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家也住楼房
南京凌晨发九项楼市新政,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今天(7月23日)凌晨零点左右(0时26分),南京市相关部门官网“通知公告”更新了一条重磅信息,即“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时间为7月22日;
根据上述通知显示: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以下简称“房产局”)等7个部门,为落实“房住不炒”、“稳预期”,从土地、刚需、限购、热点楼盘、精装房、房产中介、购房资格、房地产媒体以及相关部门等9个方面出发,联合发布九项收紧楼市的措施(以下简称“新九条”);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南京深夜发布的九项楼市新政中,也和深圳刚出台不久的新政一样,加大对“假离婚”买房(尤其是“炒房”)的限制;
在上述通知中的第三点“完善住房限购政策”规定:一对夫妻离婚,购房资格倒追至2年前;
详细规定如下:一对夫妻自离婚之日开始算起,之前的2年内,夫妻双方不管谁(任何一方)已购买的商品房,都算家庭名下拥有的住房总套数;
而根据“房产局”同步更新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上述通知对离异购房的规定为:
自离婚之日起2年内,若家庭名下无房,夫妻双方离婚后都可购买“首套房”;若家庭名下有一套房,夫妻离婚后名下无房的一方,可以购买“首套房”;若家庭名下有2套房,夫妻双方离婚后都没有购房资格!
那么,问题来了:南京市“新九条”是否仅倒追2年内最近的一次离婚?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在出台“新八条”新政后,紧接着又发布解释细则,对“限购”政策“打补丁”,即“追溯3年内所有的离婚纪录”;
最后,问题又来了:南京市是否再次和深圳一样,也紧跟着给楼市新政“打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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