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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时空】郑榕 | 从乡贯意识转变看明代卫所的地方化 ——基于闽南卫所的考察

作者简介

郑榕

闽南师范大学历史地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闽台区域社会史。

摘要:明代卫所不仅是军事体系,边地卫所更是具备人口、田地管理职能的政区,卫所军制在地方社会的实践产生了众多军事社区。军户在地化、卫所制度变迁与社会变迁促使卫所军事社区成为军民共同的社会生活空间。卫所已非单纯的军事组织单位,而是成为明帝国稳定的行政区,从而引发卫所地方意识与认同感勃兴,对人们日常生活及观念产生了深刻影响。

关键词:乡贯意识 军户在地化 卫学 卫所地方化

明代卫所是一种军事制度。洪武七年(1374),定卫所之制,“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百十有二人为百户所。所设总旗二,小旗十,大小联比以成军”。因边地卫所还辖有不等的人口与田地,《明史·地理志》将卫所分成“实土”与“非实土”两种。据此,谭其骧先生认为“实土”卫所实际上成为地方区划。周振鹤先生提出“军管型政区”的概念。顾诚先生则从帝国疆土管理的角度重新审视卫所,强调卫所的实土特征,提出明代行政区划军民并立的模式。并以“卫籍人口”指称卫所管辖下的军户与民户人口。郭红对卫所各种实土状态丰富性的剖析,提出“准实土卫所”的概念。李新峰则从“准实土卫所”和“建置沿革”两个方向入手,全面研究沿海、内陆、边地卫所,归纳其政区形态和管理模式及其在明代行政区划体系中的地位,李还从人口田地视角探讨明代沿海卫所与州县的关系。学界关于卫所实土、非实土的研究,主要从行政管理角度探讨其类同于地方政区的方面,固然为本文研究奠定了学术基础。但本文主要侧重于从社会史视角分析卫所的地方化演变过程,如卫所军事移民的地方化及卫所军事社区如何演变为军民共同的社会生活空间。

卫所设置促成明初大规模的军事移民,不管在卫所军事城堡、屯田区,还是与府县同城的卫所,它的设置对地方社会的人文景观、社群关系、历史进程影响颇深。罗香林先生曾运用族谱资料考订明代卫所设置、军户来源,进而讨论明代卫所军事移民与“方言岛”关系。林昌丈也以温州金乡卫为例探讨卫所军户的地方化。军事移民活动深刻影响了军户后裔的乡贯意识,军户后裔对乡贯的书写方式是多样的。在历史文献的记载中,军籍人士的乡贯书写既有祖居地,又有现居地。顾诚先生在论述明代名臣李东阳籍贯时认为:李东阳自曾祖以下世居北京,说他是北京人是正确的;考虑到他高祖父以上的原籍说他是湖南茶陵人,自然也没什么不可以,有相同背景的卫籍人士还有彭泽、王夫之、杨嗣昌、海瑞、马士英、史可法、俞大猷等。他指出包括《明史》在内的各种史籍和论著对明朝卫籍人士的籍贯的记载混乱,有的用原贯,有的用戍籍,有的则因材料来源不一而纠缠不清。在历史上,人口的迁徙是极为常见的,所以才会出现祖籍同本人现籍的差异,进而指出正是因为“卫籍”制度的存在才导致籍贯书写混乱的问题。

顾诚先生提出的“卫籍”概念实际上引申出了军户家族在地化与卫所地方化的问题。事实上正是军户家族的在地化发展,使得卫所管理了大量官舍军余以及民户在内的非军事人口,才使得原先的军事城堡日益成为军民共同的社会生活空间。因此如果不对卫所地方化背后的制度变迁与社会变迁过程予以考察,就不能深入理解明代卫所变迁以及由此引发的卫籍人士乡贯意识转变问题。这也是本文关切之处及写作出发点。

一、闽南卫所官军来源及其在地化

明初福建卫所设置集中于两个时段。“皇朝洪武元年,置六卫于闽中,从其郡名,曰泉州卫,曰建宁卫,曰汀州卫,曰漳州卫,曰邵武卫,曰兴化卫。”这一时期随着闽地的平定,设立卫所用以控驭地方。“(洪武)二十一年,置福建沿海五卫,曰福宁,曰镇东,曰平海,曰永宁,曰镇海。”此轮沿海卫所设置主要是为了构建海防体系,防范倭寇。毫无疑问,两个时段设立的卫所,其官军有大量来自于外省,特别是中高级武官,这在族谱资料中得以印证。除此之外,为了弥补卫所军的不足,还以“垛集”方式就地于民户中抽丁为军。《闽书》载:“七户之中,军、民为重,军户又视民户几三之一,其丁口几半于民籍。夫军户何几半民籍也?盖国初患兵籍不足,民三丁抽一丁充之,有犯罪者辄编入籍,至父子兄弟不能相勉也。”特别是洪武二十年(1387),“命江夏侯周德兴往福建,以福、兴、漳、泉四府民户三丁取一为缘海卫所戍兵,以防倭寇”。可见垛集是明代福建卫所军重要来源方式。

