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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译注之下经:巽卦第五十七(䷸)

巽〔1〕:小亨〔2〕,利有攸往〔3〕,利见大人〔4〕。

【注释】

〔1〕巽:音xùn,卦名,上下卦皆为巽(☴),象征“顺从”。案,巽象风,其义为“顺”、为“入”,凡物沿“顺”则能“入”,故“顺”、“入”并可训“巽”。而重卦之义,则侧重强调“顺从”。《正义》:“巽者,卑顺之名。《说卦》云'巽,入也’,盖以巽是象风之卦,风行无所不入,故以'入’为训。若施之于人事,能自卑巽者亦无所不容。然'巽’之为义,以卑顺为体,以容入为用,故受'巽’名矣。”

〔2〕小亨:小,指阴柔弱小者,又指行事小心谦顺;“小亨”与《旅》卦辞义略同(参见该卦译注)。此谓处“巽”之道主于阴顺阳、臣顺君,以柔小逊顺则亨,若刚大逆上则难通。卦中二阴处二体之下,主于“顺从”阳刚,正见“小亨”之象。《集解》引陆绩曰:“阴为卦主,故小亨。”《尚氏学》:“初、四皆承阳,故曰'巽’;巽,顺也,顺阳故'小亨’。”

〔3〕利有攸往:谓此时谦柔顺从必利于有所行。卦中初、四柔行遇阳得通,即见“利往”之象。《王注》:“巽悌以行,物无距也。”《尚氏学》:“往遇阳故利。”

〔4〕利见大人:此谓下顺上、臣顺君的最终目的,是利于“大人君主”申命施治。卦中九五阳刚居尊,上下顺从,正为“大人”之象。《集解》引虞翻曰:“大人谓五。”《王注》:“大人用之,道愈隆。”

【译文】

《巽》卦象征顺从:谦柔小心可致亨通,利于有所前往,利于出现大人。

《彖》曰:重巽以申命〔1〕。刚巽乎中正而志行〔2〕,柔皆顺乎刚〔3〕,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注释】

〔1〕重巽以申命:重巽,上下卦皆“巽”,犹言“上下顺从”。此以上下象释卦名“巽”,谓其义主于上下顺从,而此时正宜于尊者申饬命令。《王注》:“未有不巽而命行也。”

〔2〕刚巽乎中正而志行:刚,指九五;巽,此当作被动词解,“巽乎中正”犹言“以中正之德被顺从”。此句说明九五居尊而阳刚中正,众爻皆巽顺,遂行其“申命”之志。《集解》引虞翻曰:“刚中正,谓五也。”

〔3〕柔皆顺乎刚:柔,指初、四两爻。这句与前句并释卦辞“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之义;此言卦中两阴爻均顺承阳爻,故可“小亨”。《古周易订诂》:“初、四各处卦下,柔皆顺刚,无有违逆,所以教命得申,成'小亨’以下之义也。”

【译文】

《彖传》说:上下顺从可以申谕命令。譬如阳刚尊者以中正美德被人顺从而其志得以施行,阴柔者都能谦顺上承阳刚,所以说“谦柔小心可致亨通,利于有所前往,利于出现大人”。

《象》曰:随风,巽〔1〕;君子以申命行事〔2〕。

【注释】

〔1〕随风,巽:随,连继相随之意。此释《巽》卦上下巽皆为风之象。《周易口义》:“《巽》之体,上下皆巽,如风之入物,无所不至,无所不顺,故曰'随风,巽’。”

〔2〕申命行事:行事,犹言“施行政事”。这是说明“君子”效法“风行”之象,“申命”于众,“行事”于天下。《周易口义》:“君子法此巽风之象,以申其命,行其事于天下,无有不至,而无有不顺者也。”

【译文】

《象传》说:和风连连相随,象征“顺从”;君子因此(效法风行天下无所不顺之象),申谕命令,施行政事。

【说明】

《巽》卦之旨,立足于下能“顺从”,归结于上可“申命”:下以“顺”承上,上以“顺”治下,两者相辅相成,遂见其义。故《彖传》云“重巽以申命”,《大象传》言“申命行事”。郭雍曰:“君子之德,风也;有风之德,而下无不从,然后具重巽之义。”(《郭氏传家易说》)

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1〕。

【注释】

〔1〕进退,利武人之贞:进退,即“进退犹疑”之意。这两句说明初六以阴居《巽》之始,卑顺太甚,当进不进,故勉以“利武人之贞”。《本义》:“初以阴居下,为巽之主,卑巽之过,故为进退不果之象;若以'武人之贞’处之,则有以济其所不及,而得所宜矣。”

