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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领域推行非现场执法是大势所趋?

生态环境领域推行

非现场执法是大势所趋?

2019年9月12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随着现代高新技术手段的不断发展,其在生态环境监管中的应用也日益增多,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可以更多更好地利用科技监侦方式远程、自动地对排污行为进行持续监管,不仅弥补了传统监管方式效率较低等不足,促进了精准执法,还产生了降本增效的作用,减轻了企业迎检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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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现场执法?

近年来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城管等执法部门已经有了非常丰富的非现场执法经验与应用。“非现场执法”主要依托信息技术优势,以现场可视化为前提,综合运用视频监控、影像摄录、数据共享等信息技术手段,自动采集有关违法行为的图像、视频等电子化证据,经过执法人员专业甄别,最终确认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监管方式。

交通领域闯红灯车辆违法照片

(图片摘自百度)

“非现场执法”是传统现场执法的必要补充与延伸,执法人员一般不必到达执法现场,可以不受地理位置、时间和天气的影响,即使在没有执法人员监管的地方,仍可实现远程实时监控,从而更加全面地履职、更加高效地执法。“非现场执法”借助科技手段,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科学化、智能化,可以有效缓解执法力量不足,同时能够有效减少执法实践中的矛盾和冲突,改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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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领域的非现场执法技术有哪些?

目前生态环境部门常用的非现场监管手段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控、卫星遥感、走航车监测、无人机侦测、激光雷达、远程视频监控、相关大数据分析等技术,这些手段可以辅助监管人员远程发现问题端倪,或者实现自动预警并提供违法违规线索。

自动监测设备

(图片摘自百度)

走航监测

(图片摘自百度)

无人机侦测

(图片摘自百度)

例如针对当前我国复合型大气污染特点,利用诸如走航监测车与无人机搭载检测器,开展对重点工业园区、厂区周边VOCs现场监测、指定区域的飞行巡查等高新技术手段,能够进一步辅助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形成“区域监测、精细监管、精准治理”的综合防治策略,也可重点针对区域性重污染机理、区域污染优化控制技术体系、区域大气污染监测、预报和预警机制、源头和过程控制技术,区域大气污染多行业、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和控制机制等展开研究,量化城市和地区间的污染物传输量和明确各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份额,为建立我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监管模式提供科技支撑。

2021年我国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首次明确了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可用于记录违法事实,电子数据可作为行政处罚证据。但是值得说明的是,生态环境部门使用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必须进行技术审核与法制审核。在我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结合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的实施,可以预见在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推行非现场执法是大势所趋。

参考文献

高雷利,王婧,赵海珍,周盼.生态环境领域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开展非现场执法初探[J].环境保护,2021,49(09):60-63.

编辑:呼佳宁

审核:林子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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