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开始写,我先请大家注意,我的博客用名,已经改成励志二字了。言归正传:昨天说了既然不服老,怎么先前会发生那样的事呢?肯定你们会这样想的,一个人的思想动态是时时会变的。不是说了吗?那一个阶段的我,就像丢了魂似的。可是架不住我这脑袋还会想事的呀!困苦了那么两年多,我在看电视时,碰巧看到了《快乐男声》。这就又点燃了,我的固有的生命之火。我居然在我自己努力中,重新又站了起来。再加上我原来的助理,今天的义子,帮我做起了我原先不明就里的博客。我在具体做的过程中,得到了新的启发。我突然就感到,这应该是我打翻身仗的最好的平台了。一试之下。果不其然地。我又再次燃起了更剧烈的生命之火。我从这里找到了一个真实的自我。一个磨灭不了的自我。一个重生的自我。从这以后我通过日志的写作,开始只是随意的,很随意的写写罢了。尽管这样,我的态度还是明确的,认真的。以后通过网友的鼓励和支持。我渐渐认起真来。范围越写越宽,随着针对性也更鲜明了。这是我突然发现,我居然还有这么一条特点。回想到我少年时代,教我学古文的孟老夫子。又回忆起我一贯热爱文学的天性。不错我的未来不是梦。不能演戏,不能唱歌,不能跳舞,我还不能拿起笔来写作吗?为了我的今天,我该感谢好多好多人。怀着一颗感恩之心,我其实还可以大有作为的。别人可以不相信,他们会说这个糟老头子,淡了这把年纪还在痴心梦想。做什么白日梦。别人怎么像是别人的自由,我无权干涉。但是我这个人,从小个性就倔强和叛逆。你越说我还越要做。我才不信那个邪。一旦认定了就非要做到底不成。开始就有那么一个人对我进行忠告。做博客是个人的事,要别人看干嘛?博客文字就是写给自己看的。写多了不好,那叫动机不纯。您听听,这叫什么话?我就偏偏写给别人看。犯法吗?看的人越多才越好了。难道我就不能利用自己的笔,实现我未能实现的梦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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