【译文】

初六,卑顺过甚进退犹豫,利于勇武的人守持正固。

《象》曰:“进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贞”,志治也〔1〕。

【注释】

〔1〕志治:治,修立、修治之意。《程传》:“利用武人之刚贞以立其志,则其志治也。治,谓修立也。”【译文】《象传》说:初六爻辞“卑顺过甚进退犹豫”,是说其意志懦弱疑惧;“利于勇武之人守持正固”,是勉励其修治和树立坚强的意志。

【说明】

《巽》卦所谓“顺从”,以初、四两阴爻为主。但初六位卑极弱,恐其不能有为,故勉之以“武人之贞”。

九二,巽在床下〔1〕,用史、巫纷若吉,无咎〔2〕。

【注释】

〔1〕巽在床下:说明九二当“巽”之时,阳居阴位,有过卑之嫌,故以屈居“床下”为喻。《王注》:“处'巽’之中,既在下位,而复以阳居阴,卑巽之甚,故曰'巽在床下’也。”

〔2〕用史、巫纷若吉,无咎:用,犹言“施用于”,此处含“效法”之意;史、巫,古代事神者“祝史”、“巫觋”的合称;纷若,盛多,“若”为语气词。这两句诫告九二不可以卑顺屈事于威势,勉其守持中道,效法“史巫”以卑恭事神则可获纷多之吉,不致咎害。《王注》:“卑甚失正,则入于咎过矣;能以居中而施至卑于神祇,而不用之于威势,则乃至于'纷若’之吉,而亡其过矣。故曰'用史、巫纷若吉,无咎’也。”

【译文】

九二,顺从卑居在床下,若能效法祝史、巫觋以谦卑奉事神祇可以大获吉祥,必无咎害。

《象》曰:“纷若之吉”,得中也。

【译文】

《象传》说:“可以大获吉祥”,是因为九二能够守中不偏。

【说明】

九二有阳德,当“巽”之时,当以正道顺从于上,不可卑屈于威势。故爻辞以“事神”为勉,《象传》申“得中”之旨。

九三,频巽,吝〔1〕。

【注释】

〔1〕频巽,吝:频,即“颦”,颦蹙忧郁之意,《尚氏学》:“王弼云,频,'频蹙不乐’,按《玉篇》'颦’下云'《易》本作频’,是'频’即古文'颦’字。”这两句说明九三居《巽》下卦之终,而上为四阴所乘,压抑颦蹙志穷委屈而顺从,故有“吝”。《王注》:“以其刚正而为四所乘,志穷而巽,是以'吝’也。”

【译文】

九三,忧郁不乐勉强顺从,将有憾惜。

《象》曰:“频巽之吝”,志穷也。

【译文】

《象传》说:“忧郁不乐勉强顺从,将有憾惜”,是因为九三心志困穷不振。

【说明】

九三居位本正,但下无阴可乘,上反为柔者所凌,遂致忍屈顺从,故《象传》谓之“志穷”。

六四,悔亡,田获三品〔1〕。

【注释】

〔1〕悔亡,田获三品:三品,犹言“三类”,此处指古代贵族田猎所获之物的三种效用,即供“干豆”(将猎获物晒成干肉置于豆器供祭祀)、“宾客”、“充庖”三用,语出《礼记·王制》:“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干肉,一为宾客,一为充君之庖。”郑玄注:“干肉,谓腊之以为祭祀豆实也。”这两句说明六四因乘刚而有“悔”,但以阴居阴,得位且顺承九五之阳,故“悔亡”;以此奉行君命,必能除暴建功,获益至大,故以“田获三品”为喻。《王注》:“乘刚,'悔’也。然得位承五,卑得所奉,虽以柔御刚,而依尊履正;以斯行命,必能获强暴,远不仁者也。获而有益,莫善三品,故曰'悔亡,田获三品’。一曰干豆,二曰宾客,三曰充君之庖。”

【译文】

六四,悔恨消亡,田猎获取(可供祭祀、接待宾客、国君庖厨之用的)三类物品。

《象》曰:“田获三品”,有功也。

【译文】

《象传》说:“田猎获取可供祭祀、接待宾客、国君庖厨之用的三类物品”,说明六四奉行君命获得功勋。

【说明】

《巽》卦于初六勉以“武人”之贞,六四嘉以“田获”之功,足见“顺从”之道亦在于有所建树。郭雍曰:“六四至柔,不当有'田获’之功;而此以顺乎刚故得之。”又曰:“'巽’之为道,岂柔弱畏懦之义哉?”(《郭氏传家易说》)

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1〕;无初有终〔2〕;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3〕。

