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医大师,2009年6月19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北京联合举办首届“国医大师”表彰暨座谈会。30位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包括民族医药)的老专家获得了“国医大师”荣誉称号。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部门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国家级中医大师。获得首届“国医大师”称号的中医专家有30名。均为中国德高望重、医术精湛的名医名家。
“国医大师”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内容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评选第四届国医大师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44号)精神,经逐级推荐和评审,并经第四届国医大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授予丁樱等30人国医大师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2月14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向第四届国医大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010)59957769
传 真:(010)59957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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