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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志清:笔



文/田志清

家里除了书多之外,再就是笔了,茶几上,书桌上,床头上,饭桌上,没有几支抽开笔帽的笔躺在那儿,就像饭里缺了油或盐。这些笔大都是自己买的,也有别人的,像抽烟人无意拿别人家的火机一样,出去办事,拿起人家桌上的笔,写完顺手装兜里是常有的事。
路过文具店,忍不住会进去,写与不写,是另一回事,但是笔得有,笔得随时在面前,来伺候或等我的灵感。当然,借“灵感”打掩护,是对老婆的一套说辞,忽悠外行人,灵感你又没办法预约,它如夏天的暴雨,说来就来。
书桌上有笔还算正常,床头上有笔,也说得过去,但是茶几上,饭桌上,烟灰缸上,甚至沙发上,只要我能到的地方笔都能到,我没到的地方,比如靠墙的沙发扶手上也斜躺着那么一支醒目的笔,像一个邋遢的抽烟人,这儿一个烟头那儿一个烟头一样。何况除笔之外,还有更像烟头一样的笔帽,有时毛笔的笔帽也赫然在列,出门七件事,琴棋书画诗酒花,一直件件没离它,但喜欢和坚持往往是两回事,见别人写毛笔字,毛笔又少不了得买,好在当时买毛笔的时候趁着买了笔架,毛笔才得以有个安身之所。
家被我弄得到处是笔,有的一次没用,有的拿开笔帽后,用上一两次,又被其他更顺手的替代,遗弃的这个笔在沙发的犄角旮旯躺上一两年,再次碰见,笔头的油墨干了,写不出一个字,只有笔尖划过的印痕。像一个人的心事,当时没说出来,经过了岁月的沉淀,想说也无从说起,只好干涸在心里。丢掉又可惜,墨水干了,换一个笔芯,不是继续能用么?因这样的心思,一辈子等我换笔芯的这支笔,却一直没等来我换。这样有墨水的笔和没墨水的混在一起,像一个班里的学生,突然,有一天被老师叫到讲台上,或叫起来回答问题一样,有墨水的书写流利,全能答上来,没墨水的答不出一句,甚至半个字。
而我最喜欢的是儿子寄来的那种,既便宜又好用,墨水又多,我时不时地插在裤兜里,显摆文人气,丢掉了回来再拿一支。它设计简单,最重要的是笔芯不但粗且透明,笔杆也透明,肚里有多少的墨水,一目了然,让你看得清清楚楚,你可以清楚看到它里面的墨水,够不够写好这段话,而不至于让你突如其来的灵感,因笔里没有墨水而稍纵即逝。
因为动不动写的缘故,所以一般的字,还没有忘掉。尤其在乡间,时常作为记情的书记,还好能写出大概的姓名不至于出错,除非很生僻的姓氏或者生僻的字。上初中那会儿,买过一支钢笔,印象深刻,准确地说,是我“偷”了家里的两元钱。那是一支在商店的橱柜里,熠熠生辉,怎么看都让人心动的笔,以至于让我铤而走险,不知父母发现钱少了没有?一定是发现了,那时家里能有几块钱?一翻书包就知道,他们没说出而已。
笔写中途没墨水了,向同学借一滴是常有的事,墨水搭建起的友谊,如一滴墨水的形状一样稳固,同学聚会,动不动会说“你那时还借过我的一滴墨水呢”,然后会心一笑,什么都忘记了,“困难”中的一滴墨水彰显友谊的弥足珍贵。当然因借“墨水”,像男女借书一样,一来二去,在少年心里滋生了懵懂的爱也是大有人在。
那支钢笔陪伴我走过了初中,直到高中毕业,感觉好得不得了,左看右看。那是支墨绿色的钢笔,柔弱纤细,在笔盒里却鹤立鸡群。物资匮乏的年代,最讲究的是节约耐用,不像现在人的思维,一支钢笔,雪茄烟那么粗,线条流畅,外观霸气,还有专门的营销团队,即使再具匠心,也改变不了笔的没落。买钢笔的钱有了,钢笔没人拿了,谁都不愿意因为钢笔,再带上一瓶墨水。去年看到一网红,给粉丝送钢笔,上面印有“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的字样,估计没有招牌连钢笔都送不出去。
