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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惠敏在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内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冯惠敏在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内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1年第10期)

 

明确努力方向 加强自身建设

扎实推进督察内审工作新发展

                  ——在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内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冯惠敏

2011315

 

同志们:

这次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内审工作会议,是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总局党组对督察内审工作高度认可,对这次会议也高度重视。会前,党组书记、局长肖捷同志对督察内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税务系统督察内审部门组建以来,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在提高执法质量、维护财经纪律、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税务机关党组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督察内审工作。督察内审部门要勇于坚持原则,敢查敢审,认真履行职责,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肖局长在批示中充分肯定了督察内审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领会,抓好落实。刚才,光泽同志作了工作报告,回顾了2010年的工作,部署了今年的任务,讲得都很好。同志们回去以后,要认真研究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履行职责,督察内审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税务系统督察内审机构自组建以来,在各级党组的领导下,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完善制度、开拓创新,认真履行总局党组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主要表现在:

一是通过开展对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察,保障了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近几年,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出台的一系列税收政策,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这个过程当中,督察内审部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税收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及时的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保障了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是通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察,促进了税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各级督察内审部门深入贯彻依法行政的要求,对税收执法的重点环节和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执法问题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及时堵塞了管理漏洞,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通过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利用人机结合的考核机制,加大了对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力度,增强了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从去年总局第二次委托第三方开展的调查情况看,广大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税收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三是通过开展对财务管理和基本建设的审计监督,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提升了管理水平。近年来,督察内审部门深入开展对财务收支、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的跟踪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促进整改,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更加刚性化,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与此同时,也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了中央厉行节约的有关政策在税务系统能够落到实处。国税系统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截至2010年底共查出“小金库”354个,其中328个是自查当中发现的。通过自查自纠、回访复查、责任追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在国税系统初步建立起了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四是通过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规范了从政行为。总局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始终高度重视,特别是督察内审机构成立以来,审计的力度、广度、深度明显加大。通过修订《国税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强化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加强干部管理、健全监督机制、规范从政行为的重要手段。通过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接受监督、配合监督、重视监督的意识不断提高,促进了日常工作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规范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防范了管理风险。

五是通过深入开展各项督察审计,锤炼了干部队伍。针对机构新、任务重、人员少的现状,督察内审部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打牢工作基础。以业务技能培训为重点,注重在工作当中锤炼干部、培养人才,造就了一支热爱本职、甘于奉献、严于律己的干部队伍。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我们这支队伍在政治上是让总局党组放心的、在作风上是过硬的、在业务水平上是不断提高的。

总之,督察内审部门组建以来,无论是在工作开展方面,还是在自身建设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源于各级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和全体督察内审人员的共同努力、勤勉尽职、扎实工作。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奋战在督察内审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要正视,通过近年来审计署及其特派办、财政部专员办等单位对税务系统进行的审计、检查,以及总局、省局两级督察内审部门的督察审计情况看,税收工作中依然存在着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一些税收政策的落实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单位对涉税事项的审批工作还不够规范、不够严谨;财务管理还不够严格,特别是在基本建设的管理上还存在着不少问题。这些都要求督察内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大督审力度、提高督察质量,更好地发挥查错纠弊、促进管理、防范风险、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

二、明确形势要求,正确把握督察内审工作的努力方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对新形势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要把握努力方向,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为税收事业的发展服务。

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给税收工作提出新任务,需要督察内审部门在服务税收工作大局中发挥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要求税收工作更好地发挥筹集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在“十二五”时期,中央将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推进,加快税制改革。随着税制的改革,又必将产生征管体制的变革。这些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直接关系到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这就给督察内审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央做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部署。税务部门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是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服务窗口,必须在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也需要督察内审部门更好地发挥监督的职能,促进执法规范,保障税务机关更好地服务社会、促进和谐。

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对税务部门提出新的要求,也需要督察内审部门在规范税收执法、严肃财经纪律方面实施有效的监督。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对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也密切关注。税务部门代表国家行使税收执法权,工作点多面广,涉及千家万户,不可避免地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监督的重点。从我们近几年发现的问题看,税务部门防范风险的任务依然相当的紧迫。要求督察内审部门必须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监督的质量,促进税务干部提高秉公执法的意识、廉洁从税的意识,不断加强管理,切实防范和治理内部管理的风险,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对督察内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需要督察内审部门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实现新突破。总局党组在机构改革的过程当中,决定组建督察内审机构,这绝不是简单的几个部门的合并,而是从保障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大局出发,通过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税务系统在“十二五”时期要在整个税收工作领域广泛地推行专业化、信息化的管理模式,这必然带来管理制度的改革、业务流程的重组、机构设置的调整、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信息资源获取和利用方式的变革等一系列变化。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督察内审部门要与时俱进,用科学发展的眼光、思路、办法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加强自身建设,逐步建立起体制科学、机制合理、制度健全、队伍精良、监督有力的督察内审工作格局,推动工作沿着更加科学高效的方向发展。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督察内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着眼于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内控机制、防范和治理内部管理风险,建立科学、高效的督察内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管理效能,加强督察内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为实现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重要保障。

