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笔墨论
中国书法艺术与笔墨
书法实际上是一门笔墨艺术。在古代书论中,常以“翰墨”代表书法艺术及其作品。“翰”本指坚硬的羽毛,古代用来写字,故引伸为毛笔。“翰里”即笔墨,笔墨即书法艺术。这种替代性的表述,在古代书论中不乏其例.孙过庭在《书谱》中仅一段五十字左右的文字内,连用“翰墨”代表书法艺术.“余志学之年,留心翰墨”,意思是,我从十五岁起,就注意有关书法的事了。“扬雄谓诗斌小道,壮夫不为,况复溺思毫厘,沦精翰墨者也!”其意为:扬雄认为,作诗写斌,均属小技,大丈夫不应当作,何况沉溺于笔砚之间,把精力消耗在书法上面呢?扬雄小视书法,古而有之,但以“翰墨”代替书法则确有记载。“真不通草,殊非翰札”,意思是,写楷书不能兼通草书,就不是好的书法。张怀难在其“书论”中运用这种替代方法进行表述的地方就更多了,这里只列出几例以证之:“夫翰墨之妙,多以身后腾声”。大凡书法之妙,大多在死后传扬名声;“夫翰墨及文章至妙者,皆有深意以见其志,览之即了然”。凡书法及文章至妙者,都有深意以见其志趣,一看就清楚。“然此论虽不能搜索至真之理,亦可谓张皇墨妙之门”。然而,即使不能揭示出最根本的规律,也可以说是窥见书法精妙的门径了。“论人才能,先文而后里。羲、献等十九人,皆兼文墨”。论人的才能,先要看他的文章而后看其书法。羲之、献之等十九人,都兼而有之。“观其措笔缀墨,用心专精,守正循检,矩折规旋。”看他下笔书写的情形,专心致志,格守正道,遵照规矩,笔势转折,都合法则。“非草非真,发挥柔翰”.非草非真,发挥毛笔的功用。“若乃较析毫芒,纤微和惠,素翰冰鲜,简墨电掣”。至于察辨笔锋,细小的笔画都和顺美妙,绢素上书迹洁净鲜明,简犊中字迹像电光急闪而过。“其后能者,加之以玄妙,故有翰墨之道生焉。”这以后能作书的,加之以玄奥微妙的书写技巧,所以书法之道就产生了。“文章久虽游心,翰墨近甚留意。”我钻研文章已经很久了,对书法却是最近才开始留意。在以上数句话语中,出现了墨、翰、笔、柔翰、墨翰等不同的表述,但其意全通笔墨,即表述的是书法、书法作品、书写即书法创作等意思。
由此看来,在古代文人的眼里,就笔墨在书法中的地位和作用,早已认识得非常清楚。书法是有特定意义的、符合一定规律的字迹墨痕,这种字迹墨痕则是笔墨有机结合、合理运作的产物。没有笔里之间的和谐与相依,就无法产生有规律、有价值的字迹墨痕。因此,有笔就有墨,有里就有书法。反之,无笔无墨,书法将从何出之?可以说,笔墨与书法同生共存,二者共同创造了中国传统书法文化艺术的辉煌。难怪余秋雨先生在写书法人时,选用了《笔提祭》作文章的标题。可见在笔墨与书法的认识上,今人通于古人。
关于笔、墨的生成时代及发展状况,已有大量的资料予以阐释。但有一个重大的文化现象,需要在此作一强调: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大凡有重大文化现象萌生、发展和发生变革时,笔和墨这一文化现象,就表现得异常活跃,并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如仰韶文化遗址中的彩肉艺术,就深深地格下了毛笔描绘的文化痕迹;甲骨文字的出现,开创了书法与笔墨有机结合的先河事春秋战国的文字,西汉古墓中的简簇帛书,证实了书法文化与笔、垦同步发展的史实,唐代以下笔、基的制作之精致与书法艺术的肠飞相互映照。从而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学习研究书法艺术,应当从历代的经典作品人手,关照时代气息和风格要求以及借鉴其它学科的研究成果。在学习经典作品时,必须了解作品的时代背景和同期的文化现象,特别是学习和体味形成作品时的笔墨特征.对笔墨特征的分析,只能从对作品笔画的形成角度和方向以及结构形态的细徽观察出发,凭借书论中关于笔里的有关论述。这样就有助于体会和感悟笔里使用中的徽小变化给书法艺术所带来的本质性的影响,从而消解历代有些书论家、书法家在使用笔里上的玄妙之论和迷信之说。书法创作经验只能是在他本人书写的时代、书体或书作上取得成功,换另一个时代的另一种字体风格就不一定适用。如唐代使用的毛笔,锋短毫硬;而清代以降,使用的毛笔则以长锋软毫为主。让初学书法者用长锋软毫临习唐宋行楷,是难以实现形神并茂的客观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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