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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瑾辉:清代《孟子》义理学四大家综论


◎刘瑾辉

扬州大学文学院教授

中国孟子学会副会长

孟子研究院尼山学者特聘专家

摘要:黄宗羲的《孟子师说》、戴震的《孟子字义疏证》、焦循的《孟子正义》、康有为的《孟子微》是清代《孟子》义理学的代表。它们重点关注人性论、理气论、理欲观、仁政论;显示出借《孟》言志、作而不述,驳宋批朱、撼动权威,关注现实、经世致用等特点。其释《孟》的学术指向、著述风格等方面各具特色:《孟子师说》乃“心一元论”之重镇,反程朱理学之先锋;《孟子字义疏证》是中国古代“气本论”之总结者,“理欲统一”论之力辨者,“知即善”之倡导者,是击程朱理学之利剑;《孟子正义》是历代申发孟子性善论之最用力者,也是成就极高、极具特色者;《孟子微》是维新之论,是让圣学“经世”之代表。

关键词:清代学术;孟子;义理学

《孟子》乃儒家经典,其思想价值和艺术成就历来倍受珍视。统治者借助它,教化民众,安邦定国;学者研治它,丰富思想,提高学识。自汉以来,研治《孟子》者众,硕果累累,并形成了专门的学问——《孟子》学。宋儒合《四书》、注《四书》,《孟子》入经,《孟子》学渐成显学。清代是中国古代《孟子》学的集大成时期,著述丰,影响大,有《孟子》义理类专著约百种。以其自身的质量和影响作综合衡量,黄宗羲的《孟子师说》、戴震的《孟子字义疏证》、焦循的《孟子正义》(义理、考据兼佳)、康有为的《孟子微》,可视为义理诠释之代表。


01

《孟子》哲思博大精深,不同时代、不同群体的关注重点不同。统治者关注其政治、伦理思想,探寻治国理政之道学者从哲学、政治学、伦理学、文学等多角度诠释《孟子》,极大地丰富了中国古代思想史。清儒释《孟》,涉及领域广泛,黄宗羲、戴震、焦循、康有为对《孟子》的义理诠释侧重哲学,主要关注人性论、理气论、理欲观、仁政论。

(一)人性论

“道性善”是孟子哲学的核心。代思想家对人性善恶都有自己的判断荀子言性恶汉唐学者将人性分为“圣人之性”、“中民之性”、“斗筲之性”,持“性三品”之论宋儒将人性分为“天理”、“气质”之性,言“天理”之性善,“气质”之性恶。清儒释《孟》,基本倾向于孟子的性善论,并有发明。

黄宗羲对“善”有独特见解:“心体次第受亏,几于禽兽不远。然良心仍在,平日杀人行劫,忽然见孺子入井,此心便露出来。”黄氏认为即使万恶之徒,平时杀人不眨眼,乍见孺子掉井,恻隐之心“便露出来”,此性之本然,所以说人心善,人性善。“盖人而丧其良心入于禽兽者有矣,未有禽兽而复为人者也。”黄宗羲认为禽兽不如之辈,亦知善恶;无论具怎样灵性的禽兽,也没有羞恶之心,人丧德败性能与禽兽为伍,但从未见禽兽具人之性也。原因在于人性善,禽兽之性不善。