【注释】

〔1〕贞吉,悔亡,无不利:此言九五当“巽”之时,以阳居阳,似有不甚“谦逊”之“悔”;但以中正之德,为申命之君,故“悔亡”而“吉”、“利”。《王注》:“以阳居阳,损于谦巽;然秉乎中正以宣其令,物莫之违,故曰'贞吉,悔亡,无不利’也。”

〔2〕无初有终:此谓九五以刚直申命,初未能服众,但终能以正胜邪,其令畅行。《王注》:“化不以渐,卒以刚直用加于物,故初皆不悦也;终于中正,邪道以消,故有终也。”

〔3〕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庚,“天干”数中居第七位,在“己”之后,为“过中”之数,故古人取以象征“变更”(参见《革》卦辞“己日”译注),此处作为“更布新令”之象。这两句以“先庚三日”发布新令,“后庚三日”实行新令为喻,正是紧承“无初有终”之意,进一步说明九五“申命”当慎守“中”道,渐行其事,才能深入人心,上下顺从,并获“吉祥”。《程传》:“'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出命更改之道,当如是也。甲者,事之端也;庚者,变更之始也。十干'戊己’为中,过中则变,故谓之'庚’。”

【译文】

九五,守持正固可获吉祥,悔恨消亡,无所不利;申谕命令起初不甚顺利,但最终必能畅行;预先在象征“变更”的“庚”日前三天发布新令,而在“庚”日后三天实行新令,这样上下顺从必获吉祥。

《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译文】

《象传》说:九五吉祥之象,是因为它居位端正而守持中道。

【说明】

《蛊》卦言拨乱反正,卦辞云“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巽》卦言因顺申命,九五谓“先庚三日,后庚三日”。两者均含慎始慎终之义。《折中》引张清子曰:“《易》于'甲’、'庚’皆曰先后三日者,盖圣人谨其始终之意也。”

上九,巽在床下,丧其资斧;贞凶〔1〕。

【注释】

〔1〕巽在床下,丧其资斧;贞凶:资斧,当作“齐斧”,即“利斧”之意(参见《旅》九四译注),《汉书·王莽传》引此爻正作“丧其齐斧”。这三句说明上九处《巽》之极,以阳刚之质而顺从过甚,有“巽在床下”之象,又如丧其“利斧”而失刚断之性,颇有凶险,故诫其守“贞”防“凶”。《王注》:“处《巽》之极,极巽过甚,故曰'巽在床下’也。斧,所以断者也;过巽失正,丧所以断,故曰'丧其资斧,贞凶’也。”

【译文】

上九,顺从至极屈居在床下,犹如丧失了刚坚的利斧;守持正固以防凶险。

《象》曰:“巽在床下”,上穷也;“丧其资斧”,正乎凶也〔1〕。

【注释】

〔1〕正乎凶:犹言“正于凶”,即守“正”避“凶”之义。

【译文】

《象传》说:“顺从至极屈居在床下”,说明上九居于极端穷困之位;“犹如丧失了刚坚的利斧”,说明上九应当守持阳刚之正以防凶险。

【说明】

上九与九二同有“巽在床下”之象,但不能如二之顺事神祇,而是穷极于“顺从”,大失刚正之德,故爻辞既以“丧斧”为喻,又以“贞凶”为诫。

【总论】

《巽》卦之义,主于“顺从”。况诸阴阳之理,为阴顺阳;譬于君臣之道,则臣顺君。卦辞一方面表明此时柔小谦顺者可致亨通、利有所往,另一方面指出上下巽顺的最终归宿是利于“大人”施治申命。但卦中诸爻所明“顺从”的内在意义,却并非一味强调无条件的盲从卑顺,而往往是以“刚健”之德为勉。如初六勉以“武人之贞”,六四嘉以“田获”之功:两爻均须柔而能刚则美;九三以刚屈柔而生“吝”,上九以阳顺极而有“凶”:两爻均因丧失刚德致危。至于二、五之吉,前者以刚中之道顺事神祇,不屈于威势;后者以中正之德申命行事,居一卦之尊。可见,六爻关于“顺从”的义理,无论是下顺乎上,还是上被下顺,均不离两项原则:(一)“巽”之道在持正不阿;(二)“巽”之时在有所作为。因此,所谓“顺从”,当本于阳刚气质,与“屈从”之义格格不入。郭雍云:“'巽’之为道,岂柔弱畏懦之义哉?”(《郭氏传家易说》)正明此理。然而,若就《周易》所蕴含的政治思想而言,阴顺阳,臣顺君,又是直接为“君子”、“大人”申谕政令、行使权力服务的。《彖传》谓“重巽以申命”,《系辞下传》谓“巽以行权”,并可揭示作者设立此卦的一项重要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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