而出于某种原因明初又将军士调离原籍,实行南北互易,闽浙沿海卫所亦有互徙情况。《太祖实录》载:“(洪武二十七年六月)甲午,诏互徙浙江、福建沿海土军。初,闽浙滨海之民多为倭寇所害,以指挥方谦言,于沿海筑城置卫籍民丁多者为军以御之。而土人为军,反为乡里之害。至是,有言于朝者,乃诏互掖之。既而以道远劳苦,止于各都司沿海卫所相近者令互居之。”垛集军于原籍服役,不仅容易出现逃军,且为害乡里,因而才有了沿海各卫所互调军士之举。《闽书》也载:“卫所初定,民未习土,率潜离城戍。二十五年,互调其军于诸卫。故今海上卫军不从诸郡方言,尚操其祖音,而离合相间焉。”《崇武所城志》云:“明朝未建所城时,倭寇登岸,就于惠安县民三丁抽一以防倭。及建城池,民丁编入册籍,遂为定例。继有言军士恋土,不便防守,乃令各卫竞调。洪武二十七年,为调拨官军事,将玄钟所军调移崇武”。

明代军民别籍,军户需世代承袭军役,军士戍卫往往携带家属,因而卫所军士互徙事实上导致大规模的军事移民。直至万历年间,据何乔远观察,福建沿海尚存方言岛现象。要言之,不管是卫所武官还是普通旗军,卫所只是他们的戍守之地,而非他们的原乡。但随着世代的更替及在地化过程,这些卫所军户与原籍的联系上愈加疏远,祖军后裔的不断增加,因为多数情况下正军、旗、官不止生育一个儿子,除一般由长子袭替外,次子以下成为舍余、军余,虽然按官方册籍只登记祖军及其承袭世系这一“家”,事实上祖军的后裔必然蕃衍为越来越多的小家庭。万历年间劳堪在《官军户说》一文中写道:“或曰:国初置卫也,胡不归除于州县?曰:始也,但恤其无兵;继也,但恤其无继。夫妇二人,三世成族。国初未之及思也。”可见军民分籍管理主要是为了保证军役的承担。对于这些现职军官和正军、旗之外的舍余、军余人口。顾诚用“卫籍”来界定他们,因为他们属于卫所管辖之下的人口。这些舍余与军余往往还要承担辅助性的军事义务,除此之外这些卫籍人口的生活与州县系统管理之下的人口没有太大的差异。

随着家族繁衍,日益增多的舍余、军余,在正常情况下并无机会袭职、承役,又与原籍逐渐失去联系,所以他们必须谋求营生赡家,实现在地发展。因地制宜实现家族的发展成为必然的选择:“崇武海滨军民人等,以渔为生。”“军民有傍岸取者曰拖网,有驾船出洋取者曰旋网。浮縺纶绾鱼虾之利,得以赡家。”德化县屯军何氏家族祖籍江西,先祖何昆源,先在江西军伍任职,洪武七年(1374),调泉州右卫,旋升右营旗官;洪武十七年(1384),奉命拨军到德化隆泰社厚苏村(今后所村)屯种。后因发现、控制矿土而走上制瓷发展道路,嘉万年间家族出现著名瓷塑家何朝宗。可见这些军户家族除了保留一丁承袭军役,更多的人口都开始谋求在地化发展。

镇海卫铜山守御千户所始建之初,周德兴调漳州籍士兵戍守卫所,由于“军家于漳,多不在伍,故二十六年,周公又至,去漳军而以兴化军易焉,故铜之祖皆兴化府人也。”因此军兵来自于兴化府(今莆田),士兵总数大概一千二百人,另外还有为数不少的随军家属,因此明初铜山是以卫所官军及军属为主的军事移民社区。居民的主体是兴化人,士兵操莆仙方言,如南屿陈氏即来自莆田,其族谱记载:“明洪武二十年四月,始祖陈苟住由兴化莆田县东厢龙陂社,抽调平海卫莆禧千户所。”敦本堂林氏也来自莆田,《林氏敦本堂族谱》记载:“莆田祖子敬公原居福建兴化府莆田县城东门内黄石街,子敬公长子讳贻,名为广,字则善,明洪武八年丙辰科武庠生,授任平海卫莆禧所锦衣百户。适于明洪武二十五年癸酉,奉旨持调军事,镇守铜山。”

随着世代的更替,卫所“军家”人口的蕃衍,明代中后期以来,“军家”家族组织逐渐形成。南屿陈氏家族的个案,即反映了“军家”迁徙、人口繁衍、宗族组织建构的过程。《南屿陈氏族谱》记载:“明洪武二十年四月,始祖陈苟住由兴化莆田县东厢龙陂社,抽调平海卫莆禧千户所百户夏保,总甲黄人甫下小甲。二十七年九月,为兑调官军事,由莆禧所调镇海卫铜山千户所,先管百户许荣,总甲黄希颜下小甲,又管百户许英下总甲。”“吾□始祖自调军来铜,既生二子,德光公、德明公,婚娶已毕,含饴弄孙间,随念故土,思归情切,至不得已,割恩以去,故今即从二祖为初代也。则据我□祖迹先世在兴化府莆田县东厢龙陂社,初调收平海卫莆禧所,越有七载,始调铜山,自家南屿以业农也。”陈氏始祖陈苟住从军历平海卫莆禧所、镇海卫铜山所,告老退役之后回归原籍;二始祖为陈德光、陈德明兄弟二人,留住铜山岛南屿业农,落地生根,至此“军家”陈氏家族开始了在地化发展。陈氏家族始祖告老返回原籍,可见军户家族的第一代对原籍还有密切的联系与强烈的认同。而家族的二三世与原籍家族联系减少,原乡认同逐渐消退。镇海卫六鳌守御千户所徐氏家族始祖徐坚,原籍南直隶和州。洪武六年,因功除授徐州卫后所百户,其子徐通袭职后因功升副千户,洪武三十四年,领军运粮淹故。三世徐斌袭职副千户,永乐十年,钦调六鳌千户所,无嗣而终。其弟徐杰袭职副千户,从此徐氏家族于六鳌千户所在地发展,至今已历23世。永宁卫福全守御千户所正千户蒋氏家族,原籍安徽寿州,始祖蒋旺“生三子,长洪谧公,世袭正千户,次子、三子俱归凤阳。洪谧公生三子,长永赠公,世袭正千户,次子徙居惠安,三子徙居同安。”可见军户在地化是普遍趋势,对于卫所军户后裔个体生命而言,原乡观念淡化,卫所实际上已经成为他们“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

