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首先主张文学作品要有真情,他引用了尼采的话。尼采谓:“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他主张文学作品要有“境界”。王国维说:“词以境界为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
王国维所标举的境界有其特殊含义:“境非独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
简而言之,他的境界说,第一,“境界”是情与景的统一。第二,情景一定要真。崇尚“真”是王国维的一贯思想。他认为屈原、陶潜、杜甫、苏轼之所以伟大,就在于能“感自己之感,言自己之言”。他提出“必须有‘真景物,真感情’,才可以说有‘境界’”。他说:真正的大诗人,“尤以人类感情为其一己之感情”“不失其赤子之心”“以血书者”之感情才是最高的“真”。第三,“真景物,真感情”要能鲜明真切地表达。文不逮意,则也是没有境界。
他举例说“‘红杏枝头春意闹’,著一‘闹’字而境界全出。‘云破月来花弄影’,著一‘弄’字而境界全出矣。”因为宋祁《玉楼春》一个“闹”字,生动地渲染了杏花怒放、大好春光的景象,传递了人们踏青的无限兴致。张先《天仙子》一个“弄”字,也写活了明月泻辉、花影摇曳的幽境和作者疏散闲适的情趣,把“真景物、真感情”表达得极真极活,所以王国维说著此两字“境界全出矣”。
另外,王国维还出,“情”、“景”、“语”三者的有机统一才能构成文学作品。王国维把三者达到完美统一的作品,叫作“不隔”的作品;把三者未能很好统一起来的作品,叫做“隔”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