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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异乡哭泣

别在异乡哭泣

从纯粹个人的观点来看,移民生活也是困难的:他们总是在受着思乡痛苦的煎熬;然而最糟的还是陌生化的痛苦。德文词die Entfremdung(异化)更好地表达了我想说的意思:这是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曾经于我们十分亲近的东西变得日渐陌生。对移民去的国家而言,人们并不忍受Entfremdung。在那里,过程是相反的:曾是陌生的东西渐渐地变得熟悉,变得可爱。……只有在长期的游子生涯之后的回归故乡才能揭示出世界与存在的实实在在的奇异。

——摘自米兰·昆德拉:《被背叛的遗嘱》

我曾经是一个城市情结非常重的人。我向往城市,向往进入都市文化人所营造的文化圈子,向往一个沙龙,向往都市的一扇窗下一盏优美的台灯。可是,很长时间里,我都只能蜷缩在苏北乡下,先是在大学毕业后“发配”到我的老家,离我的出生地蒲塘仅三里地的一个小集镇。

在一所偏僻的乡村中学里,我一呆就是四年。

那时候,所有的梦想都已经栖落到现实的地面。我无法嫌弃这块土地,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会离开这片土地。因为这儿就是我的家乡。一个人是没有任何权利嫌弃自己的家乡的。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开始有了孤独。而在这之前,我作为一个浮躁的大学生是不懂得什么是孤独的。如果有什么孤独,那也一定是古人所说的为赋新词强说愁。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喜欢上了黄昏。每天,到了黄昏时分我都会走到乡村中学的那片大操场上,在模糊的天光下独步。我想得很多。想到过前途,想到过爱情,想到过自己的事业。当然,也像那个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一样想到过生和死的问题。在那样的年龄,在那样的环境,在那样的人,不想是不可能的,不这样想也是不可能的。在已经离开了这片土地而让自己的灵魂在一个城市里栖息了四年之后再要我回到这片土地上,不能不说是一种残酷。我只能时常独自感叹,命运为什么偏让我离开了却又回来?真的是为了应验《圣经》上的那句“人啊,你始自泥土,终将归于泥土”的话?

后来,命运的驱使,我离开了家乡,离开了那片土地。但我仍然没能走出乡村。反而被放逐到更远的苏北盐城乡下。

所有的英雄豪气,所有的缤纷灿烂的理想仍然在一片荒芜的土地上密密丛丛地生长着,没有理由的执着而又顽强。当我只能在书上看到别人在钢筋水泥的包围中感到无边的孤独的时候,我的心情就更加落寞。我始终都有着一种迷惘:从任何一个方面看,我都能算是比较优秀的一类人,可为什么却要被打发到乡村?

在异乡,我仍然喜欢黄昏,仍然喜欢在黄昏的那种诗意的诱惑下走到空无一人的操场上去品尝那份孤独和失落。这时候我已经有了几十万字的作品。

就是在盐城乡下时,我写下了一篇诅咒城市的中篇小说《逃离一座城市》。那完全是一种故作姿态,是借咒骂来表达我对城市的向往与爱慕。

然而,城市回应我的只是它的背影,它对我的诅咒或者爱慕完全置之度外。在很长的时日里,都市是人家的院落,而城市只是我的梦想。

这对我来说是多么无可奈何多么感伤的事情啊!

我终于选择了出走。

有一段时间,那已经是我大学毕业十多年之后了,我在南方一些城市孤独地流浪。夜晚独坐,喧嚣的市声在遥远的地方汹涌着的时候,恍惚间,我又像是回到了从前,回到了那个异常孤独的年华。那时候,我依然孑然一身,和我刚从大学校门出来时一样。昔日重现,昨日再次光临。而我的青春,我的生命中最好的时光已经悄然而逝了。我的头上多了几根白发,已经不知不觉地向中年人的行列走去。少了的是几分少年心性,多了的是心头的悲哀和失落。当我企图以营造纸上的辉煌来赢得人生的辉煌的时候,我悲哀地发现,这个时代,文化也已经到了黄昏和边缘了。而且,我的命运似乎很为不济,一篇篇稿件泥牛入海一般杳无回音。倒是一篇叫作《黄昏边缘》的中篇小说,刊登在边远省份的一本杂志上,像是对我的嘲弄,又像是一种悲哀的谶语——黄昏、边缘!

