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起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和操作规程,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制定的这些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没有人知道这些内容?
有些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形式化的相关单位,在拿规章制度的时候会有一摞摞的规章制度,看上去非常完善,然而能不能够执行呢?
但是文件化的东西很多操作人员并不知晓,他们不知道内容又怎么能够去执行呢?
让他们知道的过程主要是通过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法》赋予主要负责人,另一个安全职责是“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从安全生产事故的事故通报和事故调查报告可以得知,很多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之一是存在违章指挥和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有些是长期的、习惯性的违章作业。
有些违章作业是纯粹的安全意识不够,不是不知道怎么去做。有些违章是纯粹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做。
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是需要花费人力、物力和财力,甚至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生产。如果需要外聘教师,安全培训要另行花费费用,这些都需要单位负责人的支持。
因此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之一。如果做不好,当然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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