戴震持“知即善”的人性观,认为:人之才质得于天,耳能辨声,目能辨色,口能辨味,鼻能辨臭,心可通天下理义,“惟据才质为言,始确然可以断人之性善”。戴震性善说之物质基础是人的“才质”。他将人性善与人的“才质”密切关联,说明人性善与人的“心知”不可分离,或曰人性善取决于“心知”。人类之所以能不断摆脱兽性及其本能,成为人,成为具有伦理道德的人,是因为人心能知。“善者,称其纯粹中正之名;性者,指其实体实事之名。”善属道德范畴,故言之为“纯粹中正”;性乃“实体实事”。“善,其必然也;性,其自然也;归于必然,适完其自然,此之谓自然之极致……”由性而善是自然达至必然,即由血气“心知”之自然达至仁义礼智之必然。戴震在此不仅辨明道德与知识的关系,更强调由性而善是一个由“心知”自然达到道德必然的过程。“惟人之知,小之能尽美丑之极致,大之能尽是非之极致。然后遂己之欲者,广之能遂人之欲;达己之情者,广之能达人之情。”人不仅能“遂己之欲”、“达己之情”,还能“遂人之欲”、“达人之情”,说明人既可正确认识自然,亦能把握道德之必然。“道德之盛,使人之欲无不遂,人之情无不达。”能使人“欲无不遂”、“情无不达”,乃属“道德之盛”——善。戴震在此试图揭示人性的本真,高扬“心知”是人性善的决定因素。

焦循引赵岐注,竭力申发孟子的性善说:“人性生而有善,犹水欲下也。”善与生俱来。“盖浑人物而言,则性有善有不善。专以人言,则无不善。”人、兽并论,性有善有不善;专以人言,无有不善。《孟子正义》致力于辨明为何言人性善,认为人性善、禽兽之性不善的根本原因为:第一,人能知故善;第二,人可教而明;第三,人具“四端”;第四,人可使“欲”从自然达至必然;第五,“人之性善,故其心能变通”;第六,人可“旁通”情欲,能“以己之情,通乎人之情;以己之欲,通乎人之欲”,可推己及人,故人性善。

清代对孟子性善论的理解比较富有包容性的学者是康有为。其《孟子微》主观上调和、杂取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人性观,试图建立一种能被广泛接受的康氏人性论,客观上却倾向于“性三品”。他先列举、评点历史上有代表性的人性观,然后指出:“实者人性有善有恶,犹人才有高有下也。高不可下,下不可高。谓性无善恶,是谓人才无高下也。禀性受命,同一实也……余固以孟轲言人性善者,有中人以上者也;孙卿言人性恶者,中人以下者也;杨雄言人性善恶混者,中人也。”兜了一大圈,最终还是认为:上人性善,中人性无善无不善或曰善恶混,下人性恶。康有为的人性论,并非为了申发《孟子》,而是为其《大同书》的面世寻求理论依据。大同理想必须立于人性善的基础之上,否则,其“无国家”之论就缺乏人性基础。因而,《孟子微》表面上没有否认孟子的性善论,但内在透露出康有为矛盾的人性观及两难选择。

清儒对孟子人性论的诠释,基点不同,影响亦异。黄宗羲以“心”释善,有见解,有特色,但没有确立自己的理论体系。戴震基于“才质”、立于“心知”,高扬人性善,有见解,但也没有形成自身完整的人性论体系。焦循的性善之论,目的是全力以赴申发孟子性善说,受“知即善”的人性理论影响,其性善论基于人兽对比、立于“智”的层面,将“善”与智慧、文明密切关联,回避性与行的纠缠,以此证人性善,就易于被接受。康有为依其“三世”理论和建构大同理想需要而形成的人性之论,难免出现理论、现实、需要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在两难选择中构建的理论肯定是凌乱、不成体系的。

(二)理气论

孟子曰:“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清儒认为气乃“天之事”、“实体之名”,是宇宙间的实体万物。

在中国思想史上,持“气”衍生万物思想的有:先秦宋尹学派的“精气”论,汉王充的“元气”论,唐柳宗元、刘禹锡的“元气自然论”,宋张载的“元气本体论”等。程朱认为“理为不生不灭”,主“理先气后”的观点。清儒不赞成程朱理气之论,借释《孟》,就世界本原及理气之先后等问题,展开辩论。其中,自成一家、影响较大的是黄宗羲和戴震,戴震尤为用力。

黄宗羲曰:“自其浮沉升降者而言,则谓之气,自其浮沉升降不失其则者而言,则谓之理。盖一物而两名,非两物而一体也。”理气是一物两名,或曰“理气一元”。“理不离气”,“离气无所为理”。他坚持理为气之理,无气则无理,反对将理视为一物。“天地间只有一气充周,生人生物。人禀是气以生……”理不可见,可见者气也。

