之极品,摇身一变为文臣之极品、军国重臣。充当身份跳板的,就是三公官:从作为加官的太师,转而为寄禄阶太师。

三、结语

本文分析了宋代三公官的性质。对于宋代的文阶使相、宰相、枢密院长官或者其他军国重臣而言,三公官从未作为加官,而是在北宋前期是最高级的本官/正官,元丰改制以后则是最高的寄禄阶官;作为本官或寄禄官的三公官,是宋代文阶之极。对于宋代的武阶高官(包括亲王)而言,三公官则始终是加官;而且,在宋徽宗以后,亲王之外的武阶高官以节度使加三公官的方式,突破了北宋前期武阶最高以使相加检校三公的天花板。三公是加官还是本官、寄禄阶官,取决于所带者的文武之分。这一文武之分不是个人素质的文武差别,而是升迁序列的文阶、武阶之分。

正是因为三公官具有加官、阶官的两重性,它为北宋后期至南宋的一批臣僚提供了身份转换的桥梁。原来以节度使加三公官结衔的武阶高官,随着落去系衔中的节度使衔,就一变成为以三公为最基本品位标签的“顶级文臣”。在两宋的多个场合,如宋徽宗信用宦官、近臣,南宋收夺大将之兵权,韩侂胄走向专权之前台,三公官作为身份转换的桥梁,皆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虽然三公官在宋代基本维持着品位名号的性质不变,但随着其在结衔中的相对位置不同,其所起的品位性标记意义也迥然不同。所以说,必须要在宋代的结衔体系中认识三公官的双重品位意义及其相互转换,而非孤立地讨论三公官称,才能把握此种“虚衔”在宋代如何发挥其实质作用。

由本文的讨论也可知,宋代官制研究,乃至中国古代官制研究面临着双重困境。第一重困境是由古人的官制叙述带来的。《宋会要》、《文献通考》、《宋史》、私家著述如李心传《朝野杂记》皆有三公三师专篇,但基本以名统实,对于三公官的性质不加区分,醉心于三公三少一时总数几何、何时有三公备官或太师并除之典等,不免误导今人。另一重困境是由今人的政治制度观念带来的。今人研究官制重职能,故重视在实际政务处理环节中发挥作用的机构和制度,对于三公这种虚衔不太关注;即使研究三公衔者,又未能将其置于整个系衔体系、官僚体制中去考虑。因此,突破古人重名、今人重实的双重束缚,方能真正把握名与实,深入触及古代王朝体制的运行实态。

[1]班固《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中华书局,1962年,第722页。

[2]徐松辑、刘琳等校点《宋会要辑稿》职官56之33-34,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4545页。

[3]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中华书局,1997年,第83-86页。龚氏后又撰文梳理了三公官在先秦到明清的变化,与旧说略不同,不赘述。见龚延明《“三公官”从相之别称到正官考识》,《浙江大学学报》2009年5期。收入氏著《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29-35页。

[4]田志光《北宋前期宰相官衔再探》,《史林》2010年1期,第62页。不过,田文关于北宋前期宰相系衔的结论(侍中为宰相加官),笔者认为是不能成立的,陈振《关于北宋前期的宰相制度》(《中州学刊》1985年6期)所论侍中即真相之说,目前看来尚无法推翻。

[5]方诚峰《北宋晚期的政治体制与政治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47-164页。

[6]《宋会要辑稿》职官1之10,第2943页。

[7]陈振《关于北宋前期的宰相制度》,《中州学刊》1985年6期,第97页。张祎亦进一步确证此点,见《关于北宋的“大敕系衔”》,《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15年6期,第27-29页。

[8]脱脱等《宋史》卷一二二《职官九》,中华书局,1985年,第4023-4028页。

[9]据李焘所说:“旧制,三师三公、左右仆射平章事并兼两省侍郎。”见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五三,真宗咸平五年十二月丁丑条,中华书局,2004年,第1170页。即宰相兼门下、中书侍郎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本官是三公三师或者左右仆射,二是差遣一定是同平章事,而不是侍中。

[10]使相衔以此为主但不限于此,参见张祎《关于北宋的“大敕系衔”》,《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15年6期,第24页。

[11]《宋史》卷一二二《职官九·文臣京官至三师叙迁之制》,第4028页。

[12]李昌宪《北宋前期官品令复原研究》,原载《河南大学学报》2012年1期,收入氏著《五代两宋时期政治制度研究》,三联书店,2013年,第49页。

[13]《忠献韩魏王家传》卷六,《宋集珍本丛刊》第6册,线装书局影印明刻本,2004年,第655页。

[14]陈振《关于北宋前期的宰相制度》,《中州学刊》1985年6期,第97页。参见张祎《关于北宋的“大敕系衔”》,《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15年6期,第27-29页。

[15]司马光撰,李文泽、霞绍晖校点《司马光集》卷五六《除文彦博》,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158-1159页。

[16]徐自明撰、王瑞来校补《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六,中华书局,1986年,第353页。