永春屯军李氏家族始祖李斌,四川成都府金堂县大都乡人,充总旗之职,肇基永春。李家在地化发展过程中,悄然朝着士大夫家族转变。并以宋儒思想为圭臬,于地方社会上推行教化,增进乡里福祉,实现“睦族”到“化乡”的乡里社会建设理想。全面介入乡里社会安全保障,救济、文教、革除弊政等公共事务。

二世李雄“筑昆仑堡为乡闾保聚计。”三世李真“多利益于人,乡族皆重之。”

四世李清“乐施与,远近皆怀之,穷乡海隅莫不知有汉英者。”五世李勃生、六世李中和在嘉靖间倭乱时,散家财、募义兵,部署抗御之计,安楫地方。而七世李开芳、李开藻兄弟于万历癸未年同登进士。李氏家族也兴学重教、鼎建学宫,隆庆六年,永春学宫遭火,开藻祖父阳初捐赀建启圣祠。李开藻“鼎建学宫,自圣殿戟门、启圣、名宦、乡贤祠、尊经阁,费皆独力仔肩。署邑侯赵公时用,督学谭公昌言勒石颂功。”此事于地方志记载中得以印证。李开藻于郡邑利害,多所建白,与其父祖李应元、李阳初被奉入乡贤祠祭祀。

《桃源李氏族谱》收录万历时的“昆仑堡规条序”,序者守兴泉道詹士龙强调要以人和守地利,只有乡里和谐、守望相助才是致胜之策。赞赏李氏兄弟肉食者有谋,保障乡里,不在于区区的有形之险,而在于守望相助、安宁乡邦的士大夫使命感。现存于永春二卿祠的《永春李二有道先生合祠功德碑》很全面地记载了李氏兄弟建白力请,革除弊政的事迹。碑文谓“桃源之父老、之族戚、之屯丁、之运夫、之绝户、之寺僧,千人千口,百人百口,皆以两先生同心拮据,建白力请,每裁减民间横费数千金,犹起死人而肉白骨”,称“两先生者与乡人痌瘝一体,利病必以上闻,如绝田之追扰,废寺之清查,屯政之溷淆,例派之加增,输輓之困苦,鱼肉及乡井者,皆治力为民请命”。从碑刻落款“阖邑绅士军民仝立石”来看,李开芳、李开藻兄弟正因革除弊政,德惠地方而被奉为乡贤,立二卿祠崇祀。

从屯垦军户转变为地方望族,从屯军后裔到被地方社会接纳为乡贤,立祠祭祀,李氏家族在地化发展中深度融入地方社会。作为军事移民后裔,以士大夫的“化乡”理想,致力于乡里社会的安宁与福祉,并与地方社会形成良好互动。兴利除弊赢得乡里社会崇敬,而被接纳为地方之一员,完成了在地化过程。在此过程中李氏家族也淡忘自己的军户身份,在他们的意识中屯守之区早已成为桑梓之地。

二、卫籍进士乡贯意识的转变

随着军户家族在地化,闽南卫籍进士乡贯意识也在转变,表现为对现居地卫所认同感的强化,并将之作为自身乡贯。清乾隆十七年陆云骧辑録的《镇海卫志·选举志》收入明代进士36人,其记载17人为本卫人,4人为六鳌人,8人为铜山人,5人为龙岩人,1人海澄籍,1人乡贯有争议。六鳌、铜山、龙岩均为镇海卫下辖的守御千户所,且《镇海卫志》记载其中32人名字“俱镌载本卫圣庙牌坊”。足见在清人看来,绝大多数进士无疑是土生土长的镇海卫人,这种认知也是建立在军户家族在地化的基础之上。而时间追溯到明代,这些卫籍进士对自身的乡贯认知又是如何呢?

乡贯一词,据上文注释所述,既可指称祖籍地,亦有现籍地之意。从官方管理角度来说,现籍地的意义更大。洪武三年(1370),“诏户部籍天下户口。及置户帖,各书户之乡贯、丁口、名岁,以字号编为勘合。”从中可见明代政府为了有效管理人户信息,户帖等官方文书填注乡贯信息实行的是现籍地取向原则。在明了此情的基础上,以《明代进士登科录》及《明清历科进士题名碑録》的相关记载结合碑刻等地方文献进行分析,对于揭示时人乡贯意识的转变,应该更有把握。鉴于《明代进士登科录》某些科次记载的散佚,以《明清历科进士题名碑録》为补充,制成明代镇海卫进士乡贯登记表如下:

周 瑛 贯福建镇海卫人,兴化府莆田县,军籍。(成化五年进士登科录)

陈 杰 福建漳州府漳浦县,民籍,镇海卫人。(成化二十年)

