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1日,英国正式退出欧盟,随即进入脱欧过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英国和欧盟之间展开了一系列的谈判,包括贸易、法律、边境、北爱尔兰制度问题,但也是在这期间,新冠大流行在全世界蔓延,英国和欧洲也未能幸免,两边不仅要维持谈判,还需要拿出精力应对大流行。英国时任首相鲍里斯·约翰逊(Boris
Johnson)与欧盟委员会博弈数个回合,毕竟这场“结合”近50年的“姻缘”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掰开”的。直至2020年圣诞节夜前的最后一刻,也是脱欧过渡期截止前的一周左右,英国和欧盟终于达成协议,放弃一部分渔业权换取了双边贸易协定,避免了无协议脱欧带来的混乱。时至今日,英国正式脱欧即满3年,脱欧过渡期结束也已经2年。虽说英国脱离欧盟,但身处欧洲的英国,由于地缘关系仍旧和欧洲往来密切。回想当初的脱欧愿景——英国拿回自己的主权,制定自己的法律,管理自己的国家。这一口号到现在实现了多少呢?英国还有多少法律仍处在欧盟法律的大框架之下?在2023年,英国的法律将会真正“夺回”自主吗?年终岁尾,丽莎今天与大家分享一下,2023年英国将在处理欧盟遗留法律方面的新动作和举措,而这些可能到来的新法律对商业又有什么影响?其实英国在脱欧之前的很多新法律都是源自欧盟的。从广义上来说,根据欧盟条约在英国生效的欧盟衍生法律主要有3种类型:
1.欧盟法规(EU
Regulations),无需在英国实施立法,比如《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2.欧盟指令(EU
Directives),需要转换成英国立法,比如《消费者权益指令》
3.法院判决(Court
decisions),某一判决生效后对现有法律的解释(判例法)
在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时,根据《2018年欧盟(退出)法案》,大部分源自欧盟的法律将会保留在英国,成为欧盟遗留法律(REUL,Retained
EU Law),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法律的地位仍旧高于英国国内法。对于很多人而言,这些保留下来的欧盟法律,仍是欧盟繁文缛节制度在英国的延续。换句话说,当前英国的法律还没摆脱欧盟的束缚,这样的脱欧是不完整的,不彻底的。鉴于这样的情况,英国拿出了欧盟遗留法律法案(Retained
EU Law Bill)来解决这一问题。2022年1月,时任首相鲍里斯·约翰逊制定了改变欧盟遗留法律(REUL)地位的计划,然而这一年英国政坛动荡不断,约翰逊并没有继续执行这一计划。随后,丽兹·特拉斯在接过首相接力棒时推进了这一计划,推出了2022-2023年欧盟遗留法律撤销和改革法案(也称REUL法案)。这一法案赋予政府权利,通过修订《2018年欧盟(退出)法案》的条款,废除、修改和吸收某些欧盟遗留法律。2022-2023年欧盟遗留法律撤销和改革法案包括:
- 那些欧盟遗留法律(REUL)将于2023年12月31日根据“日落条款”自动撤销,除非另有保留,特定的条款或立法的撤销日期最迟可以延长到2026年6月23日。
- 在2023年年底后,任何剩余的欧盟遗留法律(REUL)都将被称为“同化”法律,并剥夺欧盟对其的解释权。
- 2023年年底后,英国国内法将优先于上述的“同化”法,不过在特殊情况下允许欧盟法律至上的权力。
- 英国国内的法院将有更大的自由量裁权来偏离此前保留的判例法,对偏离保留的欧盟判例法和保留的国内判例法进行新的测试。在发生冲突的领域,英国上诉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将有权提交或干预涉及保留判例法的案件。
简而言之,大多数欧盟遗留法律将会在2023年年底失效,变成比英国国内法地位更低的“同化”法,让英国的司法量裁权更大,不必在意欧盟法院的权威了。2022-2023年欧盟遗留法律撤销和改革法案(REUL法案)听起来是雄心勃勃的,但实际上操作的难度也是非常大,并且充满了不确定性。的确,很多保欧盟遗留法律将会在2023年被英国法律吸收,取代,甚至是直接消失。但是,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一个巨大的挑战。因为即便对于一个法律初学者来说,识别一条法律是不是欧盟遗留法律(REUL)都很难。这就像一对生活半个世纪的夫妻,在结婚近50年后离婚,在这过往50年中家里的哪样东西是谁买的,什么时候买的,因为什么买的,花了多少钱都早已记不清了,要是真真正正仔仔细细地去“分家产”,自然是非常难的。因此,REUL法案给现在的法律造成了巨大的不确定性,政府目前发布了2,400项法律需要修订和清理,另外还发现了1,400项可能范围内的法律。- 不知道当REUL法案中的“日落条款”生效后,并且没有相应的替代法律出台时会发生什么
- 欧盟遗留法律已经消失,但是替代的法律并不能弥补之间的差距
- 诉讼增加,因为当事人可能会试图推翻目前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判决
虽说英国拿回自己对法律的“掌控”是一件好事情,但是法律规则的转换和过渡可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和困扰,对于法律行业,对于英国经济都带来了不确定的因素。因此,2023年英国法律是否会大变样?从丽莎的角度来看,这件事会如期发生,但是可能不会像我们想象中的惊天动地,轰轰烈烈。一些细枝末节的法律和条文,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进行修改、优化、重述、删减和补充,对于一些关键性的法律规定,更大的可能性是延长其在英国的适用时间。当然,这一立法速度也和英国政治角力,英国下一次的大选相关,丽莎会和大家一起拭目以待,丽莎也会及时与大家分享英国法律的相关变化。其实对于广大在英生活的华人来说,英国对欧盟遗留法律(REUL)的改变一般不会达到“颠覆”我们生活的情况。但是,对于在英国做生意的莎粉来说,我们还是对其保持一定的关注度,尤其是在商业、贸易、金融就业、环境、消费者保护、数据保护方面的法律改变。就拿大家熟知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来说,此前英国是直接拿过来用的,属于欧盟法规(EU
Regulation),而英国想要以《数据保护和数字信息法案》(DPDI)来取代它,但由于各种领导层变化而暂停,回到公众咨询的阶段。但对于从事相关行业,或是涉及客户信息的企业来说,如果单纯在英国发展,可能日后相对限制较小,但是相关企业为了发展,海外客户是必不可少的,而英国又处在欧洲范围内,欧洲市场又是可以开拓的目的地之一,那么自然还是要适配GDPR的要求。这样一来,英国政府想要为英国公司减负的想法破灭了,因为对于企业来说,他们还是需要花费必要的成本去满足GDPR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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