落实好上述总体要求,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督察内审工作,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始终坚持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主题来开展工作。督察内审部门承担着税务系统行政监督的重要职责,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始终自觉服从服务于税收工作大局。要加强对税制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中央对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以及总局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要按照全面监控、重点检查的要求,对税收执法和财务管理行为进行有效的监控,使税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能够得到切实的遵守和执行。要加强内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切实防范和治理内部管理风险。要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结果在领导干部考核任用中的作用。要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的跟踪审计,确保各项资金能够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二是要遵循科学高效的原则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要在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的配备上充分借鉴国内、国际的成功经验,科学设置岗位、合理调整职责,保障督察内审工作相对独立地开展,体现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要以防范和治理内部管理风险为出发点,以科学划分岗责体系为依据,明确各个岗位应该遵守、应该执行的法律法规的制度体系,将主动遵循与加强督察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三是要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管理效能。要统筹安排实施督察审计项目,综合利用督察审计的结果,提高工作效率。要从注重事后监督逐步向关注事前监督、事中监督转变,实现监督的关口前移。要从合理合规性督察审计逐步向效能督察和绩效审计转变,提高管理效能。要从现场督察审计逐步向远程实时监控与现场重点核查相结合转变,优化工作方式。将工作重心从查错纠弊逐步向防范风险转化,强化内部控制。

四是要加强督察内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要对督察内审制度体系进行科学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制度,逐步形成级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制度体系。要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质量标准,逐步实现自身流程控制。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开发、利用税收执法督察、财务审计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人机结合的监督考核机制。要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把握督察内审工作特点、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引进借鉴先进理念,不断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督察内审干部队伍

落实总局党组要求,做好督察内审工作,关键是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的督察内审干部队伍。目前无论是总局还是省局、地市局,普遍反映督察内审的人员问题是制约工作开展的一个瓶颈,急待解决。督察内审机构组建时间不长,人员配备没有完全到位;现有人员的整体技能与肩负的任务应该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培养好督察内审干部队伍,在提高技能上下功夫,在培养人才上想办法,努力打造一支具有坚定的政治理想信念、精深的专业素养、高超的工作技能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的督察内审干部队伍,为督察内审各项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一要提高专业技能。督察内审是一项业务性、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要发现税收执法和财务管理中的问题,督察内审干部必须要技高一筹,没有精熟的业务技能,就无法保证工作的质量。各级督察内审部门要不断地强化核心业务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培训、网络学习、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要制定有效的措施,努力培养具有专业水准的精兵强将。督察内审干部要加强学习,及时掌握税收工作的最新发展,学会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只有做到知识最新、技能最高、方法最优,才能履行好肩负的重要职责。

二要加强人才培养。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想办法解决督察内审部门人力不足、影响开展工作的问题。要以落实《“十二五”时期税务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为契机,以人才库建设为载体,逐步建立起总局、省局、地市局三级涵盖督察内审全面工作业务的人才库。要制定人才的选拔标准,注重把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同志吸收到人才库中。要明确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方法,保持人才队伍的相对稳定,为督察内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人才支持。

三要强化职业操守。监督别人首先应该严于律已。要加强思想教育和廉政教育,把廉政建设的各种要求转化为每一个督察内审干部的自觉行为和自律的准则。要加强工作纪律的教育,强化工作行为的规范,提高督察内审的权威性。要激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工作中要敢于坚持原则,敬业尽职,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不断推进督察内审工作取得新成效。

今年督察内审的任务非常繁重,要做好这些工作,离不开各级党组的重视和支持,离不开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这里,就这个问题,我提几点希望:

一是各级党组要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支持督察内审工作。首先要理解、认识总局组建督察内审机构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督察内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切实解决督察内审工作当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干部培训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条件。其次要切实关心督察内审干部的成长,在政治上关心他们,在工作上支持他们,在生活上关照他们,为干部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要结合总局专业化、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合理配备干部,保证督察内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要完善督察内审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督察内审部门要积极地寻找与其他部门形成良性互动和有效配合的途径,主动地为其他部门建章立制和加强管理提供建议,跟踪整改落实的情况,促进管理效能的提高。同时,要加强与具有监督职能的其他部门,监察、人事、巡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成果共享、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是要提高督察内审成果运用水平。有效运用工作成果是衡量督察内审工作效能的重要标准,也是维护督察内审工作权威性的一个重要途径。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察内审部门要综合分析,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要综合提炼形成的原因,为领导决策和相关部门加强管理提供依据。各级税务机关也要充分利用督察审计的结果,堵塞漏洞、完善制度、防范风险,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要建立对整改落实情况的再检查以及“回头看”的机制,保证整改措施能够落实到位。要切实把督察内审的工作成果与单位的目标管理、领导的业绩考核、干部的奖惩紧密结合起来,提高督察内审成果运用的综合效果。

四是要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外部监督。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来自人大、政府法制办、审计署及其特派办、财政部专员办等部门的监督。大家都知道,去年11月以来,审计署及其18个特派办对总局机关及18个省级国税局的税收征管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结束。各级税务机关要按总局的要求,高度重视并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并把整改的情况及时向监督部门进行反馈。要把外部监督作为我们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契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管理水平。

同志们,做好督察内审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扎实工作、认真履职、开拓创新,努力取得督察内审工作的新成效,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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