石 腆 福建漳州府漳浦县,民籍。(弘治十二年)

林文焕 福建六鳌千户所,军籍。(弘治十二年)

吴仕典 福建漳州府龙溪县,民籍。(正德三年)

田邦杰 福建福州府侯官县,军籍。(正德九年)

周大谟 福建镇海卫军籍,莆田县人。(正德九年)

游天廷 贯福建镇海卫铜山所,军籍,岁贡生。顺天府乡试第二十二名(嘉靖二十九年进士登科录)

黄 镆 贯福建镇海卫铜山守御千户所,军籍,兴化府莆田县人,卫学生。(嘉靖三十五年进士登科录)

郑 恭 贯福建镇海卫六鳌千户所,军籍,岁贡生。顺天府乡试第一百三十名(嘉靖四十四年进士登科录)

张孟观 贯福建镇海卫铜山所,军籍。(隆庆二年进士登科录)

唐文灿 贯福建镇海卫铜山千户所,军籍。(隆庆二年进士登科录)

石应岳 福建漳州府龙岩县,官籍,直隶来安县人。(隆庆五年进士登科录)

刘惠乔 贯广东潮州府潮阳县,民籍,福建镇海卫人,县学附学生。广东乡试第十二名(隆庆五年进士登科录)

蔡梦说 贯福建漳州府龙岩县,军籍,泉州府晋江县人,龙岩县学生。福建乡试第五十三名(万历二年进士登科录)

黄日谨 贯福建漳州府镇海卫,军籍,国子生。福建乡试第三十八名(万历五年进士登科录)

王以通 贯福建漳州龙岩县,军籍,泉州府晋江县人。(万历八年进士登科录)

俞咨禹 贯福建镇海卫铜山所,军籍,国子生。福建乡试第三十六名(万历十一年进士登科录)

陈九德 贯福建镇海卫,军籍,卫学生。福建乡试第四十一名(万历十一年进士登科录)

林茂桂 镇海卫,军籍,漳浦县人。(万历十四年进士登科录)

陈臣表 福建漳州府镇海卫六鳌所,军籍。(万历二十年)

王命璿 贯福建漳州府龙岩县,军籍,泉州府晋江县人。(万历三十二年进士登科录)

涂一榛 福建镇海卫,军籍。(万历三十二年进士登科录)

林雨润 福建镇海卫,军籍。(万历三十二年进士登科录)

文三俊 镇海卫籍,直隶舒城人。(万历三十八年进士登科录)

陆元桢 福建镇海卫,军籍。(万历四十一年)

俞日都 福建漳州府南靖县,民籍,镇海卫人。(万历四十四年)

黄道周 福建漳州府镇海卫人,军籍。(天启二年)

陈国器 福建漳州府镇海卫,军籍。(天启二年)

陈士奇 福建漳州府镇海卫,军籍,莆田县人。(天启五年)

何 楷 福建漳州府镇海卫,军籍。(天启五年)

陈 瑸 福建镇海卫,军籍。(天启五年)

吴之奇 福建漳州府龙岩县,军籍,泉州府晋江县人。(崇祯十年)

谢禧昌 镇海卫人,庚午二名,会试二百八十八名 二甲四十六名,户部观政。(崇祯十三年进士登科录)

研读以上乡贯登记表,有两个问题值得我们探究。

其一,《明代进士登科录》中的乡贯登记指的是现籍地,郭培贵先生的研究明确指出明代科举实行考生现户籍地报考的原则。因此《明代进士登科录》及《明清历科进士题名碑録》所填乡贯应为考生的现户籍地,换言之,如此填写乡贯乃政府的强制规定,并不能说明卫籍进士对于卫所认同感并将之作为自身乡贯。但即便如此,我们依然能从乡贯书写的差异中看出端倪。某些卫籍进士如周瑛、陈杰、刘惠乔、黄道周、谢禧昌在乡贯登记时明确自己为镇海卫人,反映了他们对卫所的认同及乡贯意识的转变。某些进士如周大谟、黄镆、石应岳、蔡梦说、王以通、王命璿、文三俊、陈士奇、吴之奇等同时填写现籍地与原籍地,反映了他们对原乡意识尚未淡化。但其余22人则只填了现籍地,这种现象绝非偶然,我们知道卫所军户后裔在地化发展之后,绝大多数与原籍家族失去了联系,这其中有畏惧军役牵累的因素。加之卫所军户家族的发展,使得军役承当多数情况下无需叨扰原籍军户,家族联系切断,原乡观念淡化。如黄道周原籍兴化府,但其并未同时书写其现籍、原籍,绝非个例。祖先的他乡成为他们的故乡,是卫籍进士乡贯意识转变的时代背景。

其二,从乡贯登记中可见卫所不仅为众多军籍进士视为故乡,同时民籍进士也对卫所有着强烈的认同意识。成化间民籍进士陈杰就认为自己是镇海卫人,隆万年间,刘惠乔虽然现籍地是广东潮州府潮阳县,但依然认同自身是镇海卫人。民籍进士将卫所军事城堡作为自己的乡贯,表明卫所已成军民共同的社会生活空间,卫所事实上已经开启了地方化的进程,而非单纯的军事堡垒。

