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者,水也,天一之所生也,其体外阴而内阳,毫厘之必鉴,而妍媸之悉彰也。贵人者,统御之主也,阴后助其内,龙虎朱常玄为其辅,而财帛之六合,衣食之太常备焉。勾陈如将军以御敌,螣蛇如大理以司刑,而天空则奏书以受谳者也。以月将定天,以时刻定地,而三才列,万变生矣。
以时为先锋者,时为动之先机也。至于干上神为尊,而凡属外者,莫不统焉;支上神为卑,而凡属内者,无不统焉;此四课也。传者,事之发也;事有初、中、终,此所以有三传也。天地之道,其体在生,其用在克;盖万物不克不成,万事不克不发也;木非金何以成材,金非火何以成器,故因其克之多寡而课立焉。如上克,顺也;下克,悖也;悖则先发动矣。遥克者,斜侵也,如以弹为射,以蒿为矢,虽中而不入于内也。昴星无克,无克事何由兴,课何以立。盖酉为刑门,西方肃杀之气也,肃杀临而克伐之事起矣。至伏吟则合而无克,如天地之闭塞焉;闭而不终闭,而阳起与干,阴起于支,必刑冲以发之。若夫反吟,则天地易位矣;既取正克以发用,而亦有丁己辛之无克者,阳绝于巳,阴绝于亥,丑金库而亥为金子,未木库而巳为木儿,则巳亥为丑未归藏之地也,觅父于其子,逢绝以求生,如居井栏之上,而张弧自护,其不坠也,几希矣,然必归之于干支者,万物之反本也。至于四课不全,则曰别责,盖干有支神,而支有干神,则内外之情合矣,不全而复不动,求之于其合也固宜。若夫八专,则内外一家,主客不利,君子嫌之,而曰帷薄不修,严内外之分也;顺逆有取于三者,三为天道之来复也,如是而六壬之课传全矣。叩之者诚,应之者敬,诚则无妄,敬则主一,鲜有不应者。
以太阳为主,如正月中气雨水,日躔亥宫初度,是为陬訾之次,亥为月将。二月用戌,三月用酉,四月用申,五月用未,六月用午,七月用巳,八月用辰,九月用卯,十月用寅,十一月用丑,十二月用子。总以中气过宫,一月换一将,故称月将。以一将为首,而其余次第布之,有统率之义,故称将。以太阳所至之宫为主,流动不拘,故称天盘。
地盘本是一定而不移者,以正时为主。如自己占,则以发念之时为正时;他人来占,则以相遇之时为正时;或随拈一时,即以月将加之,顺布十二宫。如正月丑时,则以亥将加丑,子加寅,丑加卯是也。
甲寄于寅,乙寄于辰,丙戊寄于巳,丁己寄于未,庚寄于申,辛寄于戌,壬寄于亥,癸寄于丑。如甲申日占,亥将加丑时,则日干甲课在寅,寅上是子,则子甲为第一课。子上是戌,则戌子为第二课,是为干之两课。又看日支申上是午,是午申为第三课。午上是辰,则辰午为第四课,是为支之两课。第一课为干之阳神,第二课为干之阴神,第三课为支之阳神,第四课为支之阴神。又:干上神为日,支上神为辰。
贼克第一:
取课先从下贼呼,如无下贼上克初。
初传之上中传取。中传上神末传居。
比用第二:
下贼或二三四侵,若逢上克亦同云。
常将天日比神用,阳日用阳阴用阴。
涉害第三:
涉害行来本家止,路逢多克发用奇。
孟为见机仲察微,复等柔辰刚日宜。
遥克第四:
四课无克用寻遥,日与神兮递互招,
先取神遥克其日,如无方取日来遥。
或有日去克两神,复有两神来克日,
择与日干比用者,阳日用阳阴用阴。
昴星第五:
无遥当与昴星穷,阳仰阴俯酉位中。
阳日先辰而后日,阴中先日而后辰。
伏吟第六:
伏吟有克还为用,无克刚干柔取辰,
初传所刑为中传,中传所刑末传存。
若是自刑为发用,中传颠倒日辰并,
中传更复自刑者,末取中冲不论刑。
反吟第七:
反吟有克克初生,比与涉害为用神。
先冲后刑中共末,中若自刑复冲行。
六个阴柔无克神,丑未配与丁己辛。
丑冲太乙亥为用,未射登明巳作初。
如此名为井栏射,辰中日末莫差论
别责第八:
四课不全三课备,无克无遥别责是。
阳日干合上头神,阴日支前三合是。
须寻天上作初传,中末却来干上置。
八专第九:
两课无克号八专,有克仍归比涉门。
无克须当顺逆数,数时仍复看阴阳。
阳日须当阳顺数,阴日还当阴逆寻。
皆数三辰为发用,中末日上合天心。
有时数到日辰上,莫教别取要重论。
正月己未酉加未,独脚课兮止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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