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民众活着又不畏惧非正常死亡时,
为什么还要用极刑来恐吓民众?
如果民众活着又畏惧非正常死亡时,
对于为非作歹的人,
“现实的我”会追捕并处于极刑,
哪个人还敢为非作歹?
如果民众活着又必定畏惧正常死亡时,
有专门掌管生死的有司官员。
那些按照有司官员职责去剥夺民众生命的,
是按照高明的木匠技巧做工。
那些按照高明的木匠技巧做工的人,
很少有不伤害到自己手的。
原文请参阅“道德经原成”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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