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是指生活困难、无依无靠、无人照料的一类人,对这类人我国是有补助的,但并不是人人都能领取,需要达到相关的认定条件和标准,那2021年特困人员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特困人员每月可以领取多少补助?接下来就和美丽乡村公司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2021年特困人员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
(2)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
(3)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认定标准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制定,并报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同意。
(4)特困人员;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2021年特困人员一个月多少钱?
特困人员可以领取的补助金额依据各个地方政策不同,有不同的标准,并且供养人员还有城市农村地域的差别,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供养方法的区别,标准自然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以下为部分地区2021年特困人员补助金额的相关内容,可供大家参考:
1.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
根据2021年4月22日《梅江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梅江区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梅区民函〔2021〕5号)可知,2021年梅江区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城乡统一1280元/人月。
2.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
根据2021年2月25日《磐安县民政局磐安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1年孤儿基本生活费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可知,2021年磐安县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城镇1222元/月;农村978元/月。
3.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
根据2021年3月17日《广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广政办发〔2021〕11号)可知,2021年广灵县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城市集中和分散供养、农村集中供养,800元/月/人;农村分散供养,570元/月/人。
4.武汉市
根据武汉市民政局发布《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的通知》,武汉自2021年4月1日起调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保障标准。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830元提高至8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80元提高至730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280元提高至1360元;城市特困人员(含长期滞留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散居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660元提高至1740元;集中养育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2656元提高至2784元。符合40%救济的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不符合40%救济的60年代精减退职困难老职工和国民党宽释人员的救济标准,由每人每月680元提高至7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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