那时候,我一人独居在一个斗室里,箪食瓢饮。不一样的是我可以常常端坐在一台电脑前,在寂寞的敲击键盘的声音中打发掉寂寞。茫然得很,也绝望得很。

再后来,我又回到了乡村,回到了老婆孩子的身边。这时候的我,已经不再对成为一个都市的市民存一线奢望了。或者说,我可能更习惯于在乡村生活。我也已经意识到做一个都市人与做一个有价值的人是没有必然的关系的。或者说,我作为一个乡村公民在与别人相比的时候没有什么可以感到必须掉价的地方。虽然我的都市同胞,可以比我快一天地读到报纸。

我仍然喜欢黄昏,仍然喜欢去那片操场。

学校那片操场上有一块草地,我经常坐在那片草地上发呆或者抽烟。时间当然是在黄昏时分。有一天在我的那个空间里突然闯进了一个人,是个小姑娘,看她的年龄最多十七岁的样子。昏黄的暮色中我只能说因为有了这个人的存在使得那个空间刹那间辉煌无比。但我清醒地知道这份辉煌不属于我。这个女学生可能是一件不快乐的事情使她走出来散散心。我于是决定把原属于我的这份空间借给她一次。

我悄然离去了。暮色中看见女孩的红裙子在风中飘动,我的心涌起一股难言的酸楚。不独是今天的黄昏不属于我,还有诗情还有青春还有更多更美好的东西都在悄悄地远离我。这时候我终于流下了眼泪,汩汩滔滔而又没有理由。

我知道,这时的这个女孩子已经不是一个女孩子,她已经虚化为一种象征。她是青春的标志是希望的化身。而我们什么也没有了。我不知道这个女孩子遇上了什么麻烦,她为什么要在这个黄昏时分和我一样走到这块草地上的。我又忍不住地回过头看了看那个女孩。在黄昏的天光下,女孩已经幻化成一幅绝妙的剪影,身体的线条被天光勾勒得非常美丽——一种让我觉出凄凉的美。我知道,凄凉的只是我的心;再忧伤的女孩都是快乐的精灵。要不了一个时辰,这个女孩准又和她的伙伴们一起去疯了。

我曾讲述过一个关于“错位”的故事。这篇写于十多年前的小说仍然是表达一个乡村公民对都市的向往。但是我错了,我将不能进入都市归咎于我的一位同学,并一厢情愿地认为是他与我发生了错位。但有一件事我没有弄错,在本来属于我的一个分配名额上,他动了手脚,给我们的系主任送去了一台在当时看来简直是奢侈品的水仙牌洗衣机。

其实哪里是这一回事?一台洗衣机如果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那么我也只能说这是命!命该如此。

到了现在这把年岁,人除了相信命运以外,竟然不再相信其他,这大概是生命本身的荒诞吧!

人生其实时时都可能有许多难以言说的错位。譬如说这座江南名城,对我而言,只是他乡,但在世纪之交,我举家迁移到这里以后,我便不得不将这个他乡认做是故乡了。好了,我不再流浪了,不再从一个城市跳到另一个城市了,这里是我的家。

正应了《红楼梦》里讲的,“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

这是一座美丽的城市。美轮美奂。被人们称为天堂。

为了进入这座城市,我早就在准备着自己的心情了。我努力将自己的心情调整得非常美好。

进入一座美好的城市之前,就应该将自己的心情调整得非常美好。否则,就有点唐突了那座以前我只能在梦里与书中相识的城市。

那是一座非常美丽也背负了太多历史陈迹的城市。

我其实去过多次那座城市,但每次都是匆匆一瞥,从来没有来得及仔细端详。现在,我要来这座城市工作了,我想,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认真的欣赏这座美丽的城市。

到时候,我会坐在湖边,静静地呆呆地坐上一天或者半天,细细地欣赏这座城市,将平日所有的期待与憧憬都凝聚在那深情的凝视中。或者,走进她的深深的小巷,寻觅她历史的皱纹,抚摸它往昔的苔藓……

是这些东西,我知道,就是这些东西,让这座城市风情万种。白发苏州,对一个生存于现代的流浪文人有着致命的诱惑。

但在更多的时候,面对这个美丽的都市,我却总是反复问自己:我来干什么?