[17]李焘《长编》卷八三,大中祥符七年七月甲辰条,第1889页。

[18]《宋史》卷二一〇《宰辅表一》,天禧元年(1017)九月、天禧三年十二月辛卯、天禧四年七月庚午,第5444、5445、5446页。

[19]《长编》卷九七,天禧五年三月壬寅条,第2244页。

[20]亦见范镇撰、汝沛点校《东斋记事》卷一,中华书局,1980年,第2页。

[21]《宋史》卷二一〇《宰辅表一》,第5449页。

[22]《宋会要辑稿》职官78之14,第5195页。

[23]《长编》卷一〇七,天圣七年正月癸卯条,第2491页。

[24]佚名编《宋大诏令集》卷五四《吕夷简守司空加恩军国大事与中书门下密院同议制》,中华书局,1962年,第273-274页。

[25]《长编》卷一〇七,天圣七年正月癸卯条,第2491页。

[26]《宋会要辑稿》职官78之14,第5195页。

[27]《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八,熙宁六年四月己亥,第432页。

[28]《忠献韩魏王家传》卷六,《宋集珍本丛刊》第6册,第656-657页。

[29]《宋大诏令集》卷六八《曾公亮罢相建节集禧观使制》,第332-333页。

[30]《宋史》卷一六九《职官九·叙迁之制》,第4052页。《宋会要辑稿》职官56之2,第4527页。

[31]张祎《关于北宋的“大敕系衔”》,《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15年6期,第31-32页。

[32]《宋大诏令集》卷五七《右相吕公著拜守司空同平章军国事制》,第288页。

[33]《长编》卷四〇九,元祐三年四月辛巳条,第9964页。(下划线为笔者所加,下同。)

[34]《司马光集》卷六五,第1355页。

[35]《宋大诏令集》卷五七《守太师致仕文彦博拜太师平章军国重事制》,第288页。

[36]《宋大诏令集》卷六四《何执中进司空制》,第312页。

[37]《宋会要辑稿》职官1之2,第2935页。《宋大诏令集集》卷六四,第313页。

[38]《宋会要辑稿》职官1之2,第2934页。

[39]《宋会要辑稿》职官1之2,第2934页。

[40]《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三一《蔡京事迹》,政和二年五月己巳条,第4121页。

[41]《宋会要辑稿》职官56之33-34,第4545页。

[42]《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九,宣和五年五月,第749页。

[43]《宋会要辑稿》职官1之42,第2961页。

[44]《宋大诏令集》卷二六《皇叔泾王元俨守太尉尚书令移两镇进封定王加恩赐赞拜不名制》,第136-137页。

[45]《宋史》卷一六九《职官九·宗室自率府副率至侍中叙迁之制》,第4034页。

[46]《宋会要辑稿》帝系1之31-32,第22页。

[47]《长编》卷三〇八,元丰三年九月丙戌条,中华书局,2004年,第7488页。

[48]《宋大诏令集》卷二八《皇叔颢进太傅移两镇制》,第147页。

[49]《宋大诏令集》卷三二《皇长子桓特授太保依前武昌军节度使定王勋食邑食实封如故制》,第167页。

[50]《长编》卷二,建隆二年三月辛亥条,第41页。《长编》卷一六,开宝八年六月辛酉条,第342页。

[51]《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一二,第79页。

[52]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一一二《论官》,中华书局,1994年,第2725页。。

[53]《宋大诏令集卷》卷一〇五《刘法检校少保制》、《刘法检校少傅制》,第390页。

[54]童贯升太尉的时间,史料有二说,一为政和二年十二月,一为政和四年正月,未知孰是。见《宋会要辑稿》职官1之12,第2944页;杨仲良《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八《玄圭》,政和四年正月丙戌条,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第3982页。

[55]《宋大诏令集》卷九四《童贯移镇武信军节度使加食邑实封制》,第344-345页。

[56]《宋会要辑稿》职官1之12,第2943-2944页。

[57]李心传撰、徐规点校《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二《检校官》,中华书局,2000年,第248页。

[58]《宋大诏令集》卷九四《童贯检校少保开府仪同三司护国军节度使制》,第345页。

[59]《宋大诏令集》卷一〇二《高俅除使相制》,第379页。

[60]杨仲良《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五《明堂》,政和七年六月己未条,第3887页。

[61]《宋会要辑稿》职官1之2,第2935页。

[62]《宋会要辑稿》职官1之3,第2935-2936页。

[63]《宋会要辑稿》职官1之3,第2935页。《宋史》卷二一二《宰辅表三》,第5527页。《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一二,第793-794页。

[64]《宋史》卷二一二《宰辅表三》,第5529页。

[65]《长编纪事本末》卷一四四《金兵上》,宣和五年七月己未条,第4510页。

[66]《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一二,第801页。

[67]《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一一,第709页。

[68]《宋会要辑稿》职官69之20,第4908页。

[69]《宋会要辑稿》职官7之9,第3209页。

[70]《宋会要辑稿》职官1之3,第2936页。

[71]《宋史》卷四七二《蔡攸传》,第13731页。

[72]《宋史》卷二二《徽宗纪》,第404页。

[73]《宋会要辑稿》职官1之3,第2936页。

[74]《宋会要辑稿》职官41之20,第4008页。

[75]《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一二,第799页。

[76]《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一二,第800页。

[77]龚延明《民族英雄岳飞仕履官衔系年考释》,原载《岳飞研究》第一辑,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收入龚延明《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第295-309页。

[78]《宋宰辅编年录校补》卷一六,第1080页。

[79]《宋史》卷二一三《宰辅表四》,第557-5558页。

[80]岳珂编、王曾瑜校注《鄂国金佗稡编》卷一五,中华书局,1989年,第918-922页。并参见龚延明前揭文。

[81]《宋会要辑稿》职官1之7,第2941页。

[82]《宋会要辑稿》礼27之12,第1260页。

[83]《宋史》卷二一三《宰辅表四》,第5595页。

[84]叶绍翁撰,沈锡麟、冯惠民点校《四朝闻见录》戊集《罢韩侂胄麻制》,中华书局,1989年,第166-167页。

[85]《宋会要辑稿》礼27之12,第1261页。

方诚峰,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副教授。

本文原刊于《唐宋历史评论》第五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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