戴震反对宋儒理本论,坚持气本论。“人物之生,分于阴阳气化。”“阴阳五行之运而不已,天地之气化也,人物之生生本乎是……阴阳五行,人物以类滋生,皆气化之自然。”理乃“天地阴阳之理”、“天地、人物、事为”之理,不可能先于气而独立存在,“理”在“气”中。戴震不赞成程朱“以理为别如一物”之说,以气本论的唯物观驳斥理本论的唯心观。

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们认识世界的水平不断提高。清儒基本赞同气先理后的观点。黄宗羲言理气一体,反对将理视为一物;戴震持“理在气中”的气本论。于此我们可以感受到,清儒主观上竭力摆脱宋代理学的影响,但是,他们的理气之论,还没有完全摆脱“心”学影响:黄宗羲受其师刘宗周影响,虽然意识到没有一成不变之“心”,但要求他与“心”学完全决裂,比较困难;戴震坚持气本论,但又特别强调“心知”,表现出一定的矛盾性。

“理、气”先后之辨,实为世界本原是物质还是精神之争,是唯物论与唯心论之分水岭。所持观点不同,既是哲学思想上的分歧,也影响对孟子人性论的理解。宋儒天理之性善、气质之性恶的人性论就立于“理先气后”的理论之上,若理本论被推翻,那么天理之性善的人性论也就没有了立足之点。坚持气本论,或认同理气一元论,在一定程度上说,就是与程朱理学分庭抗礼。

(三)理欲观

清儒基本倾向于“理欲统一”的理欲观,反对宋理学家“存天理,灭人欲”的理欲观。但在长期论辩的过程中,对此泛泛而谈者众,涉及不深,说服力不强。因清统治者推举理学,故大部分人不敢深论,同时此问题也不易深论。戴震和焦循展示出过人胆识,于此有较为精辟独到的论述,影响深远。

理欲关系是《疏证》的中心议题,也是戴震哲学思想体系的核心。针对宋儒“存天理,灭人欲”的理欲观,戴震坚持“理欲统一”论:“理者,尽夫情欲之微而区以别焉。使顺而达,各如其分寸毫厘之谓也……情发而中节则和,如是之谓天理。”戴震认为“理”是自然之分理、事物之条理,非超越具体事物之上的精神本体。人之情欲“顺而达”,即为“理”。“理”的基本社会功能就是疏导人的情欲,使“欲不流于私”:“天理者,节其欲而不穷人欲也……有而节之,使无过情,无不及情。”戴震强调有生故有欲,欲是血气之属的本能,只要生命存在,就有声色臭味之欲;人的情欲根于性而原于天,其情欲产生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性,欲存在合于“天理”。“欲不流于私则仁,不溺而为慝则义;情发而中节则和,如是之谓天理。”宋理学家将理欲对立,戴震将理欲统一起来,坚持“理者存乎欲者也”。“凡事为皆有于欲,无欲则无为矣;有欲而后有为,有为而归于至当不可易之谓理。”人有欲望,便会产生行为,有行为才会有调节行为的准则——理,“理者也,情之不爽失也”,“无过情无不及情之谓理”。情欲适当即为理,顺“理”之最高境界为“通天下之情,遂天下之欲”。

焦循与戴震一脉相承,亦持“理欲统一”观。《孟子正义》引戴震曰:“凡事为皆有于欲,无欲则无为矣……古之言理也,就人之情欲求之,使之无疵之为理。今之言理也,离人之情欲求之,使之忍而不顾之为理。”欲乃人生存之所依,存欲之理是顺乎人性。“孟子言'养心莫善于寡欲’,明乎欲不可无也,寡之而已。”“'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圣人治天下,体民之情,遂民之欲……”焦循强调欲非不可有,“寡之而已”,圣人治天下,就应“体民之情,遂民之欲”,理欲统一之最高境界为使之情无过无不及,使之欲无纵无不遂。

