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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信息服务政策研究

空间信息服务政策研究

景贵飞

国家科技部

1 概述

关于对“空间数据”的开发和利用是当今国际上的一个热点,其内容涉及自然、社会、经济等所有与空间定位有关的信息。自从前美国副总统戈尔于1998年提出了“数字地球”的概念之后,对于空间数据的获取和运行已越来越为人所重视。据估算,集社会、经济、人文等各类信息于一体的空间数据信息市场的空间巨大,在包括政府的重大工程与宏观决策,以及环境保护与监测、交通、水利、城市规划与管理等众多应用中其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全球空间数据产业的市场规模更是已经达到了800亿美元之巨。

由于空间数据的开发利用对于国家、地区以至全球的经济增长,保持环境质量与稳定以及推动社会进步有着十分显著的作用,世界各国对于空间数据的获取、运行、共享以及有效使用所带来的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都非常关心。我国目前正在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信息化进程,站在“数字地球”的高度,科学规划全国各地区空间信息的获取、处理、应用等方面的工作,大力发展与之相关的理论、技术、数据应用,既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着力点,也是一项事关国际竞争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任务。

但目前我国由于在空间数据建设方面尚处在起步阶段,与世界的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全社会对于加快空间数据信息库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还缺乏共识,尤其是我国在此领域中落后的数据运行机制和与发展不相称的政策法律体系,为我国提高空间数据信息服务水平、实现数据互联共享,减少重复建设等方面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2 国际数据运行现状

目前,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国家意识到了空间数据产业对于一个国家的社会信息化及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纷纷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加以开发和推动。由于起步较早,在数据的获取、运行和管理方面,一些发达国家从建立数据管理体系、数据资源共享、数据信息规范化标准化、建立行业协会入手,已经构架起了一个比较符合实际发展需要的空间数据运行体制。

例如,在地理数据管理体系方面,美、英等发达国家采用的是国家和州两级管理体系来管理地理数据信息。虽然在各城市还设有城市级的测绘部门,但各个城市还是可以方便地从国家和州的地理信息机构共享国家地理信息。在互联网大发展的背景下,专业地图网站亦正变为地理数据供应的最佳渠道,隶属于其国家和州的地理信息专业管理机构和地图专业网站,一般以无偿或低价、多介质、多形式、多尺度、网络化方式向地方政府和公众开放地理数据信息。这种管理体制和服务制度,为地方政府建设数字城市带来了极其便利的条件:地方城市没有城市空间基础地理数据库建设负担;城市空间基础地理数据库共享方便;取得城市空间基础地理数据几乎无成本;城市空间基础地理数据库内容极为丰富且现势性强。

而在城市信息资源共享方面,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是充分将城市规划、建设的各类资源互联贯通。美国等国还以政府各部门为单位建立了近百个政府级的城市信息共享公共数据库,通过原数据方式进行共享调用,地理信息用户只要建立自己的专业数据,便可通过网络充分共享国家级库中的城市信息公共数据。在这些国家里每个城市的政府网站不是所谓的信息孤岛,其背后往往链结着一个巨大、雄厚的网络化信息资源体系,这个体系支撑着成百上千的政府网站在运行。此外,发达国家几乎每个政府网站都有专业清晰、信息丰富的社会人文、科教文卫和工商经济的行业网站群与政府网站群建立链接,每类行业网站链接着少则十几个,多则成百上千的同类信息网站。这些行业网站在各自的信息领域激烈竞争、不断更新、不断增加、不断提高着专业的信息质量和服务质量。而政府网站通过链接就可以不断地得到新鲜、专业和丰富的信息资源的服务和支撑。仅此而言,政府网站有着“四两拨千斤”的功效。可见,要发展空间数据产业,就必须摆脱信息孤岛的局限,否则将事倍功半。

在空间数据的规范化、标准化方面,美英等国在数据标准方面都是采用国家统一标准,不仅如此,国家政府网站的结构和内容结构也都采用统一标准。这种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和服务基础,为社会加快信息化进程打下了良好的先天基础。

