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志勇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
嘉政任〔2011〕26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免去:
杨志勇同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职务,到龄退休。退休工资从二〇一一年十
二〇一一年十
关于李金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嘉政任〔2011〕25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李金贵同志任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处长,接待服务中心主任;
聘任:
王云发同志为嘉峪关大友企业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五年)。
免去:
焦多宏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刘拉琴同志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张靖毅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龚学爱同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李少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嘉政任〔2011〕24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李少华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世虎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玉忠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孙俨玲同志任长城区区长;
赵昌元同志任镜铁区副区长;
赵金山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 林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 哲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 海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白 勇同志任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晓伟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志刚同志任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邹发英同志任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李向东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驻兰州联系处主任;
杨薛平同志任市招商局副局长;
宋长远同志任市会计管理局局长;
赵永芳同志任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
冯彦忠同志任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聘任:
王兆禄同志为嘉峪关大友企业公司总经理(聘期五年)。
免去:
徐剑峰同志镜铁区副区长职务;
王玉忠同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濮传宏同志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王 晶同志市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赵昌元同志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志刚同志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副调研员职务;
马小俊同志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金山同志市经济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薛平同志市招商引资客户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 海同志市会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建红同志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职务。
解聘:
吕作贵同志嘉峪关大友企业公司总经理职务;
白 勇同志市城建管理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李向东同志市中心血站站长职务。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常成武同志免职的通知
嘉政任〔2011〕23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免去:
常成武同志长城区区长职务。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丁彩霞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嘉政任〔2011〕22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丁彩霞同志任市科技局副局长;
赵淑敏同志任市旅游局副局长;
崔忠祖同志任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张月梅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聘任:
许 勃同志为市级机关保卫处副处长;
白 勇同志为市城建管理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刘鸿博同志为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张 勇同志为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杨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嘉政任〔2011〕21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杨 伟同志任市行政学院院长;
赵宝毅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免去:
焦玉兰同志市行政学院院长职务。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中国共产党嘉峪关市第十届委员会
书记:郑亚军
副书记:柳 鹏、王锋
常委(共10人):郑亚军、柳鹏、王锋、陈春明、杨伟、李志勇、梁洪涛(女)、边玉广、张静昌、王毅。
(2011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嘉峪关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
委员(共45人,按姓氏笔画为序):丁霞敏(女)、马国昌、王钧、王锋、王毅、王万平、王进平、王克勤、王丽艳(女)、王真智、王增龙、石晓辉、冯杰、边玉广、朱兴有、刘鹏、祁永安、许万勤、李亦军、李志勇、杨伟、杨录祥、吴国贤、何正义、张静昌、陈春明、郑亚军、孟雅奇、赵大鹏、赵宝毅、茹作勋、柳鹏、保元庆、侯强、侯金森、贾兴智、郭久如、常守远、常军发、梁洪涛(女)、韩思理、韩峻峰、焦玉兰(女)、曾俊礼、魏志斌。
候补委员(共10人,按得票多少为序):王平、王永明、王荣山、闫桂珍(女)、李忠、李建萍(女)、张 渤、周福智、殷建明、吴吉荣
(2011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嘉峪关市第十届委员会选举)
中国共产党嘉峪关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边玉广
副书记 :常军发、常成武、程仁。
常委(共7名):边玉广、常军发、常成武、程仁、任建民、王忠文、赵振林。
书记、副书记、常委当选名单(按省委、省纪委批复的顺序)
委员(共25人,按姓氏笔画为序):马宝玲(女)、王寿华(女)、王忠文、王建新、冯彦忠、边玉广、吕爱萍(女)、朱明、任建民、刘均礼、刘逸冰、孙寿军、宋长远、张世虎、张建华、赵汉云、赵振林、赵德金、唐晓东、常成武、常军发、崔志军、彭益蓉(女)、程仁、濮传宏。
(2011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嘉峪关市第十届委员会选举)
嘉峪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任:祁永安
副主任:冯彪、王增龙、张英(女)、李勇。
秘书长:刘德胜
委员(18名,按姓名笔画排序):于建新、王林(女)、王建钧、左青云、冯海荣(女)、任天文、孙俨玲(女)、吴政华、张昌红(女)、张雪、郑超、赵树、胡晓丹、唐晓东、曹天德、蒋志翔、蒲晓斌、裴金。
(2011年11月15日嘉峪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市长:柳鹏
副市长:杨伟、王进平、张范、常守远、王万平。
(2011年11月15日嘉峪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嘉峪关市人民法院
院长:茹作勋
(2011年11月15日嘉峪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丁霞敏(女)
(2011年11月15日嘉峪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政协嘉峪关市第八届委员会
主席:焦玉兰(女)
副主席:杨利亚 马国昌 赵建国 李玉杰 曾俊礼 曹红斌 韩淑华(女)
秘书长:韩天玉
常务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于文杰(女) 、马燮、王琮、王晓英(女)、车明、包泽、闫小文、刘万祥、刘先钧、刘黎戮、许福仓、吴娟(女)、李阜林、闵海生、张燕春、陈振中、杨兴元、杨海廷、赵金、高建刚、郭平、徐歆博、常立忠、麻世忠、梁晓梅(女)、景光耀、鲁逢霖、谭永良。
(2011年11月1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嘉峪关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关于张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嘉政任〔2011〕19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聘任:
张勇同志为市第五中学校长(聘期五年)。
解聘:
王惠国同志市第五中学校长职务。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张志刚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嘉政任〔2011〕18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张志刚同志任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副调研员。
免去:
张志刚同志嘉峪关市有线电视台台长职务。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崔志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嘉政任〔2011〕17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崔志军同志任市外国专家局局长;
佘占军同志任市第三产业规划与发展中心主任。
聘任:
杨 椿同志为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聘期五年);
武 威同志为市电视台台长(副县级,聘期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关于王金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嘉政任〔2011〕16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王金德同志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副县级);
张曙东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宋晓萍同志任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焦玉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嘉政任〔2011〕15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焦玉兰同志任市行政学院院长;
刘勇岩同志任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王克勤同志任职的通知
嘉政任〔2011〕13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王克勤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吴素敏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
嘉政任〔2011〕14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免去:
