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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说《论语》:述而篇(三十)

01  

   原  文     

述而第七

07.30 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孔子退,揖巫马期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巫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02

   释  解      

一天,陈司败问老师:“鲁昭公知礼吗?”老师说:“知礼。”等孔子出去了以后,陈司败便向巫马期作了个揖,请他过来,对他说:“我听说君子是无所偏私的,难道君子也会有所偏私吗?吴国和鲁国是周天子的同族,同是姬姓的一家人。鲁君从吴国娶了位同姓的女子做夫人,按规定,国君夫人的称号是在她出生国的国名上加上她的姓,为了避讳,大家不按规定称她为吴姬,而是改称她的名孟子,称做吴孟子。如果鲁昭公算得上知礼,那还有谁不知礼呢?”巫马期把陈司败的话告知了老师。老师说:“我孔丘真是幸运啊。只要有了一点过错,人家一定会知道的。”

03

   释  字      

《说文》:揖:攘也。从手咠声。一曰手箸胸曰揖。伊入切。段注:攘,汲古阁改作“让”,误。此与下文“攘,推也”相联为文。郑《礼》注云:“推手曰揖。”凡拱其手使前曰揖,凡推手小下之为土揖,推手小举之为天揖,推手平之为时揖也。《成十六年》“敢肃使者”,则若今人之长揖。一曰手箸胸曰揖。此别一义。上言揖以为让,谓手远于胸。此言手箸于胸曰揖者。箸,直略切。《礼经》有揖有厭,厭,一涉切。推手曰揖,引手曰厭。推者,推之远胸;引者,引之箸胸。如《乡饮酒》“主人揖先入”,此用推手也。“宾厭眔宾”,此用引手也,谦若不敢前也。今文厭皆作揖,则今文《礼》有揖无厭。许君于《礼》,或从古文,或从今文。此手箸胸曰揖,盖于此从今文,不从古文,是以统谓之揖尔。推手引手,随宜而用。今人谦让,亦兼有此二者。《周礼》疏、《仪礼》疏厭或作“撎”,讹字不可从。

《集韵》:揖:俯手拜也,或作揖。

汉字“揖”的初文“实象有客临门,主人出迎,躬身舒张两臂邀客入席,盖即揖字之初形也。”今揖字从耳,乃是“桌席”象形的讹变。(严一萍《释揖》),本义为主人躬身微前倾,邀客入席,后指拱手抱拳,行礼作揖,引申指辞让,谦让。

《说文》:告:牛触人,角箸横木,所以告人也。从口从牛。《易》曰:“僮牛之告。”凡告之属皆从告。古奥切。

《释名》:告:上敕下曰“告”。告,觉也,使觉悟知己意也。

汉字“告”从牛从口。口,像器皿之形,告字像荐牛于器皿中以祭之形。《说文》:“牛触人,角箸横木,所以告人也。”解说不妥。“告”本义为告祭。因祭告对象为神、先祖,故引申出报告、禀告义。由报告义引申出告讼、布告、告诫等义。

04

   素  说      

前一章通过“我欲仁,斯仁至矣”的“仁之易”,让弟子体悟仁的“求则得之,舍则失之”的面向,把握善者“依于仁”的成德之善。本章通过“昭公知礼乎”之问和“知礼”之答,让弟子体悟礼的“知和行”的两个面向,把握知行本一不二、知行为一的修行成德之要点。一天,陈司败问老师:“鲁昭公知礼吗?”老师说:“知礼。”等孔子出去了以后,陈司败便向巫马期作了个揖,请他过来,对他说:“我听说君子是无所偏私的,难道君子也会有所偏私吗?吴国和鲁国是周天子的同族,同是姬姓的一家人。鲁君从吴国娶了位同姓的女子做夫人,按规定,国君夫人的称号是在她出生国的国名上加上她的姓,为了避讳,大家不按规定称她为吴姬,而是改称她的名孟子,称做吴孟子。如果鲁昭公算得上知礼,那还有谁不知礼呢?”巫马期把陈司败的话告知了老师。老师说:“我孔丘真是幸运啊。只要有了一点过错,人家一定会知道的。”本章通过鲁昭公违反礼制,娶同姓诸侯国女子为妻的叙说,让弟子把握君子之“知”不但是知道,能辨识,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面,即言行上的实践,只有通过“知”后的言行实践,让其“知”成为内心的自觉之善,这样才能将“知”之善逐步化成内在的仁德。同时通过老师的“苟有过,人必知之”的言说教导,让弟子明晓“礼之过”是无法通过言说掩盖隐瞒的,即便在礼崩乐坏的时代,人们内心之中还是有礼乐文明熏陶留下的向善的仁德力量,期望弟子能在动乱之世,坚守礼乐文明的仁德光辉,勇于改过,克己复礼。

需要注意的是:本章不是表现孔子在“昭公违礼娶妻”和“臣为君隐”守礼的两难抉择中的智慧,而是强调“知礼”与“守礼”实践的一致,告诫弟子礼的实质是在日常行为中对己的言行约束规范,并不在于知晓与否。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孔子答“知礼”,这里孔子回答的“知”是“知道,明白”之义,即孔子是说“鲁昭公这个人是知道周礼的,是明晓周礼的具体内容的”,而陈司败所问的“知”,不是问昭公知道不知道礼的具体内容,而是问昭公的言行是否符合“礼”的规定和要求。昭公娶吴国公主,应该知道自己是违礼的,因而没有称其为吴姬,而是称吴孟子,从“知道礼的规定”这个角度看,昭公确实是知礼的,只是在具体行动时,却是违背礼的规定,做出违礼的行动,这在知行为一,化知为识的层面上又是不知礼的。细读本章我们可以感受到春秋之时,一方面是传统礼乐文明在一些君侯大夫那里已经形实分离了,将礼仅仅当成外部规范,而没有将其化作自己的行为准则。另一方面,表现了“礼乐”文明并未完全崩坏,也并没有完全丢失,只是存在于另一群体之中,诸如存在于陈司败、孔子等君子、隐士的心中,他们在守着礼乐文明,传承和完善着礼乐文明。孔子的“苟有过,人必知之”当是敲响了警钟,期待麻木的人们能觉醒,“礼不远人,舍则失之,失礼则失仁,人将不为人”,期待弟子从知礼、明礼、实践礼中修行约束自身,克己复礼,守礼进德,让礼乐文明得以与时俱进的发展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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