在建立行业协会方面,美、日、英等国许多城市成立了地理信息数据共享协会,在协会中每个成员单位遵循数据交换标准,承担提供本单位数据的义务和共享其它单位数据的权利,这种机制的优点使“数字城市”的发展成为了现实。

另外,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还拥有着许多社会化的数据公司,这些公司主要进行各类空间地理信息数据的调查和收集,并快速地的进行数据更新(以月为单位),由于用户量大,数据的价格也相对比较便宜,在超市中就有各类数据光盘出售,这样更极大地促进了这些国家空间地理数据信息的普及和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空间数据在大型国际性活动如:世博会、奥运会等中的重要作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重视。为了迎接2005年日本爱知县世博会,日本政府和行业协会已经把大量使用空间数据的智能交通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列为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力争为参观者创造舒适、便利的出行环境。

3 国内数据运行的政策法规现状

我国在空间数据运行管理方面起步较晚,但目前的发展相当迅速。北京、上海、深圳、重庆、广州、厦门等多个城市已经提出了建设“数字城市”的战略目标,并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分步加以实施。总的看来,我国空间信息数据库建设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氛围正在形成,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数据库设计和信息服务滞后、网络数据库难以实现共享互联造成重复建设、数据的安全防范机制等方面。

相对于美英等国家,在城市地理数据管理体系方面我国实行的是国家、省和市三级的管理体系。1:10000以上的小比例尺地理数据由国家和省区级生产和管理,1:5000一下的大比例尺地理数据由城市的专业部门生产和管理。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特有的地理信息保密制度,故而我国以地理数据为主要服务内容的信息提供商,在现行的分级管理和特有的保密制度的制约下,一般无法达到国外同行的内容和服务水平。在上述条件的限制下,我国在城市地理数据运行方面具有了如下的特点:城市空间基础地理数据库建设和维护必须由各城市单独进行,城市空间基础地理数据在国家、省和市三级的共享比较困难;城市空间基础地理数据库建设成本昂贵,城市空间基础地理数据库内容受到分级管理和保密要求的严重制约。

而我国在城市建设信息资源共享方面,尽管各个城市有着强烈的共享需求,但当前现状和发达国家相比还处在比较低级的发展阶段。从信息化整体背景来看,我国1999年才开始启动政府上网工程,比国外晚;世界发达国家如美国的网民已近亿,我国尽管发展迅速,在2000年网民数量已达到了2250万,但由于网络服务的整体落后等原因,网民数量对信息资源建设的拉动能力比国外要弱;特殊的中文环境要求,降低了大量西文信息资源的利用效果;网络带宽、速度和通讯费用过高等问题形成了网络信息资源建设的瓶颈;更重要的是,我国除新闻信息资源比较成熟外,其他信息资源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大大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从城市建设领域看,我国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的管理体系与国外具有本质的区别。国外只要国家和省级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到位,全国的市、县、镇政府都可以免费地得到地理信息的服务,无需自行建设本地的地理信息资源。而我国的城市必须各自独立地建设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并且在国家现行的保密制度下,不能实现全国共享,甚至不能实现本市各行业之间的共享。特别是城市所需的大比例尺的信息资源,只能是依靠市政府自建。国家、省可共享的地理信息不是现实性差就是比例尺过小,少数专业地理信息网站的信息资源也无法达到城市的要求,仅就城市地理信息而言,我国城市处在一个个信息孤岛的状态中。

我国的社会文化经济信息共享状况,相对于城市建设信息的状况来说则好得多。但需要说明的是,我国空间数据信息库建设的社会文化经济信息环境并不容乐观。八五、九五期间我国信息化的重要成果是面向计划、金融、工商、通讯、财务、海关、统计、公安、财政、工业、商业、物价、劳动、社保等行业建设了大量的面向行业主管部门的纵向信息交换平台。面对如此丰富和价值极高的社会、文化和经济信息资源,城市政府的需求者只能是望而兴叹,因此,解决我国特有的纵向信息系统资源孤岛问题,是我国发展空间数据信息库,发展数字城市进程中的重大课题。