《明代进士登科录》及《明清历科进士题名碑録》关于进士乡贯的登记可以分析这些进士对于卫所的乡贯认同,除此之外,这些进士在地方公共事务活动中往往也自称“卫人”,这在镇海卫现存的一些与卫学相关的碑刻中得以体现。《鸿序崇师记学博王莲紫存碑》题名载“赐进士、亚中大夫、江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前奉敕提督河道工部都水司郎中、卫人黄日谨撰文。赐进士、亚中大夫、四川布政使司右参政、前奉提督粮储清吏司郎中、卫人刘惠乔篆额。赐进士第、奉直大夫、深州知州、卫人林茂桂书丹。”黄日谨、刘惠乔、林茂桂均称自己为“卫人”。《萧司理修建镇海卫儒学功德碑记》题名载“赐进士文林郎北直隶巡按监察御史卫人王命璿撰文。赐进士奉政大夫湖广按察司佥事吏部考功清吏司主事卫人涂一榛书丹。赐进士第文林郎考选南京兵科给事中卫人林雨润篆额。”《学博赖老师重修文庙去思碑》题名载“赐进士承德郎、北京户部、云南清吏司主事卫人俞日都撰文。赐进士文林郎、浙江绍兴府上虞县卫人文三俊书丹。赐进士承德郎、北京户部、陕西清吏司主事卫人陆元桢篆额。”《镇海学创修堂庙新給廪粮造祭器竖泮宫碑》题名载“赐进士第观兵部政卫人黄日谨撰文。赐进士第户部河南司主事卫人刘惠乔篆额。江西鄱阳县学掌教卫人陆幼廉书丹。”显示主事之人均以“卫人”自称,在这里“卫”已非军事组织上的意义,更多的则反映了地方意识的萌生。值得注意的是林茂桂、王命璿、文三俊三人,《进士登科录》虽记载其同时填写了现籍与原籍,反映他们原乡观念尚未淡化。但碑刻记载中,他们又自称“卫人”,显示他们对卫所也有强烈认同。

通过分析卫籍进士的乡贯书写及自我称谓,考察他们对卫所的认同感,从而得出卫籍进士乡贯意识转变的结论是合理的。在卫籍进士的观念中,卫所即是他们“生于斯,长于斯”的桑梓之地,卫籍进士乡贯意识的转变是家族在地化发展的结果。我们在分析卫籍进士乡贯意识转变时,不能不注意到这一转变过程。究其原因,在地化最直接的推手是卫所经历的制度变迁与社会变迁,卫所已从单纯的军事社区转变为军民共同的社会生活空间。

三、乡贯意识转变原因探析

(一)卫所的制度变迁:卫学及行政权力对卫所地方化的塑造

上文所述卫籍进士乡贯意识的转变,透露出进士群体对卫所的认同意识与归属感。究其原因,卫学的创设是重要一环,因此卫所的制度变迁是我们考察卫所地方化不可忽略的因素。卫学即设立于卫所之学校,洪武二年(1369),朱元璋制诏:天下府、州、县各立学校,军卫亦一并设学。最初设立卫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官舍军余的就学问题,育才养士,以为国家异日之用。在传统社会,科举向来是实现社会阶层自下而上流动的重要渠道,而科举之盛与学校之设亦有相当关系。地方府县因其历史沿革、社会经济发达而有完整的学校体系,而卫所系统在明初属于草创,在地点上大多位于边疆或僻壤。事实上由于各种原因,各地卫学的设立,有早有晚、且并不是所有卫所都能设立卫学。

地方府州县学得学额是有限的,军生附读府县学,必然出现军生与民生争夺有限学额、廪膳的情况。因府县学学额本来就是为民生设置的,再加上卫所城垒一般位于远离府县治的僻远之处,因而卫所军生在府县学附读面临种种不利局面。属于卫所的专门学校的缺乏,使得卫所的官舍军余与平民相比在受教育方面出现了制度上的不公平,社会上升渠道被制度壁垒所限制。特别是在明中叶以来文升武降、武官“不得不文”的趋势下,能否设立卫学,以制度化的措施保障卫所广大官舍军余的社会上升渠道显得尤为重要。

漳州府镇海卫于洪武二十年(1387)建立,起初并未设立卫学。明代石腆撰写的《重镌请建镇海卫圣庙儒学石碑记》详细记载了镇海卫学设立的过程。宣德间,福建提刑按察使司佥事林时槐鉴于官舍军余入学困难,建议“卫俊秀准附儒学教养,照例科贡。”允许附州县入学,并未给官舍军余的教育带来根本性的变化,从“各生告艰”情况来看,可能有路远入学不便与州县学名额有限的因素,因此又允许镇海卫私设学校教养军生,这是镇海卫学最初发端。景泰年间,镇海卫军生周瑛中举,无疑激发了地方文官与卫所武官的办学积极性。成化间按察使司佥事周谟在镇海卫创建文公祠,延师教养军生,卫指挥使张文也开始奏请设立卫学。这次奏请设立卫学得到地方文官阶层的响应,“一应事宜,合例平海卫学”,将文公祠改为文庙、建讲堂、置祭田,建学规模略备。正德间卫指挥使田中隆复请建学,在镇海卫籍致仕官员周瑛的斡旋之下,建学申请得以结勘准允。嘉靖元年(1522),朝廷降制到位,镇海卫学正式建成。后在布政司、按察司、府县官员、卫所武官、卫学学官多方推动之下,镇海卫庙学规制、祭祀制度日臻完备。从镇海卫学一波三折的设立过程来看,建立卫学绝非易举,卫学的建立牵涉到文庙、学宫的建设、学官编制落实、生员廪膳经费的筹措各方面,需要得到中央到地方各级文官的配合。“是皆致仕周公维持之力”透露出镇海卫籍致仕官员周瑛在卫学设立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周瑛,字梁石,号翠渠。成化六年(1470)进士。历官广德知州,南京礼部郎中,抚州、镇远知府,四川右布政使,为一代理学名臣。其先祖明初卫戍镇海,到周瑛这一代,镇海卫事实上已成为他的故乡。从身份上看,周瑛是高级官员、士人名流,但他出身军籍,镇海卫是他的桑梓之地,因此为家乡文教事业发展不遗余力就成为他这个乡贤义不容辞的责任。正因周瑛起着协调帝国文武官僚体系的作用,才使得在卫学建立过程中虽困难重重,却终能水到渠成。

