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勿论苟芸慧是不是小三,总而言之熊黛林与郭富城惨淡分手已是事实。岁月是一把杀猪的刀,刀刀催人老。不仅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并轻而易举的让美人迟暮、英雄末路。女人死心塌地的爱着某个男人,直至最后的尘满面、鬓如霜。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付出了自己的青春未必换来该有的回报。
人们总结:熊黛林“失城”的启示就是别等男人睡腻了才结婚。被男人睡腻后,会有怎样的结果?
一
一个女人只和一个男人发生性关系,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可以为了他的金钱,可以为了他的身体。不排除,切切实实的爱他。女人嘴巴上说着,不计较什么名分;一纸婚书不过是一种形式。情侣关系越久,就容易形成依赖。害怕改变,害怕别离。于是不自然的逼婚,如果男方不同意就反目成仇。
二
承上所述,反目成仇那就是老死不相往来。甭提相濡以沫,毫不犹豫的相忘江湖。毕竟还有这么多年的感情存在,哪怕分手也希望是好聚好散。再见亦是朋友,并非真实的谎言。你说,还有哪个男人如此熟悉你?若有机会,约在一起吃吃饭、喝喝茶。家里的东西有什么损坏,第一时间想到找他。
这个结果不好不坏,正如莫泊桑说的:没有想象中美好,更没有想象中糟糕。长期性伴侣,也算是另类的稳定。至少,安全系数比较高。前提是,女人并不介意而又享受其中。或者,这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既不愿分手,也无法令男人与你结婚。男人若是结婚,站在他旁边的新娘未必是这个女人。
四
男人出于道义,也许会与同居多年的女人结婚。又或者,女人甩出自己的杀手锏——孩子,作为最致命的秘密武器。这种结果应该是女人最期待的,如花美眷敌得过流水似年。老夫老妻又怎样?最重要的是,睡在身旁的还是那个他。而他身旁,也只会睡着自己。就这样一辈子,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只能但愿:天下有情之人,皆能终成眷属。毕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实在很难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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