在信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领域,我国在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方面有着比较成熟的标准,但是现行的标准过于强调手工处理需要,没能很好地适应信息化和数字化的发展趋势,缺乏对地理信息数字化的适应和变化。政府网站则是各成一派,在建设上缺乏国家级的框架标准。各部委、各城市、各县镇都在逐步建立自己的网站,但却没有国家级的政府总网站和与之对应的结构和内容规范。例如各个部委现在已经开始逐渐实施业务上网,但,信息的结构、内容和数量经常变化,还处在摸索的阶段,这反映了我国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高的现状。

我们认为,现阶段我国在空间数据运行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方面存在的这些问题,很可能会成为未来空间数据信息库建设和信息共享的瓶颈障碍。

4 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与现状间的矛盾及其产生的问题

4.1 经济的飞速发展与政府相关空间信息部门资源落后且不能共享形成鲜明对照

我国经济正处于迅速发展的阶段,空间数据的获取和生产正在大规模展开,国家的许多相关部门都拥有一定数量的空间数据,如各地方测绘院拥有不同比例尺、不同介质的测绘地图;交管部门拥有各类交通信息、城建部门拥有城市规划数据等。但是出于对各自利益的考虑,许多部门只是自己使用这些数据,而不对其他政府部门进行资源共享。这些本该发挥巨大效用的数据资源,要么只是被很小程度的使用,要么干脆躺在数据库里无人问津。国家的投资没有获得应有的回报,相反其他相关政府机关为了也能使用这些数据只好再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重复收集、制作,从而造成了不应有的资源浪费。全国虽已经建成100多个大型空间数据库,但由于没有空间数据的共享机制和政策,目前大量的状况是各自为战,许多数据库只是限于本部门利用,使用效率极低。例如,仅北京市的电子地图,就有不下10个部门在生产,一些建成的空间数据系统应用工程就因为缺乏现势数据而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严重影响了空间数据信息应用的普及和产业发展。

另外,我国目前的空间数据还存在着数据种类单调,现势性差,可用性低的缺点,多数城市用于数据生产和更新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数据生产和提供的现状与“快、准、全、廉 ”的目标差距很大;数据总体上不能满足应用的需求,依然是信息系统建立与服务的“瓶颈

当然空间数据共享的问题比较复杂,这里不仅有机制、观念和政策问题,还有数据规范和标准问题。

譬如在基础类标准规范中,目前只有"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成为了我国的国家标准,但缺乏相应的软件工具,国内使用还不普遍;一些重要的数据标准,如空间元数据标准、空间元数据系统运行规范、空间数据共享模型等还仅仅停留在方案阶段,离真正成为国家标准还有相当的距离;一些重要的基础性标准,例如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功能标准、空间数据传送协议、空间互操作协议、空间信息查询语言标准等尚未开始工作。而在应用类标准规范中,尚未建立一个行业的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或标准。在行业和工程标准规范类中,也没有建立地理信息系统软件质量标准、地理信息应用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承担单位资质论证标准、建立标准等。标准是规范技术和产品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也是技术进步的重要标志,在进入WTO以后,还可以起到一定的门槛作用,而从我国在空间数据应用标准的现状来看我国做得还远远不够,这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4.2 现行政策法律对企业使用空间数据做出层层限制,严重阻碍我国空间资源的有效利用

面对世界GIS、智能交通车载导航、农林自动检测等诸多新兴产业的蓬勃兴起,中国的诸多有实力的企业也跃跃欲试,准备在这些领域大展宏图。但是这些产业的发展都需要空间数据作为基础。而由于我国法律上的滞后性,使得许多公司在获取空间信息的资质和获取途径上都遇到了不可逾越的障碍。

目前国家在测绘、电子出版物管理、著作权管理等诸多法律法规,虽然有利于国家信息的保密,但是应该清醒的看到它们已经不再适用于当前快速发展的经济和日新月异的技术了。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对外经济的壁垒逐步消除,中国在空间数据应用方面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日益明显,企业拥有技术但却没有用武之地,政策及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和对我国空间数据产业发展的束缚可见一斑。

