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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不要接受开发商的“首付分期”,否则购房者承担后果!

俺家也住楼房

今天(2月14日)上午11时,河南省郑州市房产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在官方网站“政务动态”发布《房地产消费警示》!

郑重提醒广大购房者:在买房时,要严格遵守“限购”政策、坚决拒绝开发商不合理的费用、不要接受开发商的“首付分期”等共5条购房风险提醒!

在第一条“要严格遵守住房限购政策”中,房产局提醒广大购房者在遇到开发商(房产中介)许诺帮补缴社保和个税等情况,可以拨打电话(965559)投诉;

在第三条“不要随意交纳电商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等”中,房产局提醒广大购房者在遇到开发商(房产中介)要求交纳不合理的费用时,应该及时向市物价管理部门和房产局举报和反映;

在第四条“不要接受购房‘首付分期’服务”中,房产局提醒广大购房者在遇到开发商(房产中介)提供的“首付分期”时,请立即向市金融管理部门和房产局举报。

房产局提醒:上述提及的问题,极其容易引发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因此而带来的损失,将由购房者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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