(四)仁政论

善与仁密不可分,善亦仁,仁亦善,无善不可能有仁,行仁必须本善,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与历代学者一样,清儒推举、申发孟子的性善说,基本上同时论“仁”,而且主要指向“施仁”善政。

“《孟子》七篇……其语意之间,则未尝不隐隐与行仁政崇王道相为映发。”《孟子》“言民为贵,民事不可缓,故全书所言仁政,所言王政,所言不忍人之政,皆以为民也”。清儒释《孟》,一般不直接指向统治者,而是借古喻今,要求统治者如何施仁善政,强调统治者欲平治天下、富民强国,必须广施仁政,不违农时,制民以产。清儒释《孟》论仁,一是抒发政治理想,二是警醒统治者。

黄宗羲认为:一国之君施仁善政,天下百姓方可安居乐业。“政如农工,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终,朝夕而行之,行无越思,如农之有畔,其过鲜矣。”国君若能心系天下,思虑百姓,同时有富民强国之策,民一定拥而戴之。“帝王之养万民,仁也。宇宙一团生气,聚于一人,故天下归之,此是常理。”“宇宙一团生气”,有赖国君仁爱百姓,君若仁治天下,天下归之,此乃常理。

焦循申发孟子的性善论,特别重视孟子仁政学说:“一国思其善政,则天下思以为君矣……政不善则巨室恶之,而一国随其所恶也。”国君施仁善政,才能国强民富。“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君制民以产,确保百姓“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凶年免于死亡”,百姓方可从善如流。“君行仁恩,忧民困穷,则民化而亲其上。”君仁爱百姓,民拥戴之,君善政,国强大;国强民富,天下之民“皆延颈望欲归之,如水就下,沛然而来”,若“以政伤民,民乐其亡”。“但有善心而不行之,不足以为政;但有善法度而不施之,法度亦不能独自行也……行仁政必有法,徒有仁心而无法,不可用为政也。有法而不以仁心施之,仍与无法等。”焦循认为君施仁于民、仁爱百姓,是有善心。君治天下,还须有善政善法。“国须贤臣,必择忠良,亲近贵戚,或遭殃祸。”任贤使能方可功成不堕。君择良才,方能辅君以道,教民以人伦。“以是治天下,易于转丸于掌上也。”

康有为于“仁”,有自己的见解:“不忍人之心,仁也……既有此不忍人之心,发之于外即为不忍人之政。若使人无此不忍人之心,圣人亦无此种,即无从生一切仁政。”有仁心才会有仁政,有仁政才会文明进化,方有太平天下,才能长治久安。“盖国之为国,聚民而成之……民聚则谋公共安全之事,故一切礼乐政法皆以为民也……选贤与能也。孟子已早发明之。”康氏强调:聚民方可成其国,国立需贤君,贤君选贤任能,方可强国富民。

人性论、理气论、理欲观、仁政学说是孟子思想的核心,也是清人释《孟》特别关注、深入辨析的问题。清儒与历代学者一样,不管是申《孟》,还是借《孟》言事,阐明自己的学术思想,都以《孟子》的核心思想为基础,或者说,都建立于《孟子》的核心问题之上。这也是《孟子》之魅力所在。


02

历代学者诠释《孟子》,有不同的学术目标、诠释方法和重点,显示出各自的时代特征和学术个性。黄宗羲、戴震、焦循、康有为释《孟》,个性鲜明,凸显出如下特点:

(一)借《孟》言志、“作而不述”

清代之前的孟学,重在申《孟》,罕见借《孟》而言他之作。清儒借《孟》言志,姑称之为“作而不述”,即不以申《孟》为主旨,而是侧重借《孟》言志。这一过程客观上也对《孟子》进行了适当的阐释,不过这种阐释仅满足于言事需要,而非著述的目的。所以,“作而不述”是借释《孟》为幌子,旨在建立自己的思想体系。戴震和康有为是其中的代表。

