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高邮警方向媒体通报了一起因一条流浪狗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8月21日6时07分许,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110指令,称有一名电动车骑手被一条狗撞了,地点在三垛镇步行街一家肉摊处。
(网络配图)
接到报警后,民警随即赶到事故现场。经调查,民警了解到该起事故发生于当日上午6时许,当时秦某(男,66岁,一家肉铺店主)正在忙着卖肉,不知从哪跑来一条土狗,偷吃秦某肉摊上的肉。秦某见状,便拿起一根棒子边吆喝边驱赶。就在土狗向外逃跑时,土狗与李某(男,55岁,三垛镇人)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李某倒地受伤(所幸没有生命危险),车辆受损。
该队民警通过对周围商家和住户进行寻访调查,未找到狗主人,确认该条狗为一条流浪狗。最终,警方认定因双方(双方为秦某和李某)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双方均无责任。
“如果这条狗一旦有主人,主人是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警方提醒:不管是流浪狗还是宠物狗,市民最好不要逗引,也不要盲目驱赶。家有宠物狗的市民,一定要用牵引绳遛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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