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法制也是自成体系。法院的判决是行使权利的第一步,第二步是执行,这才是实现权利的关键,这是法律的背后的力量在背书。那么内陆与香港之间各自作出的判决如何在对方承认与执行呢?
这个问题是所有法域内外判决执行都会遇到的问题。具体到香港,很多人都很困惑,香港回归中国都二十多年了,判决执行还这么麻烦。的确很麻烦。
自2022年2月15日开始,内陆和香港关于婚姻家庭的民事判决可以在对方执行,互为承认与执行的通道已经打通,没有了关卡。
(一)在内陆是指:
1. 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案件;
2. 离婚纠纷案件;
3.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
4. 婚姻无效纠纷案件;
5. 撤销婚姻纠纷案件;
6. 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案件;
7.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
8. 亲子关系确认纠纷案件;
9. 抚养纠纷案件;
10. 扶养纠纷案件(限于夫妻之间扶养纠纷);
11. 确认收养关系纠纷案件;
12. 监护权纠纷案件(限于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纠纷);
13. 探望权纠纷案件;
14.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安排第三条 内陆案件范围
根据本条的规定,涉及婚姻的结婚、离婚、撤销婚姻,涉及亲子关系、抚养、收养等关系以及由此而涉及的财产处理,以及基于家庭关系而产生的人身保护问题,都属于该司法解释的范围。
这个消息真的很重要!
饶庆松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时代周报》特邀法律评论员
热爱横渡,三次横渡琼州海峡
2016年挑战往返横渡
彻夜坚持19小时50公里
公开出版物有《横渡,不一样的人生》
曾成功代理死刑改判无罪案件
最高院第一巡回庭优秀值班律师
每天一分享,做有温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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