1.戴震借《孟》立说

戴震借《孟》立说,是将自己的理论附着于经典圣言,从中寻找自己学术思想的渊源,或曰理论依据。戴震借助圣典,既与宋代理学进行对抗,同时也构建自己的思想理论体系,达到破宋而立说之目的。

首先,戴震以“知即善”的人性观,反对宋儒“理即善”的人性论。孟子言人性善,依据是难以捉摸的宇宙终极原因“天”,故汉以来,多数儒家学者肯定孟子的性善说,认可孟子之立论根据。朱熹认为“性即天理,未有不善”,性善立论的依据是“理”。戴震不同意朱熹所说,提出“惟据才质而言,始确然可以断人之性善”,认为人性善立论的基础应是“才质”。孟子认为人具“四端”,故异于禽兽,所以人性善。戴震认为人具“心知”,高于禽兽,故人性善。人具“心知”,故可摆脱兽性而成为有伦理道德的人。戴震基于“才质”,以“心知”作为性善立论的根据,将曾游离于人性的“善”,又重新确立在人的主体性之上。

其次,戴震以“气本论”,反对宋儒的“理本论”。在理气关系问题上,戴震持人、物“皆气化之自然”的观点,反对宋儒的“理”为“不生不灭”之说;以人、物分于“阴阳气化”的气本论,反对程朱的“理本论”。戴震并非“气”为万物本原思想的首创者,但他扬弃了前贤的学术思想,辨明“气”是世界的惟一物质实体,认为万物是阴阳二气矛盾运动的结果,主张“理在气中”,反对程朱以“理为别如一物”的观点,反映出较为深刻的唯物论思想。

再次,戴震以“理欲统一”的理欲观,反对宋儒“存天理,灭人欲”的理欲论。戴震从“自然”和“必然”的层面上,深化其“理欲统一”的观点,认为理始终寓于人欲之中;通过对程朱理学“以理杀人”本质的批判,深化自己的“理欲统一”思想,强调“理者,尽夫情欲之微而区以别焉。使顺而达,各如其分寸毫厘之谓也”,辨明“理”不可能超越于人的情欲而独立存在,“理”不是精神本体,“理”不应禁灭人欲,“理”的功能是疏导人欲,使“欲不流于私”。宋儒对立理欲,戴震坚持“理者存乎欲”的理欲统一观。

传统治经成法是先注后疏再释。《疏证》不拘于成法,依立论需要,目视核心问题,目标明确,直奔主题,阐发得淋漓尽致。他依据《孟子》和《六经》,针对宋儒“尽以意见误名之曰理”等观点,有的放矢,择取核心范畴,进行疏证。戴震借疏《孟》,辨明人具“心知”而性善、宇宙本原是物质的“气”、“理者存乎欲”,以此建立自己的哲学理论体系,并与程朱理学分庭抗礼。故曰:戴翁之意不在“疏证”,而在立说也。

2.康有为借《孟》言志

借《孟》言志,就是奉《孟子》为圣典,托圣言明己志。康有为为何借《孟》言志?一是托圣言易于让读者接受自己的观点,二是托圣言可以减少实践中的变革阻力。康有为作《孟子微》,欲借助亚圣之权威,言康氏“大同”理想,明维新变法的必要性、合理性,初衷是减少、消除维新变法的阻力。康有为1901年创作完成《孟子微》,当时大部分国民思想还处于未开化状态,夜郎自大的无知意识弥漫全社会,守旧思想笼罩举国上下,很少有人了解西方的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及文明现状。要想让国民直接接受中西结合的新思想,是非常困难的,只能“曲线救国”,借孟子之权威,高举圣人之大旗,采用“儒表西里”的理论手段,发改革时政之呼声,减轻改革的阻力,《孟子微》是借孟子之口言“大同”理想。康有为的《大同书》构思创作于《孟子微》之前,却面世于《孟子微》之后,成书十多年后才与读者见面,原因是《大同书》需以《孟子微》为其学术前站,让圣人为其“背书”,以便人们先接受《孟子微》的理论思想,进而接受《大同书》的美好构想。康有为生活的时代,中国可谓积贫积弱,欲使国民接受《大同书》的理论与构想,几乎是天方夜谭。康氏对此亦有清醒地认识,故《大同书》完稿后,长期秘而不宣,先推出《孟子微》,其意图就不言而喻了。“举中国之百亿万群书,莫如《孟子》矣……明太平大同之微言……莫如孟子矣……吾民何为不能自立而遭兹压乱哉?孟子之义,其犹晦冥霾瘗哉!”康有为的《孟子微·自序二》明言创作目的为借《孟》言志。