目前我国空间数据的应用仅局限于政府和行业部门,距离百姓生活还有很远的距离。需要利用市场效益和政府扶持的手段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技术创新和信息挖掘的积极性,快速有力地推动空间数据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发展。

4.3 行业垄断、不公平竞争等因素制约了空间信息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从事空间信息产品生产、加工的众多单位中,既有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又有各行业改制不彻底的行政事业单位,他们在享受国家行政事业拨款的优厚待遇或行业垄断政策倾斜照顾下,又从事低成本、低价格的盈利性活动,造成了市场的混乱。从而使按照市场机制、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企业难以从技术、设备、价格、资质等方面与他们进行公平的竞争。因此,要实现空间信息产业化并保持健康发展,就要逐步营造一个既有利于扶植民营、国有企业,又有利于国内外企业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

5 未来数据运行模式发展趋势

5.1在政府推动下数据共享体系趋于完善,空间信息技术全面步入产业化应用的新时期

建国以来,国家投巨资开展了大规模的国土调查,积累了专业齐全、系统性和标准化程度较高、覆盖全国、多期、不同比例尺的地理信息。经初步测算,全国数字化可以进入网络进行共享的基础性地理空间信息约1250 GB。同时已积累了相当数量的对地观测数据,包括50年代以来覆盖全国的多期航空相片约500万张以上,70年代以来多期覆盖全国的国内外卫星影像50多万景,约140TB。在对全国3S行业发展现状调查与分析报告中显示: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到20016月全国已建设起近500个大中型数据库,涉及主要应用领域为:基础及综合应用;土地、房产;市政、规划、道路、林业、土壤、农业、水利、水土保持、地质、遥感、生态、环境、铁路、勘察、灾害和其它。

为促进地理空间信息的共享,盘活各部门建立的不同种类的数据库,我国在"九五"期间已制定了空间数据格式交换标准,研究制定了空间信息共享元数据标准草案,提出了国家空间信息共享政策。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的各个行业或政府职能部门都已积累了大量的空间信息资源。如何帮助各类用户有效地查找、获取及使用地理空间信息,解决信息挖掘和信息共享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实现地理空间信息服务社会化是我国信息资源基础建设面临的重要内容,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空间信息共享元数据标准(草案)正在逐步制定和形成,该标准的目的是为空间数据集提供一套通用的描述元素及规范,为未来国家的空间数据共享提供元数据支持。

我国将逐步建立和健全国家空间信息共享体系,为国家信息化建设服务。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将致力于促进数据以最大限度、最广范围和最低价格提供给国家和社会共享使用,发挥其最大作用,同时,又使国家信息安全、商品经济规律和知识产权方面得到保护。针对我国国情来制定国家空间数据的基础设施政策。(制定空间信息共享政策应包括:数据投资政策、数据报偿定价政策、市场竞争和利益驱动政策、数据分类运作政策、数据公开和保密政策、数据安全和防护政策、数据产权保护政策、数据质量监督政策和数据标准化政策等。)

10年来,在信息网络技术带动下,我国空间数据信息技术加速向传统产业渗透,应用领域迅速扩大到国民经济和社会服务的许多重要领域,在农业、城市和区域规划管理、交通、商业、传统制造业的信息化改造、国家宏观规划、管理、决策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不断改善国家对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管理模式的同时,正在孕育着一系列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新兴产业。随着空间技术及其相关高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相互融合,我国21世纪空间数据信息技术将全面步入集成化、网络化和产业化应用的新时期,一系列即将投入民用的高分辨率空间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成为新世纪高技术及其产业化的热点。空间数据信息技术应用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正在不断提高,空间数据信息产业可望成为我国信息产业中具有先导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直接体现我国综合国力的标志性产业之一。

5.2空间数据采集和应用技术将会有飞跃性的发展,数据运行体制和模式将进一步向世界先进水平靠拢

未来若干年,我国的空间数据采集和应用技术将会有更大的、飞跃性的发展,从而给城市空间数据生产和应用增添新的生命力,这种发展将呈现出以下的趋势:

1)以信息高速公路和计算机宽带高速网络为代表的国家信息基础建设(NII)的建设、高分辨率卫星影像技术的实用化、数字摄影测量和空间定位技术的发展和超大容量、告诉数据存储设备的发展将会给城市空间数据生产和应用带来极大的积极效用。

2)新的数据获取与更新技术的发展、新数据形式的应用、数据共享政策及其实施、国家多尺度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数字城市和数字地球的建设将大大改善我国城市空间数据的状况。

3)地理信息技术的一些最新的发展如WebGISOpenGIS3DGIS等将在城市得到实际的应用,城市地理信息管理将进一步由技术推动转向应用牵引,从而提高城市地理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

21世纪我国的各个领域将会有更大的发展,这将给城市空间数据的应用带来新的机遇,目前我国在空间数据运行方面虽然面临着一些挑战,但未来将会是无限光明的。可以预见,我国过去建立起来的各类空间数据信息库的实际效益在未来几年将会逐步地显示出来,大众对于空间数据应用的认识也会进一步地提高,空间数据的运行将会发挥出应有的、符合其特点的作用,空间数据库的应用也将真正地走向产业化和市场化。

6 优化数据运行模式、改善政策环境的建议

国家空间数据的运行模式首先是应能促进数据最大限度、最广范围、以最低价格提供给国家和社会共享使用,发挥其最大作用的同时,又可使国家信息安全、商品经济规律和知识产权方面得到保护。针对我国国情,在制定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政策时,建议应当首先考虑四个原则即:鼓励公开,提供数据共享程度的原则;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利用利益驱动的原则;运用国家宏观手段的原则以及实行数据分类动作的原则。基于以上原则,我们提出以下的优化数据运行环境、改善政策环境的建议:

6.1 数据投资政策

1)对基础性、公益性空间数据的采集、加工处理、维护更新由国家投资,资金计划纳入国家年度财政预算。专题空间数据应同相关部门国家财政支出与部门共同集资。

2)对具有商业价值或短期内可回收成本的空间数据,鼓励商业化形式的投资,商业企业可同政府签订信息生产的投资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国家保护投资者拥有信息产权及相应的经济权益。

6.2 数据报偿定价政策

1)无偿空间数据指用户无偿使用国家财政投资的基础性空间数据和主要公益性空间数据。无偿使用空间数据须持有由有关部门发放的无偿共享许可证。

2)有偿空间数据需有合理的价格制定标准,一般公益性空间数据及其服务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对非公益性的空间数据及其服务价格执行市场调节价。鼓励实行优质优价,并对不合格数据造成用户损失实行赔偿制。

6.3 市场竞争和利益驱动政策

1空间数据的生产、加工必须进行面向开放市场、公平竞争。要鼓励权威部门扶植具备资质的相关部门、企业参与对空间数据生产的公平竞争。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密切注意空间信息产业的发展架构,坚持集约化和规模经济的方向,鼓励各种资本的投入和运营,培养一批具有较强运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大型骨干企业成为发展产业的中坚力量。同时也鼓励中小企业依靠特色和创新,争取超常规的发展,最终形成大、中、小相结合的较为完善的产业架构。

2)政府可通过融资、税收等优惠政策来扶植空间数据的经营活动。通过对数据经营服务人员培训、资质审查、颁发许可证等办法来促进空间数据经营活动及保证其正常经营。

6.4 数据分类运作政策

不同数据类型,采取不同的运作政策,基础性空间数据[taohl1] ,采取国家财政投资、市场方式运作、主管部门管理、信息无偿共享。主要公益性空间信息,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多方集资,市场运作,行业管理,有偿与无偿共享结合。一般空间数据以商业化形式投资,政府从规划、资质审查等方面进行指导和调控,完全按公平竞争与合同制约方式进行市场运作,有偿共享。[taohl2] 对主要在"六五"以来国家各类项目形成的历史数据,国家给予一次补偿,实行信息无偿使用。通过回收分发费,提供维护更新资金,国家持续支持必需的更新投资。原则上应无条件向公众开放。对历史数据中原先保密的部分本着放宽密级的精神进行清理,保护历史文档产权者的合法权益。