高中时,还见有毛笔头一样的软笔,惊奇唏嘘,买了一支;还有很俄罗斯的那种仿鸡毛做的圆珠笔,也买过。老师验卷子叫蘸笔的那种,最喜欢,蘸上红墨水,有一种居高临下批阅卷子的自豪与快感,班主任发现苗头后,及时地阻止了我,说红笔用的时间长了对眼睛不好。
后来又买了一支,通体黑色,笔帽镶嵌有金边,沉甸甸的,像多少的墨水在里面。当学生的时候字没写好,一直是憾事,买来练练,补一下功课。一段时间后,笔体居然有了轻微的改观,不再是那种太难看太忸怩,洒脱谈不上,总算透出了一点阳刚之气,原来只要爱,什么都可以。
后来知道了派克钢笔,还知道了做过战地记者的海明威最爱的就是派克笔;柯南·道尔用派克笔写出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普契尼用派克笔谱写著名歌剧《波希米亚人》等等。
最具中国元素的要算毛笔,一直以来是国人特有的书写工具,它可以“点点如桃,撇撇如刀”,是一个人性格的直观外露与表述,通过字就可以深入到一个人的内心,就像颜真卿的《祭侄文》,通过字的疏密字体的前后变化等,可窥探他内心的波澜起伏,琴弦一样。
最神奇的要算小学课本上《神笔马良》的那支毛笔,穷人要什么都可以给你画来什么,是所有人都向往又无法达到无法企及的一支笔,只有心怀敬畏,心怀善良和正义的人才配拥有。
叫人仰望的还有以手指当笔,以一腔热血为墨的人,古戏里常有,往往是忠烈之人被奸臣陷害,满门抄斩前,咬破指头,给皇上或后人留下血书。
1909年,在长沙修业学院的讲堂上,徐特立历数清政府的无能之举,说到激动处,砍断了自己的一节手指,然后写下血书:“请开国会,断指送行”,在场听众无不热血沸腾。
鲁迅把笔玩出了境界,可以拿它当匕首或标枪,毛主席的笔成了指导我们的思想。
我们还把文章写得好的大家的笔叫“如椽巨笔”;一篇本来很好的文章,因结尾崇尚大团圆落入俗套而前功尽弃的,叫它“败笔”;看了忍不住鼓掌,夸别人的文章,叫它“大手笔”;还有妙笔生花,投笔从戎,秉笔直书等一系列与笔有关的典故。
言归正传,这些躺在家里不同地方的笔,有粗的细的黑的灰的蓝的透明的,墨水有黑色的蓝色的红色的,还有字迹慢慢消失的消字笔。当然只要是笔,肚里墨水有多有少也有没的。“墨水”也成了代名词,这个人的文墨好不好,我们一般是说这个人肚里有没有“墨水”。
现在,大多数的人在电脑上、手机上写,不再用我们“常规”的笔,每个人心中都藏着一支随时书写的无形之笔。
不可否认,一种文化到一定程度慢慢会被另一种文化替代,会有更先进更接地气更符合时代的东西出现,但我依然喜欢笔。书写时,挺直脊梁,汉字透露出丰富的文化内涵让我陶醉,它的一笔一画、一撇一捺,有棱有角,就像人,就像做人。
这些年,写坏了一支又一支的笔,我一直没写好“海纳百川”四个字。
这些年,拿笔的人越来越少,希望笔不要成为非遗,不要“笔到用时方恨少”。




















作者简介:

田志清 甘肃省作家协会会员,甘肃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作品散见于《中国诗歌》《北方作家》《甘肃日报》等刊报,出版诗集《田埂上的一头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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