“大同之世,天下为公,选贤与能也。孟子已早发明之。”康氏借《孟》言志,抒发自己的政治理想,初步建构“大同”理论。不管是民主理念,抑或社会理想,康有为都从《孟子》中找到了注脚。“大同”在东西方都不是新的概念,但借儒家思想,对其进行创新改造,惟康氏所能为也。康有为的《孟子微》,实是“大同微”。他肩扛孟子大旗,手绘大同蓝图,目的是为其政治改良变法鸣锣开道,拉住孟子为其理论做免费广告,以便产生“名牌”和权威效应,用心良苦,高明之至。

在中国孟学史乃至经学史上,如戴震、康有为以释《孟》为幌子,拉圣人之大旗而立言立说者,实不多见,但其效果显著,影响深远。

(二)驳宋批朱、撼动权威

清代经学,有汉学和宋学之分。就孟学而言,特别是《孟子》义理之学,宋学的身影不常见,影响较大的孟学专著都不属“宋理”范畴。原因至少有三:首先,宋儒发挥义理,常随心所欲。自清初思想家批评明人“空疏”,言“读九经自考文始,考文自知音始”之后,倡汉学,兴考据,渐成风尚。受主、客观因素影响,程朱理学受到冲击,缺乏市场。其次,宋儒对“理”的阐释不严密,不管是“理即善”的人性论,还是“理为不生不灭”的“理本论”,抑或“存天理,灭人欲”的理欲观,学者愈益觉得其缺陷明显。再次,矫枉常常过正,既欲撼动权威,就形成全面批驳,全盘否定宋“理”之风。黄宗羲、戴震更具代表性。

“成说在前,此亦一述朱,彼亦一述朱,宜其学者之愈多而愈晦也。”黄宗羲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试图打破元、明以来形成的众口一词宗主朱熹的局面,坚持“天地间只有一气充周,生人生物”,强调“理不离气”,以理气一元论反对宋儒理气二元论。其《孟子师说》就理、气、仁、义等诸多核心范畴,与宋儒展开全面的辩驳,见解独到,有胆有识。

戴震驳宋批朱,无不尽其力。他以人的“心知”能知理、知义之善的“知即善”观点,驳宋儒“理即善”之论,强调人性之善与人的“心知”是分不开的。他以“理在气中”的气本论,驳宋儒以“理为别如一物”的理气二元论,认为“理”乃“天地阴阳之理”,“理”不可能先于“气”而独立存在;又以“理者存乎欲者也”的理欲统一论,驳宋儒“存天理,灭人欲”的理欲对立观,认为“凡事为皆有于欲,无欲则无为矣;有欲而后有为,有为而归于至当不可易之谓理”,人欲是行为的动力,有欲望才能激发人的行为,继而有规范行为的准则——理。“无过情无不及情之谓理。”情欲适当,就是理。

(三)关注现实、“经世致用”

清初思想家倡导“经世致用”,提倡学问应关涉现实,应以治事、救世为急务,反对不切实际的空虚之学,对后人影响很大。《孟子》既可称普世伦理,又是入世哲学,故历代学者释《孟》,均关涉时务,经世致用。清儒黄宗羲、戴震、康有为尤其如此。