6.5 数据公开和保密政策

1)采取公布数据标准接口等方式,逐步扩大空间数据公开范围和放开空间数据的社会应用,让更多用户享用非己有的空间信息。避免或减少数据重复采集、处理等浪费。

2)保密信息依据或参照科技保密规定,确定密级及其升降和解密。考虑扩大信息用户范围,凡达不到科技保密规定和保密信息条件的空间信息应向公众开放。

3)密级确定以及升降和解密的程序必须严格。应有完备的信息保密申请、审议和审批等手续。

6.6 数据安全防护政策

1)建立健全用户的身份鉴别、权限控制和审计等制度,预防和处置对空间信息的非法窃取。

2)根据对空间数据的使用限制范围、密级、建立相应的保密与安全管理制度。

3)对于空间数据的商业化应用,在收取成本费用的前提下,采用技术手段屏蔽安全敏感的数据信息。

6.7 数据产权保护政策

1)空间数据产权确认分两种情况:一是信息在转移过程中无创新的,确认该空间信息产权属信息提供者;二是信息在转移共享使用中有创新的,确认该共享使用人拥有创新部分产权。

2)从法律上明确空间数据产权的归属问题,分清国家与企业的界限,维护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打击盗版行为。

3)空间数据产权保护的内容包括:权利(公开权、署名权、加工权、信息完整权、转让中的报酬权等)保护期限、侵权行为追究、贡献鼓励等。

6.8 数据质量监督政策

1)国家或主管部门应设置和完善空间信息开发企事业的资质等级制度;

2)监督空间数据生产者严格执行生产加工处理标准;

3)定期对空间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及时清除失效的信息。

6.9 数据标准化政策

1)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下设的空间数据标准机构,负责全国空间信息标准体系的总体设计规划、标准制定和及时发布相关的标准;

2)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应监督空间数据生产者按有关采集、处理加工、分析、查询、分发、转换等统一地理标准进行。

7 总结

我国的国民经济正在飞速的发展之中,而作为对许多行业都是不可替代的空间数据产业来说,由于我国的历史原因以及一些目前已经不能贴合时代需求的政策法律的存在,使得这个重要的基础产业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一方面,在国家大力发展经济的前提下经济建设与人民生活的需求呼唤着空间数据的社会化应用,另一方面,国家制定的保密政策又规定了强化数据成果保密工作,保证国家安全,严惩泄密事件的制度,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那么,如何从两者之间来寻求一个最佳的平衡点,就成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国目前的空间数据产业的发展,由于受到以前制定的一些政策法律的限制,导致在数据的数据开放和共享互通方面不能很好地解决,造成了我国的空间数据信息服务水平难以提高空间数据库重复建设等问题,对我国空间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相关产业的促进发展形成了阻碍。促进我国空间数据信息产业及其相关产业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在政策和机制上创造环境,解决信息源、信息供给与信息共享的根本问题空间数据数字化应用最底层的组成应该是信息化的软环境,这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政策问题。必须制订相应的政策,来实现数据的供给共享问题。

在目前的经济发展趋势下,我们认为国家对于空间数据的社会化应用可以有所放开,对于商业化的应用,在收取成本费用的前提下,可采用技术手段来屏蔽掉涉及到国家安全和敏感的信息。此外,应该从法律上明确数据产权的归属问题,分清国家与企业的界限,维护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和数据盗用的行为。如此将能使得空间数据的社会化应用和国家的保密需要之间寻求到一个最佳的契合点。

目前,我国有关部门已经确立了建设“数字中国”的战略目标,并正在积极地采取措施分步加以实施,总的来看,我国加快空间数据应用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氛围正在形成,时机已经基本成熟,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强大推动下,我们充分有理由相信,未来我国空间数据产业的前景将会是美好的,在中央与时俱进的政策引导下我国的空间数据产业必将迎来更大的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作用。

 

 


 [taohl1]但是我们恰恰把基础测绘成果定作最机密的数据,不开放。

 [taohl2]这种做法,似乎根本不考虑地理空间数据的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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