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74年,FAO/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就批准了EDTA-二钠、EDTA-钠钙作为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上使用,并确定乙二胺四乙酸钠钙盐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为0-2.5毫克/公斤体重,即只要每天EDTA-二钠摄入量不超过(以体重为60公斤的成年人计算)150毫克就是安全的。换句话说,如果每天吃不超过429克含有EDTA-二钠350毫克/公斤的食物,是不会对健康产生危害的。
国际上对EDTA-二钠都做了哪些相关的规定
欧盟:目前只允许使用CaNa2EDTA,主要用于冷冻或速冻、瓶装或灌装的甲壳类动物性食品以及酱汁等食品中,未见Na2EDTA的规定。
美国:对EDTA-二钠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功能、范围和用量有明确规定,比如在沙拉酱、蛋黄酱中起到防腐剂的作用,使用量不得超过75毫克/公斤,另外也在豆类罐头、冷冻土豆产品中发挥护色剂的作用,使用量分别不超过165毫克/公斤、100毫克/公斤。但是,没有对果脯类食品使用EDTA-二钠的规定。
国际:国际食品法典标准(CODEX)的食品添加剂类别名称和国际编码系统、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GSFA)中,有两种允许添加的EDTA化合物——CaNa2EDTA(INS No.385)和Na2EDTA(INS No.386)。
中国:根据我国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果酱、地瓜果脯、腌渍的蔬菜、蔬菜罐头、蔬菜泥/酱(番茄沙司除外)、坚果与籽类罐头、杂粮罐头、复合调味料、饮料类(不包括包装饮用水)这九类食品中是可以适量添加EDTA-二钠的,不同种类食品的“适量”分别是:饮料类最大使用量为30毫克/公斤,果酱和蔬菜泥最大使用量为70毫克/公斤,复合调味料最大使用量为75毫克/公斤,地瓜果脯、腌渍的蔬菜、蔬菜罐头、坚果与籽类罐头、杂粮罐头使用时则不得超过250毫克/公斤。乙二胺四乙酸二钙只能在复合调味料中使用,最大使用量为75毫克/公斤。
所以去超市选购食品时,如果发现以上这些食品中有ETDA-二钠,就不用担心了,这些食物里面的ETDA-二钠属于持证上岗,名正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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