黄宗羲认为“民事不可缓”,贤君应取民有制。国计民生、平治天下,乃《孟子》的关注重点,故治《孟》亦倡致用。黄宗羲反对空疏无用之谈,密切关注社会现实,抨击时弊。“今之两税,皆贡法也,其病民不待言……”《孟子师说》从历史的角度考论夏以来的税制后,联系现实,借题发挥,高呼“何不幸而为今之民也”、“民生无几矣”,直击当时的苛捐重赋,反映出正直学者对国计民生的关切。黄宗羲生活在社会动荡凋敝、儒学衰变的时代,理学已近支离破碎,儒学极度缺乏汉唐经天纬地的气概。故《孟子师说》曰:“学莫先于立志。”学者立志也可为豪杰,否则只能为凡民。“凡民之后兴者,草上之风必偃耳。吾因而有慨。”黄宗羲感慨“道学乡愿”陷溺于博取功名,置“治乱存亡”于度外,疾呼天下之人“不能空然无所挟以行世,则遂以举世之习尚,成为学术”,倡导治学需经世。欲振兴儒学,须经世致用,黄宗羲治学,不尚空疏之谈,从解决现实问题出发,“以治天下”、“以为民用”,经天纬地。

宋儒置“人之饥寒号呼,男女哀怨,以至垂死冀生”于不顾,“空指一绝情欲之感者为天理”。戴震治学,关心民生疾苦,认为百姓饥寒号呼到垂死冀生,宋儒还凭空塞一个断情绝欲之“天理”,此乃不顾百姓饥寒号呼,是“以理杀人”。“人死于法,犹有可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宋儒宣扬违反“理”而受到的痛苦是“应然”,灭人欲是“理”之“本然”,外在之“理”竟成为人性的内容,“死于理”有谁怜之?所以戴震疾呼:“此理欲之辨,适成忍而残杀之具。”“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浸浸乎舍法而论理,死矣!”他痛责宋儒“以理杀人”,以“文字”杀人乃涂炭生灵;抨击统治者推宋崇朱到顶礼膜拜境地,而置百姓“饥寒号呼”、“男女哀怨”、“垂死冀生”于不顾;并警醒统治者“体民之情,遂民之欲”,极具现实意义。

康有为之“大同”,是无国家,人无尊卑,人人享受自由平等和良好教育及丰富的物质和精神享受的理想社会。当时提出此理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对现实社会的不满,说明了改革时政之急迫。康有为认为惟有《孟子》能“明太平大同之微言,发平等同民之公理,著隶天独立之伟义,以拯普天生民于卑下钳制之中”,说明他对当时的社会现实极为不满,甚至是憎恨,故大声疾呼“吾何为犹遇兹浊乱世哉”、“吾民何为不能自立而遭兹压乱哉”,重视关注国家兴衰,关心民众疾苦。

清儒立言立说、对程朱理学的态度以及对现实关注的程度,既透露出学者的学术价值和政治价值取向,同时也折射出当时社会政治的清明程度。


03

清儒释《孟》,不管是阐释、申发抑或立说,在发扬光大孟子思想的同时,各自也有不同的学术追求,显示出不同的著述风格。他们在治学方法上,亦不断求异创新,各具特色。

黄宗羲的学术影响至少有二:一是申发《孟子》,关涉时务。《孟子师说》不是变换花样,人云亦云,哗众取宠,而是以独特的视野、超人的胆识申发《孟子》,发表见解。他反对空疏学风,密切关注现实,抨击时弊,以“何不幸而为今之民也”、“民生无几矣”之呼喊,警醒统治者;以“以治天下”、“以为民用”的经世思想为指导,进行学术研究。二是治学趋实求真。黄宗羲崇孟(《孟子》)本赵(赵岐《孟子章句》),但不盲从。《孟子师说》在崇孟本赵的同时,又疑孟辨赵,并驳朱(朱熹)非王(王阳明),对圣言不迷信,对古训不盲从,求真求实,表现出超人的胆识和严谨的学术态度。