明代对卫学生员定额有明确制度规定,“成化二年,奏准卫学照县学例,二年贡一人。”“成化三年,令卫学四卫以上军生八十人,三卫以上军生六十人,二卫一卫军生四十人,不及者不拘,有司儒学军生二十人。”从制度规定来看,显然卫学一旦设立,卫人群体的受教育权就获得了制度的保障。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卫学的出现,就为卫所军户提供了一条“捷径”。入了卫学,即成生员,便可以参加乡试。中式即为举人,可以进一步参加会试。即便未中进士,也可以举人身分出任低级文官。退一步讲,即使未中举人,也可以通过岁贡、选贡乃至例贡等途径,谋得一官半职。即便是一无所成,凭生员的身分,也可以享受国家礼遇民籍生员的政策,优免部分户丁作帮丁。卫学设立之后,军生就可以岁贡的方式出任低级文官,与科举结果的不可预测相比,岁贡对于卫学生员而言可遇又可求,因此卫学设立无疑拓宽了官舍军余的社会上升渠道。但必须指出的是,明代州县生员中之佼佼者,国家给子一定的粮米作为奖励,称廪膳生员。此后由于生员名额扩充,陆续出现增广生员、附学生员等名色,廪膳生员因而成为生员中的最高等,“非廪生久次者,不得充岁贡也”。因此廪膳是岁贡的前提。不设廪膳,卫学生员无法区分等第,岁贡也就无从谈起。

镇海卫学廪膳生员的设立同样也极其艰辛。镇海卫军籍出身的进士黄日谨(黄日谨,贯福建漳州府镇海卫,军籍,明万历五年 “丁丑科”三甲进士)。于万历年间力陈漳州府知府要求添设卫学廪膳。《闽书》记载:“往者卫庠初建,赋已额定,士廪于庠,第虚名耳。日谨力陈之郡守,请以卫官员缺俸充廪。复置海头、港税以资学宫之费。出□金遍给庠士,阖卫德焉。”对于镇海卫学添设廪膳、规制完备的过程,镇海卫遗存碑刻《镇海卫儒学颂萧公祖厘正祀典碑记》也有详细记载。“初,士犹寄名空廪,序贡后乃沾实廪,与郡邑庠等,则自万历七年(1579)昉也。”可见卫学岁贡确与廪膳名额的设立息息相关,而镇海卫学从嘉靖二年建学立师以来,由于办学经费紧张,廪膳生员徒有虚名,事实上也影响了卫学军生“岁贡”的社会上升途径,有鉴于此,镇海卫乡贤、军籍进士黄日谨力陈郡守,请以卫官员缺俸充廪膳生员经费,并且多方开源,置海头、港税以资卫学经费。至万历七年经多方努力,镇海卫学获得廪膳生员的名额,终于在制度上实现了与府县儒学齐平的待遇。镇海卫从此文人辈起、科甲蝉联、蔚为大观。

卫学设立改善了官舍军余的受教育权,强化了卫籍人士对卫所的地方认同感,此种认同由黄日谨力陈知府,添设廪膳的反馈之举可见一斑。许多民籍子弟也得以附读卫学,这是民籍人口认同卫所的动力,军、民籍士人的互动式联系,促使他们将卫所视为共同的故乡。百年养士,卫学已经成为卫所士大夫社会交往与强化地方认同感的纽带。正是卫学的教泽触动了士大夫的水源木本之思,卫学的攻读岁月已经融入卫籍进士生命历程,新的地方意识开始产生,由此卫籍进士才以卫所作为自己乡贯,自称卫人。卫所经历的制度变迁加速了卫所成为社会生活的空间,卫所的军事化色彩逐渐淡化,对卫所的认同感无疑进一步促进了军户的在地化与卫所的地方化。

除卫学设立之外,明中叶以来卫所还经历了一系列的制度变迁。明中叶以来由于军户逃亡、旗军缺额,卫所军战斗力下降。为应付“山贼海寇”威胁,嘉靖间实行募兵,原先的卫所军制逐渐演变为以“督抚——兵备副使”文官系统与“总兵——参将”武官系统相结合的省镇营兵制,卫所的军事功能很大程度上被替代。作为卫所军制重要部分的屯田制也在崩坍之中,嘉靖中,为改变屯军灾亡、屯粮失额的情况,开始召民佃种屯田,开启了屯田民田化的进程。此外由于管屯武官大肆侵冒屯田,也使行政文官开始介入屯政事务,屯粮开始由州县“带征”。这一切都使得卫所军事色彩愈加淡化。