吴素敏同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到龄退休。退休工资从二〇一一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关于赵建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嘉政任〔2011〕12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赵建毅同志任市长城区副区长;
王 晶同志任市建设局副局长;
陈宗录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均实行一年试用期。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关于贾光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嘉政任〔2011〕11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贾光军同志任雄关区区长;
王志坚同志任雄关区副区长;
王永明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曹 健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外事办公室主任;
丁南江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玉忠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钧同志任市行政学院副院长;
赵永芳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汪玉泰同志任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 杰同志任市水务局副局长;
边振桓同志任市农林局副局长;
杨建明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文秀同志任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生刚同志任市体育局副局长;
赵世健同志任市粮食局副局长;
黄 怡同志任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刘 刚同志任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免去:
韩思理同志雄关区区长职务;
陈新长同志雄关区副区长职务;
孟雅奇同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邹发英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永明同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志坚同志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丁南江同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督查室主任职务;
曹 健同志市人民政府驻兰州办事处主任、政府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赵世健同志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主任、政府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曾俊礼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 鹏同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福智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赵永芳同志市水务局副局长、调研员职务;
左青云同志市农林局副局长、调研员职务;
边振桓同志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汪玉泰同志市卫生局调研员职务;
贾光军同志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保元庆同志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效雄同志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安维国同志市第三产业规划与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李 杰同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关于赵录德同志任职的通知
嘉政任〔2011〕10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赵录德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关于侯金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嘉政任〔2011〕9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侯金芳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
侯金芳同志长城区副区长职务;
蔺吉国同志市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丁南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嘉政任〔2011〕7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丁南江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督查室主任;
马小俊同志任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县级);
李先学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谢 斌同志任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李晓峰同志任市规划局副局长;
于超英同志任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代光明同志任嘉峪关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杨薛平同志任市招商引资客户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金山同志任市经济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冯 庆同志任嘉峪关文物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县级);
吴景强同志任市畜牧兽医管理局副局长。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朱纯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嘉政任〔2011〕6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朱纯阳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兼);
尤 军同志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高 宏同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姜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嘉政任〔2011〕5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姜华同志任市市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关于刘兆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嘉政任〔2011〕4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刘兆坤同志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濮传宏同志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汉庆同志任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县级);
刘晓斌同志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永军同志任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高 宏同志任市公安局雄关分局局长(副县级);
周 哲同志任市公安局长城分局局长(正县级);
贾永军同志任市公安局长城分局副局长(副县级);
陈滨山同志任市公安局长城分局副局长(副县级);
张 瑜同志任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永利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
甘世俊同志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李东杰同志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赵海军同志任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聘任:
李金贵同志为市委、市政府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国际大酒店董事长;
张 诚同志为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免去:
郭成录同志市行政学院院长职务;
韩天玉同志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赵德金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濮传宏同志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汉庆同志市公安局调研员职务;
李东杰同志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永利同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职务;
刘永军同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任良玉同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甘世俊同志市公安局巡逻支队支队长职务;
关茂库同志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周 哲同志市公安局东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职务;
李迎途同志市公安局东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职务。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王宏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嘉政任〔2011〕3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
王宏林同志任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正县级,试用期一年);
陈复康同志任市公安局巡逻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先锋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卫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丽华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卫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 林同志任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梁国民同志任市公安局镜铁分局局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肇丽英同志任市公安局调研员;
李迎途同志任市公安局调研员;
韩佳琦同志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周玉书同志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杨树武同志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曹庆文同志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李远畅同志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李 莉同志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免去:
张先锋同志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职务。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关于杨树忠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
嘉政任〔2011〕2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免去:
杨树忠同志市公安局警卫处处长职务,到龄退休。退休工资从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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