很多时候,生活的严峻在于,在哪里活,其实与怎么样活有着等值的内涵。

就在这座城市里,后来,我从一个单位跳到另一个单位。这样的跳来跳去,又有了两三次。我从一个学校跳到别一个学校,总在寻求着真正属于我的位置。然而,奇怪的是,这些学校似乎都特别秉承了另一种城市精神,再没有杏花春雨江南的柔润,每天,我们早早地走进学校,很晚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住所。而在忙碌的一天之中,我们经常要为顽皮学生的成绩担心,要为是否会被上司怒骂揪心,经常要面对同行的挤兑和考核的严苛……

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座美好的城市,但能在这样的城市生存得很好,却是非常不容易的事。

而我,似乎习惯了流动,总是在最落寞的时候也是在干得最出色的时候选择离开,或者,只要遭遇丑恶,我就不想面对……

江南的水乡美景,古城的园林雅致,邻近的古镇同里、水乡周庄、丝绸之乡盛泽……竟然都被我们忽略了。不仅如此,我们把自己也都给忽略掉了。

我遭逢着这样的命运,而在历次的跳槽中,我突然发现:我和那些被我走过的单位存在着同谋,竟然合谋在为自己制造着人生的障碍。

人活到这份上,不但荒诞,而且悲哀。

这似乎就是命运,一种无法摆脱的荒诞悖谬的命运。

当然,我也曾领略过一种生命的恬静与优美。

在这座花园般的城市里,有一处叫做花园浜的社区,那里,像一个都市里的村庄一样宁静。人们活得悠闲自得,那里的日光也似乎显得非常缓慢,步履蹒跚,像一个从容恬淡的老人。

在那里,我住了三年。三年里,我在这里租住着一套小房子,后来,有了自己的房子。

那时,我每天早早上班,只有星期天可以好好地睡一个懒觉。社区里有一家小面馆,我每天都会在那里吃上一碗面条。那个小面馆的面条真的非常好吃,店面也非常干净。每天,都会有几个老顾客,将一张桌子搬到门前的树下,泡上一壶茶,喝上半天,面条吃完了,还在那里喝茶、聊天。而我,只能把这当作风景一般欣赏,我更多的时候,是早早地到来,匆匆地吃完,然后,急急地离开。而他们,因为年岁大了的原因,睡得早,也起得很早。一起床便来到这里,摆开茶桌,泡上一壶茶,开始用张家长李家短的闲聊打发生命中剩余的光阴……

是他们,让我在忙碌的职场里感受到一种幸福,感受到一种生命的恬美,是他们偶尔之间让我回到美丽的往昔。

我又忽然记起在宁波的那一年,记得那一个中秋节,学校让我们陪着孩子们玩。我们一起到了草地上。月亮就在我们的头顶上,节日的物品摆在我们的面前。孩子们在我们几个老师的身边嬉闹着。这时候,我好像又回到了我的童年时光:大人们在纳凉,手摇芭蕉扇说着动听的民间故事。我们一群孩子没有这份耐心,于是就在大人们的身旁嬉闹。我们是在很多年后才被这幅宁静的田园诗一般的回忆打动的。我们在一种世俗的忙碌中陷得太深了,我们已经忘记了我们还曾经有过这样美好的过去。我又流泪了,却非关乡愁。我没有想到会是一个我比较陌生的都市让我想起过去的那种美好的岁月。我也同样没有想到我们都曾经那么美好,美好得让人感伤。

现在,以及今后,我都可能会永远在这座美丽的城市流浪,但毕竟我是以生命变动不居的方式在与这座城市互动着。这是一座日新月异的城市,她的发展可谓一日千里。我是这座城市的闯入者,我收获着风尘仆仆、落寞疲倦,然而,这座城市也非常慷慨非常大度地赠予丰厚的人生积累和细腻的人生感觉。

那就让我在这座城市里,一边走在路上,一边静静地等待吧!我知道有一天,一部伟大的作品将会来到我的笔下,它的题目仍将是现在的题目:别在异乡哭泣!

这是一首台湾爱情歌曲里的句子:

冬季到台北来看雨,别在异乡哭泣……轻轻回来别吵醒往事,就当我从来不曾远离,如果相逢把话藏心底,没有人比我更懂你……

别在异乡哭泣!那将是我用生命写出的一部长篇!我已经分明感觉到,它的重要的章节已经奔涌到了我的心中,来到了我的笔下……

【注】这是我的一篇旧文,或许很多朋友曾经读过,曾在《苏州杂志》发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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