《孟子字义疏证》是戴震学术思想的代表作。他在反程朱理学的基础上,立言立说,突出影响有三:一是“知即善”的性善论,二是“万物本于气”的气本论,三是“理欲统一”的理欲观。梁启超认为《疏证》“字字精粹”,还誉其“与欧洲文艺复兴时代思潮之本质绝相类”、“其志愿确欲为中国文化转一新方向”、“实三百年间最有价值之奇书也”。梁启超盛赞《疏证》,首先赞其一改传统治经先注后疏再释之惯例,选取核心问题,直入庙堂的高超的写作艺术;其次赞戴震在依托训诂考据的基础上,大力倡导和践行释义。清代到了乾嘉时期,“咬文嚼字”的“考据”成为思潮,大部分学者治经已离“道”。戴震强调“凡学始乎离词,中乎辨言,终乎闻道”,警醒学者不能钻到故纸堆里,不能玩文字游戏,学问要“经世”,要密切关注民生疾苦,学术应该服务于现实社会。其《疏证》显示出怀疑前贤的精神,否定权威的胆识,重建学术体系的谋略,既打破了程朱理学一统天下的局面,又唤醒学者的创新意识,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上的影响巨大而深远。

焦循是清代申发孟子性善论最倾力者。他一反传统,以“智人也,不智禽兽也”为立论基点,以人兽对比言人性之善。撇开人兽是否可行恶,论辩的焦点是人兽之性中“至善”可及,他将“善”阐发得淋漓尽致,可谓“善”的宣言。焦循的性善论,以“智”为立论基点,以情、欲、才、智来区别人与禽兽,有别于儒家传统的以“人兽之辨”来言人性善恶。他辨明禽兽有欲无情,而人不仅有欲还有情;兽欲是愚昧、不知好嗜的,人欲则出于性,发于情,合于礼,求精妍。兽欲永远是愚昧之欲,人欲展示人性,是文明之欲,是对善的追求,美的享受,故人欲趋善,所以人性善。同时,人乃宇宙之灵,能受教而明、推己及人,能“旁通”情欲、权变情理,所以人性善。焦循不推孟、告强词夺理之辨,不喜宋儒“天理”、“气质”之玄乎,驳荀子欲乃人性恶源之论,有理有据,层次清楚,明白晓畅,富有逻辑性。他将“善”立于“智”之上,并将“善”与智慧、文明密切关联,实乃高明之举。焦循人性论,立论基点、论证方法、结论推演,极具个性,在中国哲学思想史上有地位、有影响。钱穆认为焦循立说最明通者是其“发明孟子性善之旨”,梁启超赞《正义》的价值“永永不朽”。

康有为借圣言阐释“大同”,是“前不见古人”的创造发明。其有两点值得关注:首先是主观上试图调和、杂取历代人性观,而客观上又明显倾向于“性三品”。康有为的《孟子微》没有光大孟子性善论之内涵,却巧用孟子“导善”之方法,将人类社会理想导向太平大同,乃高明之举。其次是大同之论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康有为富有佛、道理论素养,又研究过西方其他宗教理论,其大同之论宗教色彩浓郁。康有为常用东西方宗教理论释《孟》,说明其宗教理论造诣较高。《孟子微》中多用佛教语,非刻意求之,可谓信手拈来。另外,在康有为那个时代,“大同”仅仅是一种美好的理想,不可能实现。或者说,他还没有找到、也不可能找到实现“大同”理想的途径,故有意无意地将“大同”理想与虚无缥缈的宗教理想糅合在一起。但是,康有为能绘制出如此美好的社会蓝图,足显其是一位天才的社会学家。

在清代孟学中,黄宗羲是反程朱理学之先锋,《孟子师说》可谓“心一元论”之重镇;戴震《孟子字义疏证》是击程朱理学之利剑,同时也是“知即善”之倡导者、我国古代“气本论”之总结者、“理欲统一”论之力辨者;焦循是历代申发孟子性善论之最用力者,《孟子正义》成就极高、极具特色;康有为是让圣学“经世”之代表,《孟子微》是维新之论。他们不仅在孟学史上享有极高的地位,而且在中国经学史上乃至思想史上影响深远。

文章选自《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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