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7-4-22 17:35:49
重大
危险源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HJ—ZZ—SB-29-A
页 数:共2页
制订部门:生产部
文件分发号:
编 制:
编制日期:2006年4月10日
审 核: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批 准: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发 送: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保障部、财务部\物流部生产技术部,车间
存 档:1份
共印数量:8份
目 的:加强安全生产管 理,消除
事故苗头。
范 围:整个厂区
职 责:生产部,生产车间,生产人员
程 序:
1、生产部职责
1.1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
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1.2生产部对公司的重大
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2、车间
2.1车间主管直接对重大
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生产装置部分);
2.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工艺(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动火管理》、执行实施。
2.3建立健全物质
安全技术说明书
MSDS,根据
MSDS要求配置应急器材。
2.4根据公司《
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
危险源紧急
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2.5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
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3、公司、车间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4、车间对生产装置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
4.1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同时车间的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账。
5、凡进入重大
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
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6、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现场查看、验收合格,方可下达动火许可 证,在区域内严禁无证动火。实行谁施工作业谁负责,安全达不到要求不作业,
7、车间安全员对区域内的
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8、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本公司重大
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9、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重大危险区域内安装有4路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
10、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
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
事故发生的,公司将给予奖励100—500元,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
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