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物业专栏】​被解聘的前期物业公司,不撤离小区,还能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吗?



被解聘的前期物业公司,不撤离小区,还能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吗?

本文作者丨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王佳红
律师介绍
王佳红(金牌律师)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北京市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

·央视《社会与法》特邀嘉宾

能再向业主收取物业费了。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的规定:


背景

既然前期物业公司已经被全体业主解聘,就应该在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指定的交接人员,如果拒绝撤离的,不得请求业主再行支付物业费,如果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可以主张赔偿责任

如果我们遇到了前期物业公司撤离的情况,

一方面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可以在业主大会的授权下起诉物业公司要求撤离并且移交相关材料和设备设施;

另外一方面,我们也可以向相关的政府部门申请查处,由政府对物业公司拒撤离小区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以北京为例,拒绝撤出一天,每天罚款1万。

排版编辑丨黄忠帅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如何彻底拨正小区物业之乱
小区物业费包括哪些 物业费太高怎么办
物业服务不好就差评,差评就减物业费,你觉得OK不?
购房未入住,可不可以不缴纳物业费?
建议全国取消物业,回归社区服务管理,有多大的难度?你怎么看?
闹业委会的业主煽动不交物业费,物业无奈退出起诉业主,业主败诉 ——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物业毕竟不是...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