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到法国作家莫洛亚的一段经历,觉得很有意思。
莫洛亚大学毕业后,进了舅舅家的毛纺织厂工作。他进厂的第二年,逢到厂里的老牌产品黑呢绒滞销。他根据学到的美学原则,与技术员设计出多种简朴大方的花式,小批量生产,受到市场上的欢迎,接着便努力使产品适销对路,很快赢得了长辈的信任,在二十三岁就成为独当一面、无可争辩的经理。
厂里的招牌,历史上只挂舅父家的姓,莫洛亚把本家的姓也加了上去,光耀门庭,实现了乃父想做而未做成的大业。重任在肩,大权在握,改变了他的生活,在某种意义上也改变了他的性情。开始习惯于对下属发号施令,觉得女性也不再是那么神圣不可侵犯的了。
那时,他每周去巴黎处理销售业务,星期日得暇去听音乐,在巴赫、肖邦和舒曼之外,发现了贝多芬,裹挟在音响的巨流里,心灵受到冲洗净化。贝多芬唤回了他善良友爱的本性。1909年夏,莫洛亚在日内瓦遇到一娇艳惊人的少女,叫嘉妮娜·特·斯琴吉维茨。与她接近之下,所有玩世不恭的念头,随之风吹云散。
艺术和爱情,原来竟有这么伟大!无论什么人,从事某项事业久了,就会不可避免地沾上某种习气。“重任在肩,大权在握”久了,就会“开始习惯于对下属发号施令,觉得女性也不再是那么神圣不可侵犯的了”。身边的人早已觉出他的讨厌了,但他自己往往浑然不知。这时只有艺术和爱情才能帮他“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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