海道副使(巡海道)与分守道的设立也使得作为军事建制的卫所逐渐地方化。明初福建都司管辖沿海卫所,明廷按照“以文制武”的原则设立了专职的监察官员对海防事务进行监察,使得文官系统的行政权力开始介入卫所系统。据万历《大明会典》载:“(提刑按察司)正官按察使一员,副使旧各二员,后添设兵备、海道等项副使,员数不一,今福建三员。”海道副使其实为按察司副使,其全称为“巡视海道按察副使”。关于海道副使的职权,万历《大明会典》载:“(福建)海道一员驻扎漳州,督理沿海卫所官军,专管兵粮、海防,兼理团练,分理军务。”除巡海道外,为了加强地方的控驭,明廷还设立分守道。“成化六年,以龙岩山贼肆窃,增置漳南道,析漳、汀二府属焉。”分守道的设立使文官深度介入卫所地方事务。万历年间福建参政洪世俊分领漳南道,尤其留意镇海卫地方事务,实施一系列惠政。“如贸粟以实卫,廪士有闢饱,严令以禁掊克,俾无剥膚,荒陇尽为官山,贫者得蓬颗蔽塚而讬葬。主鬯统以博士,儒者得雍容缓带以骏奔。”可见卫所许多民政事务是统辖于行政系统的,这一切都使得卫所在各方面无异于明帝国的普通行政区,卫所开始作为行政区存在于明帝国的疆域体系之中。

(二)他乡成故乡:作为社会生活空间的卫所

考察卫所从单纯的军事社区地方化为军民共同的社会生活空间,我们必须着眼于卫所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生活是如何被建构起来。军户在地化之后,军户之间、军户与民户之间,不可避免地发生各种接触与互动。军民互动无疑可能导致冲突矛盾,使军户产生对驻地的离心力,但这却不能阻挡卫所成为军民共同社会生活空间的进程。从“卫籍”出身进士乡贯意识转变与自我称谓的分析来看,卫已经成为明帝国的稳定的行政区域,卫管辖着包括民户在内的大量“卫籍”人口,原先单纯的军事社区已变迁为军民杂处的社会生活空间。明初卫所之中居住的主要是卫所官军的“军家”,但随着商业的兴起、人口的流动,卫所逐渐转化为军民辐辏、五方杂处的社区。史载永宁卫城 “军民生聚辏集,亦滨海一重镇云。”《崇武所城志》也载所城之边住有民籍姓氏十户。随着时代的演进,军事城堡逐渐转化为军民辐辏之区应为普遍之现象。

“军家”士人间的身份认同以及在卫学的同窗、师友情谊使得他们往往诗文唱和,形成固定的交游圈,由此可窥军籍士大夫的社会生活也已完全在地化。陈瑸、陈士奇与黄道周即是当时铜山千户所的士人代表,三人均为军户后裔,分别于天启二年、五年间登进士。洪思《黄子年谱》载云:“子之学兴,先问业于其家者,惟海边西、南陈耳。子盖喜其贫而亲之,入则与子共砚,出则与子共衣,夜则与子共被,日则与子取柴水。子每为之叹曰:'可以援干而舞者,西陈之才。可以曳屐而歌者,南陈之器’”。从中可见三人交往之密,后三人均死节王事,号为“铜山三忠臣”。二陈与文三俊也交往甚厚,文三俊,史书载:“字二仰,号松坡,世袭百户”。《明清历科进士题名碑录》条目载:“福建漳州府镇海卫,军籍,直隶舒城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登进士,授浙江上虞知县。文三俊辞官回乡后,凿池筑馆,石笋池上架木桥以通来往,“一日,二陈访之,及出,复过木桥,文曰:'从瑸去。’士奇曰:'恐杉峻’。文曰:'事何奇?’皆借音以相解颐,其雅谑如此”。卫所的社会生活化除了包含卫所军户之间的交往,还体现在卫所军户与民户间的通婚关系、社会交往与信仰生活等方面。

军户家族婚姻圈体现出军户家族在地化过程中与地方社会调适、融合的一面。地域社会中家族通婚关系直观地反映了家族之间的关系,只有良好的家族关系为基础,才谈得上家族之间的通婚。因此作为客民的卫所军户家族与当地民户家族之间的通婚,可被视为军户家族与民户家族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关系,并融进地方社会。永宁卫福全所附近的石圳李氏家族自始迁祖望山公移居石圳之后,逐渐发展为一方望族。家族子孙勤于经营,且行事有豪雄之风,颇为乡里推重。李氏家族七世、八世有数人妻子来自于永宁卫福全所。

廿四公应麟,字文祯,先配溜江许氏,续娶福全林氏。

卅一公尚贤,字文标,娶福全郑氏。

卅八公天注,字文集,配林氏,福全后安人也。

璋三公茂春,字敦元,先配福全吉氏。

璋十一公任春,字敦远,配福全郑氏。

璋十一公元春,字敦毅,配福全金氏。

璋廿一公正春,字敦俨,配福全吴氏。

民户李氏家族两代人如此密集的与福全军户发生婚娶关系,可以窥见当时军民家族之间通婚的普遍性。而福全守御千户所正千户蒋氏家族与地方社会的通婚也十分频繁,从家族三世开始就与地方社会的“民家”有通婚往来,其家谱载:

三世祖勇,号永赠,洪谧公长子,娶杨氏泉州人。

政德公,永赠公四子,妣王氏,丙州女。

钝庵公,政德公长子,妣柯氏,丙州女。

沂泉公,妣黄氏,南安女。

光淑公,沂泉公长子,妣黄氏,南安女。

德琛公,光淑公长子,妣傅氏,南安女。

文初公,高晋公长子,妣吴氏,东后女。

文秦公,高晋公三子,妣王氏,西安女。

天居公,文初公之子,妣林氏,港塔女。

《石圳三房份李氏族谱》“璋廿一公若思传”载:

璋廿一公讳正春,……幼而读书,勤于攻苦,长而博通,达于世事,诗学传家,威名震世,立雪程门,道学无惭于先生,……时乡亲有蒋府者,由甲科盖世,公独俨然自立,不避权贵,无所畏忌,然理出于正,虽蒋府诸亲亦服其义。而深重于公者,以公之知书识理,不与世俗相浮沉也。

鉴于蒋、李两家族间的通婚关系,这里的“乡亲有蒋府者”、“虽蒋府诸亲”等字眼,表明李、蒋两家族由于通婚关系,已然形成复杂的亲属网络,而这种基于婚姻的亲属网络无疑促进两个群体之间的交流合作,“军家”在社会关系上已经充分融入地方社会,完成在地化进程。卫所社区的社会生活正是凭借社会交往构建起来,军户家族正是以此种方式深度融入地方社会。

军民矛盾冲突也侧面反映卫所社会生活化,由于“军家”“民家”之间的户籍分野与身份认同差异,加之“军家”组织化的体制优势,使得他们面对“民家”时有着“骄兵悍卒”的一面,经常凌虐平民。宣德间,蔡锡知泉州府,审理了一桩军民纠纷案,蔡锡“宣德间升知泉州,廉慎勤敏,孜孜为民。均徭役,兴学校,奏除洛阳、东山、大桥三镇戍兵,公私便之。尤善摘伏,时泉卫卒悍,城中居民放鹅东郊。卒驱入其群。竞诉至庭,锡问曰:'汝辈鹅以何时放?’卒曰:'早食间。’民曰:'某适放尔。’锡令民认鹅,笼而置之。日暮,卒鹅矢草,民鹅矢谷。杖卒遣之,人服其明断。自是,卒不敢为暴。”蔡锡凭其机智出色的处理了一桩棘手的军民纠纷案,此案可见卫所已成为军民共同的社会生活空间。“军家”“民家”共同构成的社会生活绝非仅见于个别军事城垒,嘉靖年间镇海卫悬钟千户所的军民斗讼事件更是持续两年之久,成为威胁地方社会稳定的大患。“(嘉靖)十六年,悬钟所东门外有湖一口,从来大旱不竭,忽然干涸。是年本所军民斗讼,两年始息,湖水复故。军民斗讼几为交搆之渐,不息则为乱階,故地出变异以儆之,可畏哉!”方志的记载虽夹杂了编纂者天人感应的思想,但从悬钟千户所军民斗讼,两年始息的个案中可见军与民关系已经成为卫所社区重要的社会生活内容。

镇海卫铜山千户所的个案则体现出军民群体在信仰生活层面的融合。铜山武庙建于洪武二十年(1387),最初祭祀人群是卫所官军。所谓“城铜山,以防倭寇,刻像祀之,以护官兵,官兵赖之”。武庙最初定制狭小,正德三年(1508)得到大规模的扩建,“云霄人吴公子约避寇于铜,同铜善士黄公宗继等九人,募众资财崇建之……庙之规模,王宫巍巍”。“后官使往来之络绎,与夫祈者、赛者、问吉凶者,须臾聚可数十人”。可见武庙祭祀人群已由军户扩展到各色职业的居民。正是在“军家”“民家”的冲突与融合中,卫所社会生活被建构起来,成为军民共同的社会生活空间,使其无异于明帝国的普通行政区。

结语

综上,卫所“地方化”概念包含了两个层面的含义。(一)卫所军事移民的在地化发展。(二)卫所军事社区转变为行政区,具备了社会生活的概念。卫所地方化进程与卫所是否实土、非实土,是否管理田地与人口并无直接相关,只要卫所军户在地发展,与地方民众形成互动,卫所城堡成为军民共同生活空间,地方意识兴起,地方化必然伴生。

卫所从制度性军事单位演变为稳定的行政区,是军户家族在地化的产物,也是制度变迁与社会变迁过程的必然结果。军户家族在地化发展过程中,军户后裔因地制宜发展生计,有些军籍出身的士大夫代表因致力于乡里社会建设,构建地方安全机制、发展文教事业,而被奉入乡贤祠,更成为地方文化结构的重要一环。卫学的设立不但拓展了军籍生员的社会上升渠道,共同的攻读岁月也引发军、民二籍士大夫对卫所的认同感,新的地方意识由此产生。卫所军事功能的弱化、行政权力的介入,都使卫所逐渐地方化,趋同于普通的行政区。

军民之间的通婚关系、信仰生活层面的合作,使得卫所在军民冲突与融合的历史演进中由单纯的军事社区转变为军民共同的社会生活空间。这种共同社会生活空间成长的生命历程影响着人们的家乡观念,祖先的他乡此时已经成为他们的故乡,卫所已非缺乏社会生活的制度性军事单位,而是成为稳定的行政区。卫所作为稳定的行政区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及观念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促成了乡贯意识的转变。因此对乡贯意识转变的分析事实上可以成为我们考察卫所军户在地化、卫所地方化的重要指标,进而透视出卫所已从单纯的军事社区转变成“军家”“民家”共同的社会生活空间。制度组织意义的卫所在历史进程中逐渐演变为社会意义上的卫所,这是明代卫所变迁的重要一面。

【注】文章原载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9年第2期。

责编:李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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